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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暴力执法”关进法制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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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8: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把“暴力执法”关进法制的笼子?




    我不想知道图片中被人“控制”的女性是什么人、在干什么。首先,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弱势群体的分子;其次,她的手里没有武器,没有利器,哪怕连一件硬物都没有;再其次,她此时的状况与形态不可能对任何人造成危害,这几点都是肯定的。
    然而,“控制”她的人在干什么?
    那只抓女人脖子的手,所用力度之大昭然可见,有两个手指已经扣入肌肉,十分明显地压迫到女人的咽喉,那个部位还是迷走神经区域,是生命的禁区。这只手随时可能导致这个女人窒息、昏迷或死亡。还有抓住女人右上臂的那只手,所用力度之大更为恐怖,几乎是要把女人的那块肉给揪下来!

    毫无疑问,这张图片的实质向世人展示了一起官方施暴事件。施暴者穿制服、戴标志,显然是警方、“保安”、“城管”之类的东西。如果是警校出来的或是退转军人,肯定练习过每一招都要制“敌”于死地的擒拿格斗。但是,科班的擒拿格斗都是针对行凶暴徒的,这个女人曾经行凶么?凭什么对她如此使用这样凶狠的暴力呢?
    谁授予 了这几个人如此对待一个女人的“执法”权呢?


    十多年前,大学生孙志刚就是这样地被人无辜地弄到收容所活活打死的。若干年前,那个青年旅行家杨佳,遭遇某地警方超出执法度的野蛮对待、暴力之后没被打死,血性汉子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于是才拔刀而起,喋血警局……

    暴力执法,暴虐苍生;暴力执法,激化社会矛盾;暴力执法,扭曲执政者的形象;暴力执法,在国际上严重败坏中国的名声。
    当今之中国,应该绝对严禁“暴力执法”。国家的施政者,应该对“暴力执法”现象严明立法并严正执法,把“暴力执法”的这种东西关进法治的笼子。应该在百万人以上的县、市设立“暴力执法”裁判法庭,让“暴力执法”的受害者任意异地选择法庭起诉,让受害者、证人、证言(包括现场录像、录音)说出实情,让“暴力执法”具体的犯罪分子吃官司、受审判、担当应负的一切刑事责任,让他们领所犯之罪,进监狱呆着去!

    禁绝“暴力执法”,是对当前中国社会最高效的“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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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淮南老樵 于 2013-6-17 08: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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