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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为人莫侥幸,做恶快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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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08: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史为鉴:为人莫侥幸,做恶快改正!

作者:陆文



清代毛祥麟《墨余录》卷一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家居洞庭湖畔的席先生,善于经营理财,在徐淮地区,做了十余年客商,挣下可观的钱财。他跟同乡某甲合伙,两人同心协力,合作日益密切。席先生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某甲的次子为妻,尚未成婚,而席先生得暴病死于旅舍。合伙的同乡某甲,料理席先生的后事,护送他的灵柩回乡,并向席家摊开记载极为详细的历年帐册,做了交代。乡邻都认为他是诚实无欺,席家母女也很感激。


有一天,席家的女儿忽然神情大变,对她母亲说:“某甲这家伙,昧着良心,用假造的帐册糊弄你,他私下藏匿若干银两,你自然无从知晓。”她母亲听她说的话和声调,完全象死去的丈夫,便哭着对她说:“夫君,你是还魂了吗?”女儿应声说道:“是的。”她母亲又问:“夫君,你究竟是怎么死的?”女儿说:“我不过是中了暑,被庸医延误而死的。我早已魂归故里,想跟你交谈一下,却无人可以代言,可恨某甲那家伙,以为人死无对证,便欺瞒你们孤儿寡母,我决定要和他讲清楚,所以附魂到女儿身上,实在迫不得已。”于是叫备好纸笔,由他口授,叫女儿现在就在案上给那个同乡某甲,写信请他来家。女儿在信中写的字,竟完全是席先生的笔迹。


那个同乡某甲,得此信后,大吃一惊,连忙赶往席家,但见他那未过门的儿媳妇,完全用席先生的声调,谴责他道:“我和你情同手足,我死时,原本将孤儿寡母托付你照应,为何我尸骨未寒,你竟对我家视作陌路人呢?竟敢作假帐欺骗她们!”边说边按帐册逐一指出:“从某项至某项,你总共多写支出若干,少写收入若干,请问这是何故?”当时那个某甲,羞愧万分,无言以对。席女又以父亲的口气说:“念你我共事多年,此次,我不向阴曹地府投诉告发,也不想整治你,但若今后你再有贪占私心,我会让你吃够苦头,别到那时,后悔莫及。今天,我先到此作个说明,勿谓言之不预也。现在你请便吧!”某甲丧魂落魄地走了,很快归还了所骗得的钱财。姓席的女儿,逐渐归于安静,接着如梦初醒一般。


上面记的这件事,是以前席心莲,即死者女儿,亲口对我说的,她当时讲得很详细。现在,事隔很久,我把当事人的姓名都忘了。


正是:


为人莫做亏心事,

半夜敲门心不惊。

如若做了亏心事,

天地鬼神皆知情。

赖不过,躲不了,

日日夜夜不安宁。

还是改过快向善,

从此做个正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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