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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社民党三大评论文章选编【四】刘路专辑
社民党中央
刘路是什么人?
刘路是什么人,这里的明白人都是心知肚明地。我不妨总结一下刘路的特征:
1. 刘路是对高智晟落井下石的人。
刘路可能会否认这一点,但这里的网友都是公认的,我在前面的文章中也列出许多证据。见链接:
刘荻刘路崔卫平夜访高智晟和刘霞,明目张胆给公安当托当卧底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17.html
2. 刘路是给刘晓波抬轿子的人。
落井下石高智晟时,刘路给出的解释是反对人们捧杀高智晟,免得高智晟大脑发昏心血来潮自投罗网。但刘路热捧刘晓波时却是不遗余力,将刘晓波吹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好象从来没见刘路给自己泼冷水不要将刘晓波捧得头脑发昏心血来潮自投罗网。可见,刘路是性格分裂,表里不一,对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标准的两面三刀派。
3. 刘路在国内时,是能够轻而易举地给那些知名异见人士做辩护律师,而又不被中共刁难的人。
刘路给杨天水、力虹、严正学等诸多知名反对派作作辩护律师,结果他们都被重判。
严正学出狱后才得到机会揭露刘路是如何同中共合作构陷严正学。
力虹被关押到奄奄一息才被释放,力虹再也没有机会揭露刘路是如何构陷力虹的了。
杨天水至今还被关押在狱中,他现在还没有机会去揭露刘路是如何构陷力虹的。
大概还有郭泉也是你辩护的吧。
那些被你辩护的人,那些出来的,不是被迫害致死,就是被禁声、被毁坏名声和信誉、被诬为精神病和疯子,那些仍未出监的,想必中共可能很难让他们活着出监。这都是中共在设法保护你。
国内还有哪个不是同共匪和谐默契的维权律师做到这一点?那些给杨佳辩护的律师不是指定的,就是被刁难被失踪。为何你刘路就能反反复复给这些令中共头痛的人出庭“辩护”?如果你没有同中共事先有沟通、有默契、甚至是合伙演戏欺骗舆论,中共能反反复复让你去给这些人当辩护律师?你骗三岁小孩罢!
是,你会狡辩说,你也因为给这些人做辩护而受到中共打压,你的律师执照就被吊销了。可是,你的执照被吊销没多久,你就被派到美国了。与其说那是对你的惩罚,莫不如说是对你的奖赏和提拔!
4. 刘路是同刘荻、小乔、老格志同道合、一唱一和、默契合作的人。大家看看,同这几位密切合作的都是些什么人。
5. 在高智晟保释期间,刘路、刘荻、李海是仅有的能够见到高智晟的网络名人。就连高智晟的家属都不能有这样的殊荣!谁给你们的特权?刘荻刘路曾经回答说是懵的,正巧碰上高智晟在家。你们去懵外星人去罢!
6. 高智晟刚刚被共匪黑头套绑架,刘路、刘荻、小乔就散布说高智晟泉招供了,而且还供出了许多同伙,写出了万言悔罪书。你们是如何知道这些只有审讯高智晟的公安国安才能知道的消息?你们又是从何处得到高智晟万言悔罪书的?
7. 刘路给知名政治犯辩护的策略美其名曰“捞人”。
如何“捞人”?刘路的策略包括:
7.1. 诱骗委托人保持低调,也就是认罪悔罪。
7.2. 违背委托人意愿,或者根本就是背着委托人,利用网络公开透露案情、案卷、和证据,夸大委托人可能判的刑期。
严正学不过是到美国举办一次私人画展,就被刘路夸张为至少要判十年。刘路声称只要最后结果是少于十年,那就是他律师捞人成功了。按照刘路的这一策略,刘路完全可以首先宣布全中国人都能够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然后再让他去将这些人都捞出来。刘路就可以成为全中国人民的大救星了。
7.3. 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外发布编造的案情,毁坏委托人的信誉。
在严正学尚未进行法庭审判时,刘路就在网上公开宣扬严正学是民主党员,足够判十年。同时刘路又宣扬严正学是中共的线人和卧底,是到国外执行党交给的任务,说是这样有利于减轻严正学的刑罚。真是左右都让他占了,左右都是诋毁严正学。
7.4. 刘路总是提出各种理由让那些被中共禁止回国的海外知名人士回国去为他的委托人作证,而且是在网络上公开邀请。
在严正学案件中,刘路公开邀请徐文利回国去证明严正学不是民主党,让刘青回国去证明严正学没有接受中国人权的任务。
在杨天水案件中,刘路使出浑身解数,邀请、激将高寒和我勇于回国为杨天水作证,证明杨天水不曾同我们联络,证明杨天水参加天鹅绒行动是被我们强拉入伙的。天鹅绒行动本身除了在网上写写文章,就没有任何其它行动。
刘路的这些招数十分阴毒。如果海外这些人回国作证,当然会被共匪一网打尽。如果不回国作证,刘路就诽谤这些人没有担当,是迫害他的委托人的元凶。如果按照刘路的说辞去作证,那最终就是证明了谁参加民主党,谁就是罪大恶极!谁参加天鹅绒行动,谁就是罪该万死!谁同海外人士联络,谁就是卖国通敌!刘路哪里是在为委托人辩护,这是中共检察官都不好意思提出的指控,而且还在帮助中共诱骗海外人士进入中共陷阱!
7.5. 刘路诱骗委托人是中共线人,说这样就能得到宽大处理。实际上,这是对他的委托人的最大伤害。严正学被刘路说成是中共线人后,就很少有人再敢于我严正学去呼吁了,书还敢为一个被辩护律师说成是线人的人呼吁呀?那不是找着让刘路骂成中共特务嘛!
刘路还有许多“捞人”策略,无一不是帮助中共检察官和法官将这些人打入地狱!
现今,何培蓉、屠夫吴赣都在网上大谈特谈什么“捞人”。我相信,这些喜欢说捞人,认为自己是捞人的人,根本就没有将他们的委托人当成是人,而是将他们当成是落水的草包和猪。
看了我上面列出的刘路的特征后,还有些网友还帮我又增加了几条,也都很有特征。我就不必去列出更多的特征了,我相信以上这几条就足够说明问题了。
具备以上的任何一条,我们就都知道他是什么人。刘路具备了以上全部7条而且还包括各个分条。你刘路是什么人,那还用我来指出谜底吗?那正确的标准答案不是昭然若揭、不言而喻、一目了然嘛!
不管你今后如何高喊革命口号,只要你不彻底说清楚以上几件恶事,不对此真诚忏悔,我们就知道你本性不变,还是干着你的老本行。
刘刚
2012年6月25日
我的文章贴出后,刘路立即跟贴狡辩。下面就是刘路的跟贴和我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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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路 “老路早说清楚了,老路是总参的中将”2012-06-25 18:37:38 [点击:59]
不是还是你老人家授衔的吗?
不过老路一点都不感谢你,你把几乎所有你认识的人都打成特务,老路弄成特务有什么稀奇?
你编了六年,到现在还只编出老路这六条罪状,可见疯子也不都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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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刘路是特务”2012-06-25 18:52:39 [点击:59]
刘路能否拿出证据来,证明我在何时何地说你是特务?可是,你刘路,赵岩,叶宁等人说我是中共大特务、战略特务的话,比比皆是。你们还一致说我是疯子,是被共产党灌药了,以便毁坏我的声誉,让人们不要相信我的话。可你们最终还是枉费心机。
我从来不在意你们说我是什么,我根本就不把你们的这些话当成是人话!能够被你们诽谤,我从来都感到是莫大荣幸,那至少证明我不是你们的同伙,不是你们的同类。
刘路应该学学我的胸怀嘛,就让人说是特务好了。身正不怕影子外,心里没鬼不怕鬼叫门。
我的文章不过是简单地列出你刘路的几项业绩,这些业绩是你刘路都无法否认的。至于你是什么,我留给网友作结论。
除了被赵岩揭露的唐宇华和冯东海,我从来不曾说过其他什么人是特务。那不是我的习惯,我自知我没有那样的权力和资格,我知道那是法庭和陪审员特有的权力。
刘路非要说自己是中将特务,我可确实没有这样说过。我看刘路是有意抬高自己吧,你够级吗?或者就是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阵势。
记得杨子荣被小栾平揭露出共军卧底身份是,杨子荣最后的一招就是撂挑子,将执星官背带甩给座山雕,高声威胁说:“三爷,既然有人说我是共军,那我就是共军了。如果三爷说我是共军,就就地惩罚我。如果三爷说我不是共军,就放我下山。今天是有他没我,有我没他。三爷您决定罢!”
今天刘路也玩起杨子荣的这个把戏了。我相信,刘路不久就会在网上公开叫阵:“网友们,他说我是共军,我就是共军,而且是中将。你们信吗,共军有中将特务吗?这证明他才是共军,而且是个大大地共军。网友们,让我们来投票,看我们谁是共军。”
如果真正搞投票,我相信结果一定是我被多数决定为共军,而刘路是个大大的“老九”,。是反共义士。毕竟,这网上刘路的同志是太多了,高喊“老九不能走”的八大金刚座山雕就更多了。
刘路一手炮制的为中共效劳的不实报导
就今年4月25日期间,所谓的博迅网记者刘路(笔名张清杨),在纽约对本人一段就法轮功问题的所谓的专访(注:发表在博迅网名为《专访刘泰:“四二五”的道路》) ,本人澄清有关访问严重歪曲我本人的意思,完全是断章取义,是刘路一手炮制的为中共效劳的不实报导。访问发表后引起各界人士不必要的误解,现特此声明有关访问无效,并要求博迅网从网络上删除该文。
今年是法轮功反迫害十周年,本人再次重申本人一直坚决支持法轮功学员反对中共的残酷迫害,并且我也多次呼吁中共停止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迫害,而且要求中共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及不同政见的民主人士。
我认为,只有中共解体了,中国老百姓就心安了,中国才能得到真正的稳定。而且只有解体中共才能停止迫害,这是大家共同的诉求。
声明人:柳玉成(刘泰)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
郑科学:刘路打人,为什么杨建利却表示要做假证?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8月11日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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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 boxun.com)
刘路打人,为什么杨建利却表示要做假证?
作者:郑科学
五月二十号左右的一个晚上,王军给我来电话说:“老郑,你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啊。建利来啦,大家聚一聚。我们正在法拉盛王子街的东北餐馆喝酒呢。”杨建利住在波士顿,他经常来纽约。
我就去了,到了餐馆一看,来了七个人。有杨建利、刘路、刘东星、刘泰、王军、鲍戈和舒扬。一见面他们就都叫我老大,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怎么成了黑社会了?大家一起给我敬酒,说:“老大来晚了,要罚酒。”我说:“我哪是什么老大,杨建利才是老大。我可不会喝酒。”大家又一起说:“你东北人,还有不会喝酒的。”一起极力地劝我酒,我推不掉,只好喝了一杯。那杯子忒大,我这一大杯白酒就被劝下肚了。紧接着刘泰又倒了一杯给我劝酒,大家在旁边不停地劝,我实在推辞不掉,就说:“我可不会喝酒,你们把我灌醉了,可得抬我回去。”我又喝了。这第二大杯喝完后,刘泰就说:“你来晚了,你得喝三杯。”大家又都一起不停地说“得喝三杯。”我看出这不是请喝酒,这分明是鸿门宴,就对刘泰说:“刘泰,咱们搞民运不是搞专制,不能逼人喝酒。”这时刘路端着酒杯说:“咱俩初次见面,我敬你一杯。”我说:“我认识你啊,维权律师刘路啊。我不能喝啦!”他不坐下,站在那非逼着我喝,大家也一个劲儿地劝。我就对刘路说:“刘泰是从香港来的朋友,我得给个面子。你是从哪来的啊?”我话还没落音呢,只见他突然就把手中的酒杯向我头上砸过来,我一闪,酒杯砸在墙上,砸了个粉粹。我对他说:“刘路,你算什么维权律师啊,打人维权哪?”我抄起身边的酒杯也砸他,在他们的拉扯下我打空了。其他人都让刘路赶快走,刘路坚持不走。刘东星就对刘路说:“刘路,我们现在报警。我和建利证明是他先打你的。”杨建利马上附和说:“对,别怕,我们给你作证。”而刘路却说:“是我先打的他,和你们没关系!”
听他们这么说,我就走出了餐馆站在外面。杨建利出来对我说:“老郑,你别闹了。这么闹还有完没完?!”我说:“杨建利,是谁闹啊?!你亲眼看见刘路先打我,你还说我闹!刘路是你爹呀?他打人你还向着他。”我又对站在杨建利旁边的刘东星说:“你们是什么人哪,刘路先打我,你们反倒说我先打他。” 刘东星飞脚就踢了我一脚,我冲过去要还手,被杨建利拉住不能动。刘东星那一脚踢在我的大腿上很重,青了两个星期。
一会儿,警察来了,杨建利跟警察说了一通,我不懂英文,听不懂杨建利说什么,警察也跟我说不通,就走了。直到我离开时,我都没看见刘路和刘泰从餐馆大门出来。不知他们是从哪个门溜走的。
我已是六十岁的人了,他们就这样无理取闹地滋事打我。杨建利还站在打人的恶人一边,不但拉偏架,还公开表示要做假证。当然,我听不懂他对警察说了什么,所以不知道他是否对警察说了真话。不过这事让我看清了,这完全是杨建利在背后操纵,刘路和刘东星在前面做打手。
当时我没有马上公开此事是因为“六四”即将来临,我不愿意干扰六四活动、抹黑民运。后来我又没说,是想等待杨建利的说法,可直到现在他也没说话,连个电话也没给我打。我不想因我而发生民运内斗,可我窝不下这口气,也真没想到当初我们要求中共释放扬建利、到头来他会是这种和打人恶棍刘路混在一起的下三滥。刘东星是避难庇护没批,就把自己装成民主人士想过关,讨好杨建利为自己避难做假证,是不知世上羞耻的人。我现在把这事公开,让同仁们看看他们这伙人的真正嘴脸。
当初杨建利刚一出来到美国,我就站出来支持他。可是后来我对他的一些公开讲话和做法很反感而渐渐地不想参与他发动的活动了。尤其我不能认同他对共产党示软的态度。另外,他和刘东星在哈佛大学礼堂开会,说是办民主大学,还收取与会者每人三百到六百不等的钱,就开了几次会便告诉人家说你们民主大学毕业了。然后给每个参与者发放了一张所谓的“民主大学毕业证”,草草了事。那三、四百个与会者都是政治避难的中国人,杨建利就这样利用自己的名声变相收费赚钱。他们还以同样的方式开办了所谓的“民主干部学校”,以骗取参与者的血汗钱。还有,他一回到美国就闹分裂,造成二十一世纪基金会解散。他还组织什么骑车“公民行”,让我参加,他说:“如果在活动中出个车祸,那就引起轰动啦。”。我看到他搞这一切活动都不是为了反共,而是为了制造声势骗取声名、以名赚钱。他的这一切行为都使我对他产生反感,可是我只是想慢慢地疏远他,并不想得罪他。我刚到美国三年多,对民运中这些人的下三滥行为了解不多,也不想得罪杨建利这样的“民运人士”,没想到他竟这么歹毒,伙同流氓刘路这种人对付我一个真心想反共追求中国民主的六十岁的人。
我父亲被中共迫害十几年,我们全家跟着受尽苦难,我从小讨饭长大。到了美国后,我才知道自由的美好。我吃尽了中共的苦,我和中共专制势不两立,我不会停止反对中共专制的民运活动,我也不会被杨建利、刘路、刘东星的下三滥行为吓住。
在这里我声明:以上所述全是真实的,我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望海外所有民运的同仁们认清这些伪民运的面目。
郑科学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_
看李建强(刘路)如何为共产党当律师!
评论:如此具体,又如此严重的指控,刘路不能装聋作哑,必需回答。
如果刘路有底气,他应该求助法庭给自己一个清白
看李建强(刘路)如何为共产党当律师!
作者:小羊
诸位:
> >> 尽管严正学系狱期间与李建强的一段公案在老严出狱后曾起过一次风波,尽管我作为严正学的同乡和朋友,亲历过当年的一些事情,但看了严正学此信,还是惊得目瞪口呆!严正学之所以要旧事重提,乃缘于不久前到台州中级法院的查阅档案,意外发现了李建强担任其辩护律师期间的许多细节。说实话,严妻当年为是否聘请主动找上门来的李建强担任辩护律师征求我的意见时,我是赞成的,07年严正学还在狱中时,李的所作所为就已经遭到非议,我当时出于惯性思维,把这种争论当做内部的人事纷争,特地写过一篇《我愿意为李建强律师说几句迟到的公道话》,意在体谅李建强的难处,可是,谁知道他……。种种事实表明,我和许多朋友一样,包括严妻朱春柳,当时全都蒙在鼓中!为此,我有责任转发严正学的信,至于从中得出什么结论,相信大家都不是马大哈!当心啊,善良的朋友们!
> >> 吴高兴(吴苦禅)
> >> 2012年8月27日
> >> 吴高兴兄:你好!
> >> (1).传上09年出狱后,即由香港出版的《行为艺术下课!》298P第85章节的记述。(见附件)
> >> 当时,律师来看守所,N次来都和国保政委同坐并审。2007、2、5我看到李又递给胡政委一堆材料。抓捕后,我极力否认《起诉书》中参与民主党和民主党人的聚会,而李建强从杭州查到我参与民主党聚会照片(见书证1)(照片中外省民运、严正学、朱虞夫、王荣清,后排祝正明、毛庆祥),竟向胡普荣政委提供!胡普荣政委才斥我“铁证在案,还死争活赖!”。见《卷宗》000053、000055两页的证据清单,该照片确系李建强提交。律师明知此为本案关键证据,“此地无银”落井下石为何!?
> >> (2).入狱后,我坚持聘膝彪律师为我做辩护,公安即下达《不淮聘请律师通知书》(见书证2),隨后,李建强像政法委“钦定律师”,能来看守所接见我,李說的第一句話是:“嚴正學,沒想到你的事兒比誰都多。南京的楊天水判12年,四川的許萬平判12年,還有山西的師濤10年,你都63歲了……唉,警方現在羅織的罪狀,都是對應《刑法》105、106條的……”(《行为艺术下课!》65章235P)。我迫切想知道外界声息,李没有点滴透漏或暗示,思量再三,极度绝望的我,苟活了十天,在放风场自缢……监狱发现被急送台三院,捡回一命。一个怀有侧隐之心的队长向我透露:网上声援、农民游行,还说国际的抗议电话都打进看守所。给了我活下来的信心。
> >> (3).《卷宗》000005页是法院专业伪造的笔录(见书证3),笔录上,我和妻的签名手印全伪造,留下电话也是假的。法院做假,是为掩盖我坚持膝彪做辩护,警方竟下达《不淮聘请律师通知书》,李建强如指定律师立即介入,为违法程序背书。
> >> (4).李建强来看守所,我明确告知:不能去美国调查徐、王、刘,这样做会把国内的政治审判延伸成为美国的刑事问罪;若徐文立、王希哲、刘青为严自认出具假证,不仅在诚信的美国信誉扫地,还会被美国移民局起诉追罪。审卷000049等数页证实(见书证4),律师李建强阴奉阳违,操延庭审,反复坚持邀中共爪牙赴美搅局!在此状况下,我多次向看守所和台州国保明确要求撤换李建强,不但撤不了,李建强居然操控审判延期。看守所有干警看破延期之黑,将我提到教育室,怕被窃听,用笔代语提醒我提防。
> >> (5).生不如死悬梁自尽,律师让我做精神鉴定脱罪罚,反复催促“精神病鉴定”。入监后,监狱以此将我与精神病犯同笼关押,被打得颅顶喷血,终以“反社会人格障碍”对我被精神病。上为000051等律师意见书(见书证5、6)。
> >> (6).法院《庭审笔录》和李建强公布网上是不同的两个版本,李将我抹黑为谁?!
> >> (7).出狱后数天,第一时间见到你转发的作伪的“询问笔录”,惊怒之余,我当即去台州国保支队向胡普荣政委、王爱军支队长责问,斥责警方为挑拔台州农民兄弟与我的关係,用“情人”、“钱人”抹黑我,阻止各路农会(筹)农民兄弟因我遭逮捕发起的“百村百车游行示威”。我一再质问:“李建强可是你们的人?”,胡政委答复:“跟你说过请律师没有用,付了李律师费,还问李是否是警方的人?跟你说,在我们这个级别的,能知道吗。但李是小人。”当夜我就发过一篇斥责警方造假的文章,也发给你,在你文库中还能查到吗?
> >> (8).此后,我在笔会网络选举中揭黑,我遭李建强公开威胁:“以‘民主党漏罪’再送我入监狱!”笔会竟无人敢责备李的张狂,我愤而退会。回京后,我即被北京国保总队传唤,在龙园派出所录像做笔录,国保警告:“有人举报你是‘铁杆民主党’,不准我和何德普、高洪明、查建国等再来往!”“举报人是谁”不言自明。
> >> 高兴兄:
> >> 请将此文转给杭州朋友以及胡平、笔会一平和洪哲胜先生。人心叵测,人啊!得有防人之心!!!
> >> 根据你发来短信和电话的意见,我作了补充和修正。
>> 曾在愽讯自行发稿区连载刊出《行为艺术下课!》,后被主管剥夺发稿权至今。后向韦石投书,韦答应在“精彩连载”刊发,连载我在北大荒狱中日记《阴阳陌路》,但发数篇后被停发,再给主管发信,仅发了两期,就永远被停。请与韦石有来往的道友问明韦石,禁我发稿,倒底为何!?老共封禁,我抗议;博讯封禁,我向谁抗争!?请恢复我已被停了数年的发稿权。
> >> 顺致康乐!
> >> 严正学2012、8、11
郭国汀:刘路(李建强)共特真相大暴露(转自 自由圣火)
文章摘要: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作者 : 郭国汀,
發表時間:9/5/2009
刘路是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特务业已真相大白。我自2003年1月1日始,在《中国律师网》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评论,随即引起中共当局高度关注。不久该网即出现了一位“刘路”(李建强)律师,全力支持我,表现得特别勇敢。他主动四处招揽政治敏感案件,诸如:罗永忠案,杜导斌案;07年7月1日,还与我共同发起“废除或修改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致全国人大的公开函”,由此骗取了我的信任也赢得了“人权律师”的美誉。03年11月一位著名人士警告我说:“刘路是共特,其人来路不明,中国人大法学院研究生院根本查无此人”。而刘路自称:从未加入过任何中共组织,连少先队,红小兵也未加入。1989年因反对六四镇压被原单位解聘,故到中国人民大学读法学研究生。
鉴于他在中国律师网上极力支持我的表现,及他没有任何媚共言论,故当时我坚决为之辩护。然而,奇怪的是,04年2月12日我被中共当局彻底封杀在中国律师网的IP后,刘路居然没有片言只语表示,随即他也在中国律师网上消声匿迹。
05年2月23日我被中共当局非法强行停业后,刘一方面为我抗辩,同时却故意造谣说:“上海司法局在对郭律师进行处罚时查抄的电脑里发现了郭律师的‘犯罪证据’于是,行政处罚变成了刑事追究” 还造谣说:“郭律师对自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脑被查抄时就有预感,他当时就对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并且决定妥协”!中共当局迄今也不敢如此公然造谣,而作为“好朋友”的刘路居然如此信口雌黄造谣是何居心?!
特别是自05年6月4日,我公开声明退党(九三学社)退团退队,刘即在“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文中,提出诸多原则性错误的论断。我当即以“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驳斥了其“海外激进团体搞地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没有多少正面价值的政治活动,并且推进这项活动的团体也不是什么健康的力量”之谬论。
此后刘路在几乎所有重大原则问题上,公然为中共极权暴政涂脂抹粉;对流氓中共最害怕的人和事进行几近疯狂的诋毁和打击。诸如:(1)“中共是大陆合法的领导力量,中共建立了统治秩序,中共的统治可以维持中国社会的运转。即便从自然法的角度讲,我们有革命的权利,我们也没有整合社会秩序的能力,中国只能出现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局面。” (2)“如果执政党主动解决"六四"问题,非但不会导致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反而会带来官民双赢的局面,既对得起死者和历史,也对得起子孙和未来”; “除了审判当年的责任人之外,现政府还要向全国人民赔礼道歉,还要对"六四"受难者进行国家赔偿,对"六四"期间的被捕判刑的学生领袖、知识分子和市民进行司法甄别”;“很多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流亡海外,构建民运组织,成为公开的反对派。这些人中,不乏将中共当成不共戴天的仇敌,逢共必反、逢华必反,必欲推翻而代之,清算而后快的激进分子;也有理性、温和、坚持当年政治理念,希望通过和平、法制手段推进民主进程、实现民主政治的现实派。前者有天下之志,却不以苍生为念”;(3)“中共对国家的现实领导,中共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具有执政地位,绝非一种民意的自愿选择,而是一种中国式历史意志的结果”;“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以解决"六四"问题为契机来重建政权的合法性,为建立公民社会和实行民主政治提供良好的平台”;(4)“中共政权的合法性正在渐渐流失,但是还没有彻底丧失,这就是改革的理由。(5)《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它的文本的粗糙、情绪化的宣泄让我觉得评论它是对智力和汉语水平的侮辱。不光是我,你看看国内上点档次的知识分子,谁把它当会事?退党大潮是个伪命题。”此外,刘路还多次故意将[中共政权]与[中国政府]混为一谈,将[中共]与[汉族]混淆,将[反共]与[反华]等同。再者,他打着人权律师的旗号到处干的确是严重损害落难民运英雄的勾当。例如:故意造谣严正学是中共“线人”;故意诱导张建红“悔罪”;事先故意放风杨天水案和张建红案前景乐观,故意诋毁郭启真是精神病,多次建议以精神病为由救高智晟,故意提议对严正学做“行为能力鉴定”!而且多次故意诋毁高智晟,袁红冰和我本人。
必须指出:刘路一方面不时发表些激进反共言论,伪装成反共民主人士,极力投刘晓波及笔会某些人所好,钻入独立中文笔会,干了无数毁誉民运英雄破坏民运事业的勾当。
我曾数十次次明确指出:“刘路是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共特的嫌疑日益严重。因为中共专制暴政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虽然中共暴政治国无方,无知无能缺德下流前无古人后稀来者,但中共狡诈阴险厚黑却决不容低估.如果刘路即是康平的话,刘路系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的共特则成定论”。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对张建红案,我指出刘路“既未力争公开审判,也未对对中共法院非法秘密审判提出任何抗议批评,而是极力配合当局消音,甚至放风:力虹表示他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甚至可以认罪!我在《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中已充分论证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本不是法定可以不公开审判的案件,然而李建强对中共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不但不作任何抗辩,李明知是因为当局害怕力虹文章的内容泄露,根本不符合法定国家秘密的法定要件,作为辩护律师不但不依法据理抗争,反而配合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甚至消音显然是严重失职的,因为秘密审判决不可能有利于力虹!李之配合中共当局消音只能起到抹杀英雄的负作用”。 “我多次严厉批评刘路,是因为刘路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术]对人权律师的发展方向危害极大,而且明显严重损害政治案当事人的根本长远利益,如果他仅出由于好心办坏事,还情由可原;若是奉命行事当然得揭露;说实话,我对李建强律师的真实身份持疑。尽管我们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在大原则大是非面前,友谊只能让路”。[1]“其辩护律师李建强不该说的(如所谓悔过及若不起诉认罪也可及前景乐观)大说特说,而该说的(抗议非法秘密审判辩护词及判决书)却保持高度沉默”[2]。
在严正学案中,“我之所以坚决反对李建强自以为得计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论,是因为这是将人权律师引向邪路的做法,更是严重损害政治良心人士根本利益的做法。强力抗辩绝不等于高调,需要辩护律师深入细致扎实的调查研究吃透案情掌握案件全部细节基础上的详尽分析,提出有充分法律法理依据,根据案件事实法定证据的辩护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寻求外力支持。而[低调]使得外界根本得不到必要的信息,声援支持只能停留在口号层面;其[妥协消音术]带有明显贬低英雄人格消磨斗志的负作用;诸如放风(力虹说)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愿意认罪如果不起诉的话、建议以高智晟精神病为由申请免责、申请严正学行为能力鉴定等均属此类损害志士名誉、精神的阴招。 严正学之所以自杀,与李建强首次会见严正学时仅告诉他案件不乐观,而不告知其海内外正在展开如火如涂的援救不无有关,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外界声援支持的情况,才会使他感到绝望精神崩溃以致自杀。试想想当他满怀期望等来的李大律师却一本正经告知案件不乐观,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徒刑,律师仅是会尽量减轻你的处罚!而严正学并无任何犯罪行为,即便参加中国民主党也是宪法明定的权利,何况所谓入党不过是为政治难民申请之需,却要蒙受如此不白之冤,而律师的努力不过是尽量减轻处罚,最佳者即是十年!这会让一个奋斗不息饱经风霜历经苦难的年已62岁老人多么绝望?!”[3] 当年我即指出:“李建强称:政府把该案列入国家机密,起诉意见书标着‘机密’二字。严是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为他提供辩护是我们的职责。严是一个很有良知、正义感、社会责任心的纯粹的作家和艺术家。他如果起诉被判重刑的话,这对笔会是个很大的损失,对他个人也是很大的不幸,对国家的司法形象也是一个损害。所以,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为他作辩护,争取相对好一点的结果。同时我也相信严正学先生没有、也不是要颠覆国家政权的人。政府对他的指控,我认为从法理上讲,是说不过去的。” 李建强还说: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他相信会以闭门方式审理,因而对案件的发展不乐观,严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重刑。李建强又说,按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不能透露案情。据称,案件可能与严正学参加民主组织的活动有关。必须指出,李建强律师上述含糊其辞的言说有误导公众之嫌,且未起到一位辩护律师应有的作用”[4]。严的辩护律师李建强称要不惜一切代价披露案情真相。但却又向主审法官提出申请:要求对严正学进行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李再次称严正学案涉及国家机密,不便公开于众。李之[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 似乎要证明严有精神病?这种要求荒唐至极!是对严先生人格尊严的污辱,这里估且不论。并没有人要求李披露所谓国家机密,仅要求其披露基本案情,以便舆论支持。[5]
李建强会见严先生讲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严正学,没想到你的事儿比谁都多,杨天水、许万平12年、师涛10年,他们的案子都是我代理辩护的,你想想你都64岁了……”!我在办理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及杨天水诸君的案件时,首先告知他们外界关注声援的情况,旨在给予他们精神鼓励和支持。
综上所述,李建强(刘路)是中共特务而且是极恶劣的小人型共特已是定论!
2009年9月3日
附:
严正学:刘路,你为什么要如此害我?——士可杀不可辱
1 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2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自由圣火》2007年4月1日
3 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4 郭国汀,“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自由圣火》2007年2月7日
[5]郭国汀,“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博讯新闻网》2007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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