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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戏台上的“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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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放倒了“四人帮”,邓放倒了赵紫阳和胡耀邦,江放倒了陈希同,“胡温腥政”放倒了陈良宇,临歇菜时拿下了薄熙来……戏台上每次的“挥泪斩马谡”,皆不乏大批判似的激昂与燥热,俱充满了“波澜壮阔”的戏剧色彩,都给坊间以遐思,但鼓吹喧阗之后,荒野苍生得到的无不是幻灭。
戏台上的杯酒戈矛或“世纪审判”演了一出又一出,狐裘蒙戎的荒野不是变得井然有序了,相反天翻地覆了。于某种层面而言,经历过不时“清洗”的独裁丛林,隐约比“文革”时期还要来得更为可怖。“文革”时期的当权者,至少还不敢奢靡无度,公然对底层敲骨吸髓,并施以疯狂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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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肉食者们为着虚无的“维稳”,就能放纵群体性腐败,就能弄得“维稳”经费比国防开支还要高,就敢把荒野苍生逼入生存绝境的泥潭,就能默许、纵容愈演愈烈的血腥掠夺时,煞有介事指控某个犯罪集团的成员腐败,即系五十步笑百步,在戏台上所做出的同类型指控,多显得苍白乏力。
荒野上遍地是贪馋到极点的豺狼,傲立在荒丘之上的豺狼,较之跌落到谷底的豺狼,唇齿间同挂着人血,谁比谁干净多少呢?薄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但也只是个直辖市的首席党官,无法为整个荒野的弱肉强食买单。将烘托“进步”的担子压在配角肩上,故事老套,用的是陈腐的戏腔和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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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党比周的贪腐集团指控某成员犯有贪腐罪,往往不是因为该成员的多吃多占惹恼了所依附的群体,而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所以当戏台上再次演出“反腐”的闹剧时,就往往会显得底气不足,就难免鱼龙曼延,就不免遮遮掩掩,怕见阳光,就容易脱离原有的剧本,以至终于把戏给演砸……
在夜色若墨的荒野,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强权的附庸,法律是政坛悍匪手里的面团或橡皮筋,法律是整人的工具,法律是人尽可夫的妓女,法律是揩擦后随手就丢进马桶的草纸……在杀人、整人、抢人尚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专制魔窟,抓小放大式的所谓“反腐”,根本就经不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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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上的“反腐”,把异族的生命尊严捧到峰巅,将同胞的生命尊严踩在脚底。生命尊严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而言,该是等价的,凭什么中国人的生命尊严就要比外国人的生命尊严来得更为廉价?杀害某个英国人是杀人,杀害某个同胞同样是杀人,凭什么法网就要为杀害同胞的恶魔网开一面?
杀人都能视若无睹啊,戏台上还有脸高唱“反腐”,并高唱“法治自信”!当“反腐”的木剑只是指向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多吃多占时,坊间对这样的“反腐”还能寄望什么呢?多吃多占是腐败,占着茅坑不拉屎,不作为甚至反向作为,公然和杀人犯同穿一条连裆裤,这居然就不叫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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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在戏台上高调演出“反腐”闹剧的同时,平和表达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之诉求的一群人被抓,实名举报贪腐的记者也被抓,要求庙堂之上主持公道者还是得不到荒庙的待见,走投无路在联合国喊冤的国人,竟被涂抹成只是在为寻求政治避难谋取筹码……这唱的是哪出?这就叫“反腐”?
戏台上的“反腐”,装神弄鬼演了几十年,演出了什么?演出了越反越腐,演出了国格沦丧,演出了戏剧性转折……何其讽刺:法官庭内人模狗样,庭外在聚众嫖娼;“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在趋之若鹜地“为人民币服务”;给人常扣“颠覆国家政权”屎盆子的迫害狂,在图谋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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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王立军“唱红打黑”时,戏台也搭得挺高,可才间隔了多长时间啊,便实现了一次角色互换,便以被告人的身份惊现在了被告席上,确真成为自己曾依附的群体所审判的对象。专制舞台上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入戏后宛若沉陷于一帘噩梦,有多少局中人真能免于类似的角色互换?
在鱼烂瓦解的荒野,无有效权力监督和制衡,无法治的真髓所在,无道德律的自我约束,惯于看人下菜的“反腐”大戏哪怕是演到地老天荒,也无阻横流污渎湮灭一切。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连该有的基石都没有,这败絮其中的“反腐”戏台,又怎能不风雨飘摇,不在人心中再坍塌无存?
写于2013年8月28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一条连裆裤的“伟光正”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600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故乡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901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
廖祖笙邮箱:liaozushe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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