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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约法彰显无为而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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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23: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奔波在生活路上的脚步浩浩荡荡。在这样一个高速度、快节奏的时代,阅读方式也进入了一个"读图"的新时期。

文字,记载着历史的轨迹;图片,还原了文字背后的故事。为此,本刊特开辟"法律图考"栏目,以最通俗的方式,追本溯源,带领您重新认识中国历史上的"法文明"。

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咸阳。为取得民心,他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父老们苦于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经很久了,批评朝政得失的要灭族,相聚谈话的要处以死刑,这种情况马上就要改变了。我和诸侯们约定,谁首先进入关中就在这里做王,所以我应当做关中王。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以后大家需要遵守的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其余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样,安居乐业。总之,我到这里来,就是要为父老们除害,不会对你们有任何侵害,请不要害怕!再说,我所以把军队撤回,是想等着各路诸侯到来,共同制定一个规约。"

刘邦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县镇乡村去巡视。向民众讲明情况。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悦,争着送来牛羊酒食,慰劳士兵。刘邦推让不肯接受,说:"仓库里的粮食不少,并不缺乏,不想让大家破费。"人们更加高兴,惟恐沛公不在关中做秦王。

刘邦的约法三章反映的是道家崇尚自然,主张以道统法、无为而治的法律理念。道家对自然法则的崇尚和对现实社会的批判的法治思想对后世的政治、法律都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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