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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05: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题记:收到朋友发来的一份长篇纪实性回忆录,作者以写实的手法描述了本人在几十年中的成长过程,记录了曾经亲身经历的其外祖父杨老先生因与杨开慧家族沾亲(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中记载有其外祖父杨老先生的名字),其祖父与彭德怀家族带故以及其父母是一对高级知识分子而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受到的迫害,由北京下放到南方某小城镇接受劳动改造和本人所经历过的当时曾经轰动全国的政治事件的全过程。文章虽然并无华丽的辞藻,但是言真意切,表达的是个人的真实经历和情感,极具可读性。也从某个侧面反映和见证了那个年代的荒唐与不可理谕以及人民的善良本性。
回忆录的作者现在供职于某城市市政府的公务员,经其同意现将其回忆录的部分章节连同博主搜集整理的史料一并记录于此。
《血色年华》的标题为博主所加。
一九七四年的春天,我已经过了十六岁,正往十七岁上走去。在我们这个单位的对面,是一个处在闹市中的公园,公园外长长的围墙正对着单位的大门。有一天,我看见对面的围墙上贴了一长溜的大字报,从上午一直到下午总是有人络绎不绝的前去观看,离开的时侯,人们有的摇头,有的叹息。我好奇,也跑过去看。
我看到一篇题头写着《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内容写一名叫做李九莲的女子,在几年前的文革初期,当她上高中时,曾经很虔诚地响应领袖“造反有理”的号召,参加了正在就读的中学红卫兵组织,并与同在高中的一位男同学分别担任过某兵团正副团长。
年少时期,出于一种无限信任和崇拜,她参加过绝食、静坐、到天安门接受检阅,先后被评为省、市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一度也对批判刘少奇、打倒走资派十分狂热过。 但是,闹腾了一段时间后,她开始对一些现象产生困惑与反思,继而偃旗息鼓逐渐淡出,不再去参与类似的政治活动。
后来,她参加工作,接触到一些社会实际,对当时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颓废,以及所谓最最革命、最最忠诚的口号迭出、二月逆流的动辄定性整人等等反常现象产生了更多的疑惑与思考。这些疑惑与思考常常困扰着她,她不敢与别人交流自己真实的思想,也不敢与别人谈论自己内心的困惑。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有孛于当时所处环境的潮流,只好每天将这些个人的思考都记在日记之中。当长到二十二、三岁,周围开始有人向她提起婚嫁对象的时侯,她觉得自己的这种思想状态,会很难找到一个能够真正理解她的知心人,并因此而感觉徨徨然。
有一天,她想起那个读高中时曾经在兵团一起共过事,并且相互之间生有一份朦胧恋情的男同学,觉得他还是一个很能够理解她,并且也是一个有些思想的人,她知道,当时对方正在福建某部队服兵役。
于是就给他写了一封信,试探性地谈及了一点藏在自己内心深处,对当前社会的一些忧虑和想法。在信中她写道,“经过多年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产生怀疑。我不明白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争夺权力,还是阶级斗争?…… 。我时时好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而对文化大革命产生出反感……。 “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一种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产生了一些怀疑……。”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落款是:“你明白的人”。
然而,令她全然没有料到的是,正是这个“你明白的人”,却立即将此信上交给了他所在的部队,部队很快将这封信转到地方,她的家因此而被查抄。在她家里抄出来的日记中,写有大量对当时林副统帅的不满词语。如对三忠于、红海洋极为反感,说是一种‘愚昧活动’;‘觉得林彪越来越像是个奸臣’等等……。
只有二十三岁的李九莲,因为竞敢把矛头直接指向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而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当即关入了插翅也难飞的大狱。
时间到了一九七三年,林彪事件早已爆炸有两年了。事实证明,李九莲当时的疑虑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当时她是以反林彪而被定的罪,如今就不应当让她戴着这顶帽子继续遭受非人待遇。为此,她写了无数次的申诉信件和材料,要求当局能够重审此案,给她以平反。但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因为当初逮捕她,并判定她有罪的人,正是现在掌管着决定是否准予她翻案的人。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委托家人将此案公之于众,请求得到公众的帮助与支援!

墙上的那一长溜大字报除去写了这件事情的原委和强烈的平反要求而外,还将她当时被定罪的日记也抄诸于其间。我至今还记得一篇日记中写道:“宫庭当中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还有一篇写着:“觉得对刘少奇的批判简直就象是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人与人之间都在把自已打磨得像个圆柱体一样,说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我看倒也不见得”。另有一篇还写着:"我感觉到一种窒息,觉得天是灰蒙蒙的天,地是灰蒙蒙的地,人在这个偌大的盔甲里被窒息得难以喘过气来!……

这些日记之中,处处充盈着一种时而悲愤厌俗,时而亢奋的探索与思考。当我看到这些日记的内容,看完这些大字报,首先感觉到的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孩,能写出如此深刻的东西,能有如此超前的思维,这个女子绝对是个有思想,有才华的女子,有犀利的政治眼光,有睿智的政治头脑,有着一颗忧国忧民的爱国之心。还有另外一种感觉就是有一种愤怒,有一股热血正从我的胸中腾起!为什么这么一个年青的女子,她并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做过损害这个社会的任何行为,不过是自已想一想,把这想法记在日记上给自已看,就要付出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她思考这些东西有什么不好?比之那些从不思想,只知醉生梦死而堕落的人要强上多少倍?比之那些不想国家社会,不思他人,只想自己飞黄腾达如何向上爬,那怕是坑人害人也在所不惜者,不知要高尚出多少倍?为什么她就要落得如此下场?这样的一个有才女子,本应得到人们的赞赏与称道。即算是在几年前因为特殊情况剥夺了她的人身自由,为什么如今已经明明知道了这其间存在一种错误,一份冤屈,却仅仅因为要维持一些人的面子,就可以置一个生命的美好青春,一个躯体的宝贵自由而不顾……?
当时有许多人都表示同情与支持这个女子的翻案,我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这以后,开始不断的有人到权力部门,到司法机构去要求重审此案,但是当时的执政部门就是不予重审,说此案没有判错,李九莲不仅仅是有反林彪的言论,她还有反社会的言论,所以不能翻案。于是,就升级为有人去请愿,去游行,要求重新调查此案。有一些人自发地组成了一个“李九莲案件调查委员会” ,他们当中有工人、有老师、有干部、有记者、有编辑、有文艺界的人、也有其他各行各业的市民们。这个队伍不断得到扩大,为李九莲翻案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李调会”的组织者们打算用广播,用大幅标语,走上大街,造大声势,以迫使当局同意重新调查此案。

因为要找一个普通话好,有一定朗读能力的人来做播音员,他们找到了我。我们单位有两个人是这个“李九莲案件调查委员会”的成员,她们都知道我不会拒绝。

我当然愿意为他们工作,也准备好了去为他们担当这个播音员。

当我拿到一堆有关为李九莲翻案的宣传资料之后,突然鬼使神差地想起有好些日子没有回家了,应该先回家一趟去看看。

我家是在这个地级城市所管辖下的一个小县城。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义愤填膺的把这些资料拿给爸爸、妈妈看,并把这事和我个人的态度说给爸、妈听。他们一听立即阻止我去参加这项活动。我据理而力争:激动非常地给他们看李九莲的日记摘抄,愤愤不平给他们讲这个案件的始末经过,情绪激昂地对他们说,这样对待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子,显而有失公正,我不过是去寻求一份公正,去伸张一点正义,为什么就不能去?不是说要做一个诚实、正直而有良知的人吗?为什么就不让去呢?

而爸爸、妈妈,则以他们当年也曾为了一份诚实、一份正直、一份良知,结果呢?遭遇到的却是:原本工作在皇城根下的部级单位,到后来被撵出京城,又被一级一级往下降,及至降到眼前这个贫困的小县,这个山区的农村来劳动锻炼,美其名曰:‘下放干部’,这样亲身走过的经历,齐齐地苦口婆心对我加以劝导……。

几十年走过来,他们说如今己经不知道什么叫做公正不公正,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正义不正义,他们只知道要让自己的孩子少一些像他们那样的坎坷与磨难,直觉告诉他们,要保住他们的孩子——就是坚决地不准许我去……!!

这以后、我终于没有如己所愿去担当这个播音员!

从家里回来后,有人告诉我,因为我的缺席,又另找了一个小学语文教师担任播音员。因此,现在已不再需要我去了。这以后,我便作为一个旁观者而没有再加入这个“李调会”。但是,对于“李九莲案件调查委员会”、对于为李九莲翻案的整个事件,我依然非常的关注。

一年后,李九莲被重新加判为有期徒刑15 年,剥夺政治权力5年。继此而后,这个“李九莲案件调查委员会”继续为“李案”在当地与当时的执政者形成一种对恃,不断要求当局能够重审此案。沸沸扬扬好几年,终究胳膊没有扭过大腿。三年之后,当局一怒之下,以严重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为由,将李九莲从原来的叛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5年又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且规定三天之内不准家人前去收尸!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敲击着健盘的手,仰天而长叹……!!!

很清晰的记得,公审大会那天,我没有去。听说是因为不准家人收尸,第二天人们发现,在李九莲被枪决的当天晚上,就被人奸尸,并将她的乳房和阴部都给剜了下来!有人看见,那天傍晚,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那儿徘徊,很可能就是他的所为。次日晚,李九莲那残缺的遗体被她的亲朋好友偷偷运走安葬。当局对此也就睁一眼闭一眼的没有再行追究。

当我听到这些消息……,即使是到了现在,事隔几十年后的今天,想起这一幕,敲击健盘的双手都感到一阵阵的发凉和振颤。这简直就是惨绝人寰!一个年仅二十七岁,那么有才华,那么渴望平等和自由,那么年轻女子的生命,转瞬之间就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并且结局是那样的凄惨!

不仅仅是这样,当局还将"李九莲案件调查委员会"打成非法组织,整个组织的成员当时都被抓的抓,判的判,逃的逃!

单位里两位参加此组织的人中一位三十几岁,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位长发飘飘、苗条、而又颇有几分风韵的女人。没有太多文化,不会写,也不太会讲,不过是跟着提个浆糊桶,帮着刷刷标语而已,也被抓去以政治犯的罪名判了七年徒刑……。

我不会忘记,当年将她带走的前一夜,她被控制起来关在办公室里。办公室的楼正对着我所住的宿舍楼。整整一个晚上,她都在充满激情地一遍又一遍高声朗诵; “毛主席啊毛主席,您的儿女想念您”!一次又一次地放声高歌:“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黑夜里想你有方向,迷路时想你道路明……”

第二天,她被带走以后,单位里的人都悄悄议论说,那晚上,她的嗓音特别好,歌声唱得特别动听,朗诵也特别情深。而我、却在那一晚,觉得她唱得特别凄凉、朗诵特别心伤。我特别无奈地躲藏在被窝里,死死地搂着忱头,陪着她一夜未曾入睡,泪流满面,浑身颤溧,心却跌至谷底……。

很多年过去了,这歌声、这诵音,都久久萦于记忆之中,难以删除,也不会忘却……。而令我更为震惊的是,离开这座城市多年之后,我偶然在一本书中才得知,当初我没有去成,而顶替这一空缺当了播音员的那位小学教师,竟然也在多年前被他们逮捕后秘密的处死了…… !                     
写到这里,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述心里的那份歉疚、那份凄楚、那份难受!!!文字在这里已经变得苍白而无力,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应该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是爸爸妈妈把我从死神的手里生生地给拽了回来,我今天才能得以免于这一难!我不相信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那个把信件交给部队上级的卑鄙小人,他会心安理得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他会得到升迁,也许他会得到发达,但我不相信他这一辈子良心不会遭到谴责!!我也不相信那些只顾保住自已的所谓面子,为了掩盖一个错误,而不惜犯下千百个错误,甚至不惜让他人流血丧命的昏官、慵官、劣官们会安然自在的生活?最起码我这个与他们素不相识的人,都将会永远的诅咒他们!!

这件事情,因为我那时太年轻,是在刚刚用自己的眼光来看世界的时侯,也因为我亲身经历,亲眼目睹,而在我的脑子里留下了一份沉重而不可磨灭的印记。

刻骨铭心地记得,当目睹单位同事被抓走的当天晚上,我独自一人爬到宿舍楼的楼顶,那里是我们单位的最高处,平常没有人去,经常我会爬上去看天空中的晚霞、月亮和星星。在顶楼,我把记载这些事情的所有日记全部付之一炬,之后一直站立到深夜两点多钟,心中感到无比的凄凉和沧桑。对于官场,我只有厌恶,对于政治,我只有远离。许多年之后,我离开原单位,又进入了政府的行政部门。这是个有不少人都绞尽脑汁,用尽气力,希望得到升迁的场所。而我却是心如止水,宛若一个看客。也许工作还算敬业,也许还算有一点点个人的综合素质,所以有过一些可以升迁的机会主动找到头上,但都一一为我回避。一些人可能觉得我这人有点不可理解,别人都削尖了脑袋去寻找机会,而我机会找来了却不去用。我是想,政治这个东西需要权术,而我已经厌恶权术,政治这个东西需要计谋,而我却没有计谋。政治不需要理想,浪漫与心慈和手软。而我却恰巧是一个性情中人,极具这些要素。即便是将我推了上去,对我来说也会是一种煎熬。我从心底里不屑于过那种 “人在官场,身不由已”整天做给别人看的日子,只是想活一个自由自在的真我。我也知道,这种不屑正是源自于知识分子家庭的熏陶和这次事件在我心中留下的深深烙印。如果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的确很难理解这份有异于常人常规的思维!

几年以后,有个已经死去,就连死前还将其喉管给割断了的,叫做张志新的女政治犯一案在全国披露,得已公开平反,并且冠其与敢于坚持真理的女英雄之称。不久,李九莲案也得以平反,并且也冠之与坚持真理者。而此时,单位那个女同事已经坐了三年多的牢。她从监狱放回来后,我去看她,看见她的模样,心里真的是难过极了!酸楚极了!原来一个有着几分风韵的女人,飘飘的长发、苗条的身段,回来的时侯不过四十出点头,却巳经白发满头,人也变得迟钝了许多!当年的激情巳经全无,当年的风韵已经消退,象是一个干瘦的老太!平反了又能怎样呢?青春与美丽都已不再,再也没有了以前的那份灵性,再也没有了那种能胜任舞台上挥洒与自如的能力,只能提前办理退休,由单位养着她了。

比起上面这些人,我是幸运的!感恩之情顿盈于心,我真的需要再一次感恩生活对我的厚爱与垂怜!!人这一生,无论经历什么样的磨难,没有颓丧、没有倒下、就必定会有升华!我将会以一颗虔诚的感恩之心,去接纳生活中的每一点,即便是困苦、即便是灾难。

前几年我回到曾经生活过几年的那个地方,特意来到原单位以前的老家属宿舍区,刚走到进入宿舍区的路口,就看到在文章中提到的那个提浆糊桶跟着刷标语的那个我单位的职工(当年蹲监狱的李调会成员之一)正在路口摆着一个卖豆巴子(一种当地特色小吃)的小摊。

记忆中当年那个满头青丝、长发飘飘、苗条、爱漂亮、激情、而又颇有几分风韵的她,已经变成一个令我几乎不敢相辩、满头白发的干巴老太。见我之后、她一边机械的招呼着眼前的零星买卖,一边平静地跟我唠着嗑说起她的儿女、和一些现在改革了、开放了,退休了,所以在门口摆个小摊,可以挣点钱帮衬家用和儿女之类的话……。相隔了十几年之后,再遇到我这个当年的知情者,却绝口不再提及那场令人终身难以忘却的磨难,似乎从来也未曾发生过。我知道,她并不是已经失去了记忆,而是因为伤得太深、太痛,却又太让人哭笑不得,而不再愿意去撕开这伤口,不再愿意让它来伤及彼此的今天。那种麻木、机械、平静和过急的苍老,,,让我看了真是痛彻心骨。
是的,人活着要是已经没有了激情,苍老也就会随之而至。
博 主 的 话
《长篇回忆录》摘录的部分章节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叙述;是一份反映真实历史的文字记录;是一个反映那个已经远离我们有近三十年血色的、荒唐不可思义年代的故事;是一幅由一些有如“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一般”有着豆蔻年华热血青年所演义的一部令人悲泣的历史画卷;是一个在容不下思想的年代里一出思想的悲剧;是在力图走出现代迷信峡谷而又最终未能超越现代迷信峡谷的思想悲剧。
在《回忆录》摘录的这些文字,可以感觉到作者似乎有意在故事诸如:时间跨度,地点,单位,人员等细节方面进行了回避和“技术处理”,这能够被人理解,作者生活低调,不想引来麻烦。
尽管如此,还是要感谢作者,具有良知善良的人们会感谢她,就是李九莲和她的战友们在天之灵也要感谢她。是作者以整个案件的间接参与者,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李九莲案件的客观与真实性。
博主对这个案件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了较为深入了解,现将这个案件的有关历史史料较为详细的汇总记录于此。
特别说明:
博主在发表《血色年华》第一节时,遇到了无法打开文章的现象,有浏览者的评论为证:
珍惜:    2006-11-27 16:26:36
我下午打了好多次,怎么都进不去这篇新文章.
快下班了,终于打开了.提到那个年代的人,总由然而生敬意.
期待你的下一篇.
半导体:   2006-11-27 17:08:59
下午我也是进不去这篇文章,其它的文章可以进去。不是有人在审查这篇文章吧?
鉴于后面发表的文字会更加敏感,因此是否能够正常显示文章,博主将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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