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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冤狱终平反 福清纪委爆炸案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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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19: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年冤狱福清纪委爆炸案宣判无罪 “冤案曝光期”到来?(组图)
阿波罗新闻网 2013-05-04 讯】




2010年网友围观"福建三网友"案,三网友之一即为吴昌龙姐姐吴华英
今日福建省高法对福清纪委爆炸案宣判,早前被判罪的5人全部无罪释放,历时12年的积案终于尘埃落定;律师李金星表示,中国十几年前、二十年前沉积的冤案将迎来爆发期。
5月3日,福建省高法对福清纪委爆炸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全部无罪释放。据悉,本案除向当事人致歉外,将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国家赔偿。福建省司法部门表示将继续开展对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侦查工作。
回溯案情:2001年6月23日,一只装有爆炸装置的手提袋被人放在福清市纪委办公楼信访接待室门口。24日上午8时许,手提袋发生爆炸,福清市纪委的吴姓司机当场被炸身亡。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分别策划主谋、提供炸药、向侦查机关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等。2004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2005年1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6年10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再次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陈科云、吴昌龙被判死缓。
去年1月,封口10年后,爆炸案中死者妻子王慧珠曾接受香港媒体《亚洲周刊》采访,直指爆炸案真凶为时任福清纪委书记的方玉开,丈夫因为举报其滥用职权行为才遭报复。
“吴昌龙还没有从酷刑阴影中走出来”
案件历经12年终于尘埃落定,但5个当事人的家庭生活轨迹已发生巨大变化。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奔走12年,几成职业访民,还曾被当局报复身陷另一福建的案件"三网民诽谤案"而被劳教一年。今年2月,在狱中遭到酷刑和患上多种疾病的吴昌龙,获取保候审回家。当地司法部门也表示,案件将在三个月内二审。
吴华英向德国之声表示,弟弟听闻无罪消息后是复杂的心情,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惊喜,而是回顾自己从26岁到38岁,他最好的年华在狱中屈辱度过,失去自由的12年时光,是无法用金钱及其它任何东西填充的生命缺口,受尽酷刑折磨的吴昌龙目前身心俱损:“我弟弟心情也没有很高兴,他觉得丢掉了属于他自己的12年。不单是我弟弟一个人,我们家五六个人也陪伴了12年都为这个事情担惊受怕。弟弟现在身体不好,一边耳朵聋掉了,最明显的症状是身上不停冒水,今天开庭时还带了一条毛巾。他每一天都活得很痛苦,半夜都因为内伤痛得醒过来,经过12年消耗体质很差。他在最初的100多天里,天天都是被体罚,不让他睡觉,用手铐把他吊在上面,他现在还在12年前的酷刑阴影中走不出来,他面对社会无所适从,他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将吴华英近年为弟弟奔走上访的各种车票拍成了一幅照片,有网友表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好的“爱和信念的艺术品”,吴华英也向德国之声表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弟弟是无辜的,所以她不能放弃,她亦感激多年来一起帮助呼吁此案并在社会上不断引起反响的网友:“我知道我弟弟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如果我不去为他讨回公道,我一辈子也无法安心。我和大家共同见证了中国法律,我自己也被拘留被判刑,也用亲身感受见证了。如果没有大家的关注,像我们这样平凡的百姓家庭,有关部门要下手的时候就象踩死一只蚂蚁、折断芦苇草一样,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没有大家的关注也不会有今天吴昌龙的自由,大家的关注也在不断的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

中国到底还有多少冤案?
“不取消刑讯逼供,类似的悲剧还会发生”
吴昌龙的代理律师李金星接受了德国之声的采访,他直指本案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的违法之处,通过刑讯逼供迫使吴昌龙“认罪”,也正因为刑讯逼供,中国司法部门在近几十年间炮制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他们当然是严重违法,就是刑讯逼供,中国的刑事诉讼往前发展,必须把刑讯逼供去掉,如果一天不去除,类似这种悲剧,我们判断一定会继续发生,随时随地都可能上演这种悲剧性的东西。”
李金星律师认为,一度被冰封且“敏感”的多起冤案近期频被中国媒体曝光,如今年3月,发生于2003年的浙江杭州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被浙江高院证实为错案……。这一系列案件的曝光,也预示着十几年前、二十年前的一系列积案将迎来“冤案高峰期”,但这还仅停留在个案层面,并不代表司法的春天的到来,中国尚需在制度层面作出改革:“从这些案件当中,国家需要吸取教训,如何提高人权保护标准。吴昌龙的案子也体现目前当局一定的纠错的能力,但只是个案,往往是对压力很大的案件纠正了,但对更多的案件还没有得到纠正,前几年打黑案件中形成的广泛的冤案,但个案什么都不能代表,如果不从制度层面去研究,不从它发生的根本去研究的话,仅仅是个案。”
李金星也向德国之声表示,目前尚未和吴昌龙商讨是否就国家赔偿一事提出申请,当务之急是让吴昌龙的身心平复,而此案引发的后续讨论远未停止,是否能启动“冤案平反”高峰的到来也有待观望。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 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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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0: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福州晚报第六版下部登载记者陈鸿星的报道:福建省高院二审宣告 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无罪。

报道没有“12年冤狱”的字样,说什么“本案除向相关当事人致歉外,,还将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国家赔偿。同时有关办案单位将认真总结教训,完善有关制度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就是只字未提追究福州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与十二年前,“福州警方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时,福建媒体的起劲样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从阿波罗网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当局虽然输了,但是还是“很威风”啊,在开庭的前一天,警察警告关注此案的人不要前往福建省高院开庭现场;封锁街道,如临大敌。

我登陆“8点报阅读器”,想将2013-05-04福州晚报第六版相关报道复制黏贴,怎么唯独不见第六版?噢,我马上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当局不想让全世界的人看到由他们制造的大冤案平反昭雪,所以下令媒体不要把2013-05-04报纸相关内容上网。

福建当局至今还在遮遮掩掩,我们能指望他们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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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0: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福州晚报第六版下部登载记者陈鸿星的报道:福建省高院二审宣告 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无罪。

报道没有“12年冤狱”的字样,说什么“本案除向相关当事人致歉外,,还将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国家赔偿。同时有关办案单位将认真总结教训,完善有关制度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就是只字未提追究福州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与十二年前,“福州警方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时,福建媒体的起劲样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从阿波罗网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当局虽然输了,但是还是“很威风”啊,在开庭的前一天,警察警告关注此案的人不要前往福建省高院开庭现场;封锁街道,如临大敌。

我登陆“8点报阅读器”,想将2013-05-04福州晚报第六版相关报道复制黏贴,怎么唯独不见第六版?噢,我马上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当局不想让全世界的人看到由他们制造的大冤案平反昭雪,所以下令媒体不要把2013-05-04报纸相关内容上网。

福建当局至今还在遮遮掩掩,我们能指望他们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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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才登陆“6点报阅读器”,点击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电子版,均没有报道福建省高院宣判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无罪的新闻。我想,上述报纸不敢不报吧,只不过不让福建省高院宣判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无罪的新闻上网。

从此,可以看出,福建当局的态度。他们输了,但是他们手中有权:下令上述报纸电子版删除福清纪委爆炸案平反昭雪的新闻,一定是像福州晚报电子版那样,只能是整版不上线,(福州晚报第六版不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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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1: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年冤狱发生地,福建媒体为何集体噤声?

   我看了4楼的帖子,昨日,特意对省图书馆查找2013-05-04的,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均无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我生怕疏漏,翻来覆去,查找多遍,确实连一个字都没有看到。

本来,如此重要的新闻,应该在第一版报道,至少在第一版“导读”提示。以往,其他省份的冤案平反昭雪,福建省的报纸都会及时予以转载(这样的文章特别吸引读者眼球),为何对于本地冤狱平反,福建媒体集体噤声?

我断定,福建当局一定是下令不准媒体报道福建省高院宣判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无罪的新闻。限定一家(福州晚报)在不显眼版面报道。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福州电视台是否也集体噤声?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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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22: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通过2345网址导航,点击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东南电视台、福建之窗、福州新闻网、东南快报网,登录新华网,发现上述媒体均无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平反昭雪的新闻。就是说,福建所有的媒体(包括纸媒、电视台、网络)都是三缄其口。看来,新华社驻福建记者站的记者也被福建当局威胁?收买?也是一个屁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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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01: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之音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

吴昌龙:无罪获释后官媒鲜有报道 中宣部禁令



吴昌龙冤狱12年后获得假释和父亲相拥痛哭十多分钟。(吴华英提供)


  • 吴昌龙:无罪获释后官媒鲜有报道 中宣部禁令





声明书悬挂在当局监控吴昌龙及其家人的摄像头上(吴华英提供)




声明书悬挂在当局监控吴昌龙及其家人的摄像头上(吴华英提供)


被监禁超过12年获改判无罪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原死缓案犯吴昌龙5月初当庭释放回家后,成为热点新闻人物,媒体采访络绎不绝。但是,这位重大冤案受害人表示,中国媒体对他做过采访的不下十几家,但由于中宣部和福建省当局的干预,最终见报的几乎没有,网络上也搜索不到《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的相关内容。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揭露,当局仍在严密监控他们姐弟二人。

*同是冤案 待遇迥异*

从死刑犯改为无罪释放的吴昌龙5月17日发微博称,“而今,无罪了,再上网搜索“冤案”,满屏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冤案,我能找到古代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却找不到当下自己《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碎片。”

吴昌龙的微博是通过其姐姐吴华英(福建三网民吴华英)的微博帐号发出的。两天前,他在微博中对中国媒体对他的冤案没有作公开公平的报道表示失望。

吴昌龙在微博上说:今年,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无罪释放了,有《今日说法》播报;河南李怀亮无罪释放了,有凤凰《冷暖人生》播报;5月3日,蒙冤十二年的我(福清纪委爆炸案)也被无罪释放了,期间,采访我十来家的国内媒体,无一公开见报!同样的无罪,同样的弱者,为何却有截然不同的对待?难道真与福建省资金雄厚的宣传部门公关能力有关?!

*公平正义 感到一点*

美国之音记者星期五通过电话采访了目前住在姐姐吴华英家里的吴昌龙。 他首先对美国之音和持续关注他的其他各家媒体表示谢意。

他说:“谢谢,也感谢你们广大媒体一直都在关注。不然的话,我是走不出来的。”

被问到当局在这个案子被改判之后对冤案受害人有什么表示时,吴昌龙说,法院只是告诉他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国家赔偿,没有其他表示或说法,也没有人为将他们五个嫌疑人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承担责任,甚至连道歉也没有。

他说:“我的案子都是因为刑讯逼供,而且那些办案人员都是丧尽天良,没有按照事实,一直对我造假,要不然就没与这个冤案了。这个冤案,12年来给我家里带来太多太多的痛苦。唉--,一提到这个事情我心里就非常激动,不知道该怎么用去形容。”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不久前都说过这样的话: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子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问吴昌龙在自己的案子中是否感到了公平正义,他表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停顿了一下之后,他说:“我觉得,我能出来,已经就是说我很幸运了。也让我似乎感到一点公平正义了。要不然的话,假如说,没有那么一点公平正义的话,我是出不来的。”
吴昌龙:无罪获释后官媒鲜有报道 中宣部禁令
上面有令 媒体失声

对于国内媒体在处理福清爆炸案和其他重大冤案上出现的明显区别,吴昌龙表示,他从采访的媒体记者口中得知,中宣部跟各家媒体都打了招呼,不让报道《福清纪委爆炸冤案》。他还表示,浙江、河南等地冤案的事实都得到了报道,当地公安的责任人都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而福建方面对他连一个声音都没有。

他说:“比如,本来向中央台那个,其他冤案它那边《今日说法》别人都有采访,我这个都没有采访。中宣部都下令了,只能当地有报纸报道,媒体报道,外省的不能介入报道。”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是知名维权人士,她在2001年吴昌龙被冤枉抓捕后开始上访为其伸冤,其间多次被拘留,2009年曾卷入帮助福建上访人士林秀英为女儿严晓玲离奇死亡写 “状子”并录下视频上网发布而遭控罪的福建三网民案,被判刑一年。

她对美国之音表示,她弟弟吴昌龙无罪获释以来,媒体前来采访的很多,但报道公开见报的极少,即使像南方都市报这样的比较开放的媒体所制作的相关视频报道也因官方禁令而遭到禁播。

她说:“原先的话,倒是南都报也采访了,这个视频什么的他们也在作,但是后期他们没办法在自己的频道里播报出来,有中宣部下令嘛。(记者:有中宣部下令吗?)有,各个媒体都接到中宣部的这个禁令。据说,像我(弟弟吴昌龙)这个案子,由当地福建省媒体报道,它有个通稿。”

*无罪之身 仍受监控*

两天前,吴华英在她的微博上说,“吴昌龙虽然走出了埋葬他十二年青春的福建看守所,重获无罪之身,但是,我和弟弟又处在另一个“监狱”,我家门口现在有七个监控探头,通讯被监听,出行被监控,5月3日福建省高院宣判吴昌龙等五人无罪,陈科云家的监控探头拆了,吴昌龙家的监控探头还在。”

2001年6月24日上午,在家休息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后赶到信访接待室门口,打开一个邮包,当场被炸死。这就是后来导致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清蒙冤入狱长达12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

目前,这五名被告人虽然在亲属和林洪楠、杨金柱、李金星等律师的坚韧努力和舆论压力下已被宣布无罪,但该案真相仍然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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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2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广中文网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获平反的新闻

福清青年吴昌龙的十二年荆棘路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5月20日下午,福清青年吴昌龙在微博说,“今天上街,穿二姐从日本精心挑选的新鞋,走了三公里回到家,后脚跟起泡。十二年里,辗转福建五个看守所,打赤脚,穿拖鞋,后脚跟没有鞋子磨擦,细嫩的皮肤经不起挤压。”

也正是在这几天,吴昌龙收到了好友送来的一盆医治伤病的青草药。自2001年他被作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第一嫌疑人抓捕,并遭刑求。
他回忆说,“最开始踮着脚尖把我斜吊在铁窗之上,三班轮流看守,24小时不让合眼,从脚趾到大腿肿得跟冬瓜一样粗。长时间站立,腰酸似要断了一样,脚站酸了,下面脚后跟若着地,上面手腕骨被手铐勒得欲断。”
据说,从那时起,他的好友开始悄悄养护这盆青草,寒来暑往十二载,现在,总算把他等回家了。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十二年前“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吴昌龙等五位上诉人无罪。
十二年前的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楼,一个红色的邮包(手提袋)被送到一楼信访接待室门口,触动它的司机吴章雄被炸死。
如此爆炸党政机关的恶性案件,当然引起了高度重视,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时任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担任专案指挥部总指挥,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任专案组组长,成员多达四十余人。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两类人成为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掌握爆炸技术的人、近年来受到纪委查处的人。被纪委处分过的国企老总陈科云进入了警方视野,成了“主谋”。
各种相关的人员几乎都被排查过,惟有受害司机的领导例外。案发当日是星期天,这位普通司机正是在接到福清市纪委一位副书记的传呼后,才赶到单位,因此遇难身亡。
该案的辩护律师王玉刚认为,警方不去追查被害人吴章雄为何在那个时刻去纪委办公楼、为何要触动炸弹,而是全力追查受纪委处分过的人,犯了“方向性错误”。
但很快,当年9月13日,陈科云、谢清夫妇被警方抓捕,随后,陈科云的妻弟谢建灿、谢建忠也相继被抓捕。在此之前,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也被警方拘捕。2001年底,警方高调宣布,福清爆炸案告破。
由于此案证据相互矛盾,此前迁延多年, 期间,曾有疑似真凶的线索出现,但似乎已被警方错过。
2002年1月起,嫌疑人谢建灿的妻子黄秀芳多次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匿名电话,对方告诉他,陈科云等是被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
当年4月15日,律师林洪楠陪同黄秀芳前往福建省公安厅报案,但对方以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不久,黄秀芳移民前往阿根廷,不到一月,即被不明身份者枪杀于异国街头。据陈科云妻子谢清介绍,黄秀芳被一枪打中心脏,与黄一起的丈夫谢建灿幸免于难。该案至今未破。
由于此案证据不足,家属常年上访,福建高院自始至终对此案从未有过有罪判决,多次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6年6月1日,福州中院重新开庭。辩护律师提出,鉴定显示,爆炸案显示至少需要600克左右的炸药,远多于吴昌龙供述的数量,此案有重大疑点。
结果,此次开庭不久,2006年6月22日,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被福州警方以涉嫌伪证罪刑拘,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长达37天。另一当时参与鉴定的专家也有同样遭遇。
福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爆炸物品的民警侯小凯,因参与了专家鉴定时的事务性接洽,也被警方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近50天。
更夸张的是,此案原审一审时的承办法官福州中院刑庭法官王青,也被检察院传唤,原因是,那份鉴定,正是他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所做,于2003年做出,在原审一审期间便已出示。
在吴昌龙失去自由的12年,他的姐姐吴华英最美好的青春,都在上访路上。
吴华英的姐姐,先是试图向福建省的最高领导省委书记拦车告状。南方周末记者刘长的一篇博文记载了这一过程。
2002到2005年之间,吴华英曾先后40多次拦截福建省领导的车,其中25次,她拦到了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的座驾。
福建省政府的大领导们,住在福州市北一处有天然温泉溢出的小区,吴华英和其它访民们,每次都躲在小区路口的大榕树后面,等着卢书记那辆尾数为“0067”的轿车出现。据说,他颇为亲民,每次,卢都会下车,并亲手接过材料。
第一次被吴华英拦到,卢走下车,笑吟吟地对吴华英说,“什么事情呀?有没有材料?”吴华英送上材料,卢问:“还有吗?”亲自接了材料,还不忘提醒,“要注意安全喔”,上车离去。
再后来,拦的次数多了,卢下车便面有愠色,“你们这样做,会害死我的驾驶员的!你们这样拦车,很危险!”再后来,是说“怎么又是你?”再后来,“怎么星期天也来?”“怎么下雨也来?”“你们要相信法院,要给法院一点时间。”
再后来,卢展工终于也被拦烦了,跟吴华英说,她家的这个案子,他已经批了3次。“你不要总拦我,拦我也没有用。”
2005年9月,此案第一被告人陈科云的哥哥陈科斌、第二被告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双双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无理拦截省委主要领导车辆”。
从拘留所出来,等吴走出拘留所,她发现:从领导住处到省委大院的路上,加装了摄像探头,安保人员也增多了——她再也拦不到领导的车了。
吴华英的青天情结幻灭,她开始上网,通过网络发布了大批福清爆炸案材料,她也成为福州地区最重要的维稳对象之一,每次中央领导到福州,她家都会被上岗。
2009年6月,吴华英与另外两名网友,被福州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予以刑拘。他们帮一位“访友”制作了一段涉及一起有争议命案的视频传到网上。
福州市政法委为此牵头成立了“6·27诬告陷害罪”专案组,相继传唤了65名相关人士,舆论称之为“三网民案”。吴华英被判刑1年。
此案被认为是福州政法界对吴华英等人的报复。
多年来担任吴昌龙律师的林洪楠,出面为吴华英辩护,但这让他付出了严重的代价。福州市司法局突然对林洪楠处以停业一年的处罚,他所在的老资格律所——法炜律师事务所被责令解散。
林洪楠年已七旬,担任律师前,曾是福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司法局律师界管理处处长。
2010年6月,吴华英走出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回家后,她发现住所附近装上了多个监控摄像头。5月6日下午,法官给吴昌龙送来无罪判决书时,吴家楼下的监控摄像头仍未拆除。
案发前,吴昌龙本拟在当年结婚,吴华英也准备赴日投奔妹妹。当年26岁身高1米8的吴昌龙,如今已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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