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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部门不要脸 房价涨幅实为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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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22: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今年房价涨幅的问题,受到网友的关注。在国家统计局和我之间都存在错误,国家统计局是故意造假蒙骗民众,我是计算方法的错误。
   
    许多网友对此都做出了正确的解读。一个网友说,“国家统计局说,1-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63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4%。1-10月,商品房销售额31529亿元,同比增长79.2%。”
   
    假设这组数据可靠。则:今年1-10月份全国商品房平均单价=315290000/66369=4751(元/平方米)
   
    去年同期的销售面积=66369/(1+48.4%)=44723(万平方米)去年同期的销售金额=31529/(1+79.2%)=17594(亿元)
   
    去年同期的全国商品房平均单价=175940000/44723=3934(元/平方米)
   
    今年1-10月份全国商品房平均单价比去年同期的增长率=(4751-3934)/3934=20.77%
   
    “1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说: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9%。一个是20.77%,一个是3.9%,相差也太远了吧。做假做到这样的水平,真是不要脸之至。”
   
    这位网友的算法是比较正确的。还有许多网友给出一些算法,都有可取之处。但是,无论怎么算,全国房价上涨也不可能只是3.9%。在此,我收回我的计算结果,并向广大网友诚恳道歉。


来源:牛刀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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