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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1日,西安市宣布禁止摩托车进城,三个月后,禁止进入二环以内的城区。至此,中国"禁摩"的城市已达到58个。
禁摩的城市己多到如此程度,应当说已经覆盖了中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中国人口超过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仅为32个。那么在禁摩之后,工薪们拿什么代步?
仔细地研究一下,你就会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确是个很理想的自行车换代工具。它几乎没有噪音,
而速度可以接近摩托车。完全没有尾气,占用道路的面积与自行车完全一样。车速越快越不堵车,车速越慢越堵车,所以在堵车方面的情况,它比自行车好得多。它比摩托车更便宜、更轻巧,更适合中国工薪们的购买力。号称自行车王国的中国,有着世界排名第一的强大的自行车生产能力,可近十年来,有着年产超过5000万辆能力的中国自行车产业,生产线大半闲置,开工严重不足,全行业亏损。自行车类的上市公司,大都戴着ST的黄帽子,随时都有被摘牌的危险。
如果,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地位能妥善解决,有着如此强大生产能力的中国自行车,会不会如凤凰涅盘一般,再现生机?
若能如此,岂非中国之福,百姓之福?
2001年,中国的电动自行车出口已达到1500万辆。可在中国,由于其法律地位并未解决,这就使中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用户们,进退两难。
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困境
现在,中国对电动自行车有三种态度:在武汉,电动自行车是被严禁上路的,一旦发现,就会受到处罚,要立即拆掉电动部分,变成普通自行车。在上海,电动自行车是受保护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放心地上路,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拥有相同的路权。现在上海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10万辆。
同样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10万辆的北京,交管部门己宣布,将在三年内淘汰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三年后,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为何反对电动车上路?理由有三:
1. 电动自行车载客量小。
2. 电动自行车车速快,不安全。
3. 电动自行车仍有污染,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铅酸蓄电池,所以,会给城市环境带来新的污染。
笔者认为,这三条理由都不能成立。
1. 如果第一条理由可以成立,那么自行车也在禁止之列。如果自行车不被因此而禁止,电动自行车也不应因此而被禁止。
2.
电动自行车是一项技术上已非常成熟的产品,中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技术在世界上属于国际领先水平,它的车速仅属于中低档车速,说它不安全是没有根据的。
3. 电动自行车与汽车、摩托车的污染压根儿就不可比,完全没有了噪音和尾气的污染,而汽车和摩托车都使用铅酸电池,能都禁了吗?
更何况这是个很容易治理的污染,因为铅酸蓄电池是个可以回收利用并再生的对象,只要我们严格地实行在购买新电池时必须以旧换新,或提高回收价格,就能相当完美的根治其污染。给电动自行车合法地位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地位不能由交管部门一家说了算,而且交管部门压根儿就没有立法权,它不能集立法与司法与一身,从立法程序上就是错误的。决定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街,是否给予电动自行车以上路权,应由地方"人大"说了算。交管部门当然希望路上的车越少越好,这样容易管理,它的规章会带有显明的部门利益色彩,由他们来决定电动自行车的取舍显然是不恰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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