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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土古玉可分为现场科学考古挖掘和非现场挖掘(泛指在流散中的真品)的器物(以下简称为现场与非现场器物),富有特色的是:凡是体制内“出身”的器物,相互间都须具备包容性,否则就无法有效地研究。收藏与研究好比是对孪生的兄弟,相互之间血缘相通心心相印,但稍不留神就难以分辨乃兄乃弟。作为研究是为了保障收藏的质量,正是如此,看待现场与非现场器物更需要相互借鉴,因为这两者是与收藏休戚相关的。对于研究不仅深受学院派们的青睐,也是传统派们所掌控的强项。现在这两类器物的研究经过长期的“磨合”,已经日益趋向成熟的领域。
从事出土古玉收藏与研究者,首先要在学习鉴定的基础面上展开。谈起鉴定往往受制于自身能力上的大小与否,主要凸显于思想与方法上,其次才是社会实践。笼统地讲:思想方面所指——人类思维方式最常规的是依靠思维中的辩证法,对事物作出综合辩证的判断;方法方面是指——为了解决事物错综复杂的疑难性,需要拒绝事物表象的虚假外延,保障认识事物本质的真实性,为梳理其条贯而使用的各种方法。我们知道社会实践的含义较广,可以从正规的“科班”专科教育中汲取知识,也可以从专业培训中掌握技能,更可以从市场中的实践操作得到提升,应该允许三者殊途同归于一个基本点,即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还要增加去伪存真的能力。对自然人来说,衡量他(她)的理性程度究竟属于一般性的心得体会、经验之谈,还是能够归于完整的体系性理论或与实践相关的范畴,那就要看他的理论是否与实践紧密结合,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是十分重要的衡量标准。从社会各层面来看,各地区已经为我们开放了社会性公共设施(如博物馆、图书馆等),市场也会在有偿或无偿服务之下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特别庆幸的是我们已经跨入了信息时代,从漫游网络世界也能博古通今,最关键在于了解自己的目的,把握好所运用方式方法的实际效果。
一、我们需要回顾历史,期盼着温故而知新
在中国开创考古专业中,有位大师级人物叫李济(1896—1979),一生清贫严以律己,是位了不起的考古学家,更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历史人物(请阅附图)。1929至1936年间,他多次到安阳进行考古挖掘殷墟甲骨文,后来又用英文撰写了《安阳》专著,今天仍为世界考古界所看重,并成为他的自传,也成了为殷墟甲骨文作的传记。他是中国留学生中第一位学习人类学与考古学的人,在台湾大学创办了“考古人类学系”。为此他一生自律,不曾收藏一件文物或古董,从当时兵荒马乱的时代来讲,有必要带头起到表率的作用,该习惯在考古业中一直沿袭至今。但是现在的时代背景不同了,社会法制建设已经得到初步改善,继续遵循这一惯例是否再有意义?那么因循守旧有这个必要吗?这是有待于今人商榷的问题。为此笔者向业内著名考古专家Z君讨教,“为什么你不去收藏些真品器物”?Z君说:“这是行业内规则”!接着又问“有何明文规定”?他回答“没有”!甚感惋惜的是Z君为此“埋单”了,那就是明显缺乏社会实践,即不了解市场内真赝之品的变化,又把自己的辨伪能力推向被动面。类此情况比较典型,关于考古从业人员缺失市场实践的能力,现在仍然属于极为普遍的现象,并且涵盖着整个考古业。当今我们处在与时俱进的年代里,再去墨守陈规那就不是一件好事了!
早在民国时期(1941年),原系旧中国著名搞跨国文物的卢吴公司,算得上是我国闻名遐迩的。是当时从事鉴定出土古代文物的出口企业,这都是依靠民间经营或收藏中的“高手”开展业务的。可是那个时期还没有大规模出土文物的实例,人们无法认识史前红山、良渚、龙山等各文化时期的器物,即便是“高手”仍然缺乏鉴定新石器时代文物的实践经验,根本无法形成总揽笼络之下的高等级技能性鉴定的经验与能力。由于受到时间、区域等各种方面的局限,况且那时代缺乏系统性的确认指标,即便后续中产生的接班人,也不值得尊奉为无上权威,所谓的“高手”仅是传统派中过渡时期的人物,因而再成为学院派们从事鉴定工作的领路人,势必导致学院派在以后鉴定工作上的缺陷,而今天现实之中学院派的鉴定能力,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所造成的被动局面。事实证明:擅长出土古玉鉴定的属于后来居上者,说由官方垄断出土古玉鉴定的技能简直是天方夜谭,传统派们不禁要对此失声大笑,因为我们传统派才是有承继性的,是鉴定出土古玉原创的开山鼻祖,而且只有我们传统派才能掌控此项独门绝技,在这种特定背景的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社会效果,那里容纳得了纸上谈兵者?现在由学院派独揽的鉴定工作,这一弊端危害很大,恐怕还不分社会环境呢,正因他(她)们漠视了非现场器物的存在,对社会几乎是场灾难,使国家流失了数不胜数的真品及精品!而传统派倒可以拿出胜过国家文物系统(即博物馆收藏品)评定的一级文物的器物,甚至有的私人收藏不乏拥有绝品、孤品,这样才能真正算得上收藏中的高度所在。
再说1993年3月13日,在北京故宫博物馆的漱芳斋,有件原清内府藏品——乾隆倒款的良渚方型玉琮,该器物经中国文物学会玉器研究委员会理事们一致认定为真品(注:摘自汪正国:《良渚文化鉴定丛谈》,《长江文化》2000年第一期)。结果被原上海博物馆玉器部张明华先生在著作中多次否定,理由相当充分并且真实有效。2003年暑期笔者进京参观后才知道,真有这样一件赝品在公开展示,可是这件仿品连改制件都不及,怎么可能是良渚文化的真品器物呢?说容易了对此类仿品在一米外就能断定,却意想不到理事们会因此产生鉴定上的障碍。问题是清中期弘历年间,连乾隆皇帝都在玩假的古玉,无非是明摆着:对古玉鉴定中没有绝对的权威,却有着相对的专业性,张先生无愧于研究良渚文化的专家,他已发挥了学院派中前所未有的作用。笔者无意褒贬国家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能力大小,但在这一客观事实的面前,足以动摇国家级专家们所拥有的权威性。
二、收藏非现场的器物,也有其自身存在的难度
所有玉器都属于天然生成的矿物类材质,致使大家对出土文物中古玉的鉴定,一直缺乏直接有效的科学检测手段。学院派们只能依照现场科学考古挖掘器物作为标准器,以此表象构成的条件再来衡量非现场器物的真假,这样简单的做法不免太教条主义了。不从每件器物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考虑问题,单从现场科学考古挖掘物中谈及器物真赝,已经成为考古鉴定中的悖论。从真品器物中拿出的器物说成真品,这连三岁孩子都能办到。学院派谈鉴定基本上都不会自己去从事收藏,他们往往把规模遗址挖掘中的器物作为衡量标准,错误地否定或忽略普通墓穴挖掘中一般器物的存在;只注意典型器物在事物外延中的认识,却忽略了器物中现象与本质上的区别。提倡按图索骥来对号入座,明显缺乏市场实践中应有的经验,这样不但造成了个人形而上学的积习难除,而且对于掌握行政实权者来说,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与危害作用更大,甚至阻挡了整个社会认知能力的提高。可以预料按照这样发展下去的趋势,不是搞专项鉴定的壁垒就是涉嫌伪鉴定的可能。
对于鉴定,整个社会一贯缺乏公信力的标准,社会层面极易出现负面影响。近年来上海流传着一则小道新闻,据讲有家餐饮业经营得非常出色,忽而引发老板的一时异想,希望展示出企业文化的魅力,于是毫不在意地投入千万资金购买古玉。该设想倒是十分优秀的,但是在无良“知识资本”的“指导”下,结果导致收藏的器物几乎都是赝品,最后经过香港大收藏家S君的核实,笔者才敢信以为真。当然,当事人在承担惨痛教训的同时,必须注意:企业资本与知识资本结合时的可行性。不能识别某种形式的误导的结果,只能成为一次莫名其妙的“帮困扶贫”。民间收藏要讲求规避风险,若以盲目收藏寄意于投资回报,无疑就是海市蜃楼。
三、鉴定、研究现场与非现场器物,这是能够填补空白的实践
开始学习鉴定出土古玉,就应该圈定在市场内“跌爬滚摸”,从而观察假货比对真品器物,积累非现场生坑器物的盘变经验。要是仅设定在博物馆内的观摩,那么今后看任何器物都会成假的,因为博物馆展品好得太典型太出色,使得一般性的真品器物无法比拟,最遗憾的是不能让参观者上手,缺少触摸感觉上的体会而成了雾里观花。接着需要审视学院派与传统派的差异,然后才能“择其善者而从之”,这样所走的弯路也相对较少。现在传统派的鉴定准确概率要大大高于学院派,而且能把依据与理由说得一清二楚。学院派通常凭藉事物表象与感觉作出判断,由于被鉴物的局限性很大,鉴错率也就更高。正因为相关知识的私密性较强,所以存在着相对方的竞争,这样可供接受的认知程度难免更小。故学院派与传统派在鉴定技能上的较劲,势将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优胜劣汰的、社会竞争性的“战争”。
无可否认的是现场与非现场的器物,这两者在本质上应该是没有区别的,所以在政策设定与行政措施上不能厚此薄彼。当前必须克服体制内种种的陈规陋习,特别在考古鉴定专业中极其需要解放思想,以开创性理念来指导具体研究。现在的科学技术力量已经到达日新月异的地步,我们完全可以藉助于科学先进力的能量,经过高分辨率的摄影成相与高保真的印刷质量,把现场科学考古挖掘器物真实性的本质面展示出来,以非现场器物中被大自然烙上的历史性痕迹作为比对,再把被鉴器物上所存在的痕迹,就其相同与不同点的差异予以甄别,排除一切的人为因素,以条贯形式加以分门别类,那么,很容易形成系统性的确认指标。也就能为现场与非现场器物在研究与鉴定中提供可共享的依据。
总之,对于收藏与研究笔者自有看法。鉴定是个关键,要是鉴定缺乏真实性与高度,就会直接影响收藏的质量。鉴定理论不能结合实践,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深入研究其本质的话,那都是一种无能量的收藏与研究,只能按纪实形式让高额的流通货币交换为普通商品,最后给人带来万般无奈的痛苦回忆。(正文共38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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