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sjcgb 于 2013-8-30 09:37 编辑
2004年,陈国邦执意下海,市委相关部门执「三顾茅庐」之诚劝阻,无效。时任韩正市长于常委会誓言,要纪检部门看紧陈,不让陈违法乱纪给干部队伍抹黑。2011年国庆前夕,原松江陈猛副区长被捉,舆论直指陈猛前任陈国邦,韩市长令组织专案组查陈。不日,检察院报告,曾于2009年接最高检张耕副检批示,专门查陈,查无实据而收兵。韩市长无奈之。2012年5月,市纪委据举报查陈,人赃俱获。是否要捉?韩正书记不置可否。陈自我壮胆,称,我任区城建副区长时,韩书记是分管副市长,他夸我为争取松江九号线沥血,是好干部,韩书记不会整我们这些老人马的!众信否?
陈国邦的贪腐问题,暴露已经四年,然上海官方的层层包庇,让他一直逍遥法外。最近,松江传陈的案件,市检察院已介入,并查封陈氏的账户。然以陈氏与上海地产党的密切关系及与高官群体的利害关联,此案绝不可乐观。
一
2009年,因为北京商人周建和举报,经最高检察院张耕副检察长批示,最高检命上海检察院调查陈国邦以儿子名义获得某地产公司价值数千万的股份问题。这些股份乃干股,购股的800万,也是大股东边亦平出借,在项目完成后,陈氏参与分红并返还了出资款,一文没有出,获得几千万净利——其时,他是松江分管土地的副区长。(参见《财经》杂志文: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752533&boardid=1)
然这起明显的受贿案,查明后,却出现了意外情况。上海市委书记批示后,纪检部门即开会秘商第二日抓捕,陈旋即得到消息,夤夜出逃香港,后转移至澳大利亚。半年后,在前案未销案的情况下,陈氏突返回松江,筹办【小额贷款公司】。
后其圈内人称:陈氏是在市里开会后马上得到上海纪检内部的消息,临时出逃的。由于 是最高检挂牌案件,且批示之副检察长张耕退休,此案未销,但被悬之高阁。
负责本案调查的两位检察官,后来也成为陈氏的密友。有人在春节前宴会上,看到陈派送利是给他们。
二
陈良宇时期,上海地产开发,有一城九镇之说,所谓一城,就是松江新城。作为松江负责地产的副区长,陈国邦是上海区县经手出让土地最多的人。地产圈内之声名显赫,地产商多以结识为荣。
陈氏乃与闵行接壤的松江九亭人士,八十年代初,本是当地农技站之技术员。因为族叔兼姑父陈士杰的关系,一路得到擢升,至90年代,已为松江佘山镇书记,后为松江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陈士杰其时为松江县长,后为上海县书记,闵行区(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书记,上海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分管上海郊县之干部任命。
陈士杰也是陶校兴等郊县出身的干部,进入上海地产权力核心的领路人。陈氏后担任上海建委党委书记,退休后,任上海房地产协会会长,一直是上海地产党核心人物。http://npc.people.com.cn/n/2013/0415/c14576-21131490.html
2004年,陈国邦被调任青浦任政法书记,终于进入区委常委行列。然在青浦无自己人马,不如在松江放得开,遂辞职下海,不久,即拥有亿万资产——这些都来自于从他手里获得利益的松江地产商的输送。
在2009年左右,可以确认的他及家属名下的资产及由他人代持的地产公司股权,即价值在10亿以上,总地产开发量上百万平方米。
他与他的两个堂兄弟(陈士杰之子,陈另有一非婚生儿子,在上初中)地产的开发量,相当于一大型地产公司的年开发量。http://news.qq.com/a/20070430/001071.htm
在其家族经营数十年的松江,他一呼百应,权势不亚于区委书记。在小额贷款公司开办后,他超规定限制放贷,用安徽黑社会讨债。放贷的公开利息,是年利40%。
三
海龟石某,乃松江本地人,九十年代对松江招商引资,贡献尤大,经其手引进的外资到松江落户的达数亿美元。
在土地政策由协议转让到招挂拍转换时,陈氏劝说他进入地产业,并由松江以奖励名义,优惠价格卖给他百亩土地。
石某从事法律业,资金甚多,然不谙地产业,土地闲置几年,未开发。后陈国邦辞职,以土地价值飙升等,向他要求三成股份,石应允之。另外引入两当地股东,启动项目。
石氏并不知道,他派驻于公司任职的郑某,为陈国邦收买。几年后,一期项目售罄,应当有6亿到8亿利润的公司,账面利润居然为零。
这是2010年底,他随后发现,主持公司的总经理包某某和陈国邦联手,通过虚假合同,将公司所有利润,转入与陈包想关的公司。比如,一笔5000万的广告费,进了一注册资金10万的新成立的广告公司,收到钱后,公司注销,而这间公司的控制人,乃陈国邦子陈驰。另一些内部设施建设是根本不存在的。
公司的钱,被抽走,日常运转,居然是从陈国邦的【小额贷款公司】借高利贷。
石氏要求审计,陈包拒绝。
数月后,石氏举报到上海经侦总队。警方旋讯问了相关人。从警方的调查结果看,陈承认了在当副区长期间,开始拥有地产公司股份;另承认2009年出逃前,销毁了公司账本等证据,已然构成犯罪。
但上海有关领导以【股东内部纠纷】,促双方民事诉讼解决。陈氏也表示,先给石3000万补偿,再审价审计。碍于多位领导情面,石氏只能应允。
在经侦销案后,陈国邦对补偿再不提及,反要求石道歉,称石举报,让公司增加了几千万税务成本,伤及股东利益。石要求审价审计,陈顾左右言他,要讨论第二期开发。
四
万般无奈下,石向上海纪委举报了陈在副区长任上向其索贿问题。
举报信称:
“2001年,陈国邦时任松江区副区长,分管土地城建。上海申茸房产公司(注册于松江九亭镇)钱永刚,与陈国邦商定,由钱永刚公司,替陈国邦购买长宁区香花桥路38弄4号502室房产一套,无偿赠予陈国邦,以报领导照顾之恩。购房价格和合同等已一应办妥,但此时陈心存疑虑怕被捉,就叫钱永刚暂停交易。
2001年10月许,陈国邦找到石,石在浦东经营一家中介服务机构,经营状况很好。陈说,松江有家房产公司,要在市里送套高级公寓给我,侬看好哇?石讲,这是不可以的,要出事体的。陈说,这房子我看过,我蛮欢喜的,而且我儿子在华政读书住集体宿舍,神经衰弱睏不好觉,我想让伊住这房子里去,侬是我靠十年的朋友,是否帮帮忙,将来我可以提供些商业机会给你做做。石犹豫了一会,便答应了。
2001年11月,石在钱永刚的带领安排下,向开发商上海豪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100万人民币,以单位名义购买了上述房产。事后没几日,钱永刚主动联系石,说本来100万他们公司要付的,现在对领导做不了贡献,希望出资20万,只要开张发票,不用提供什么服务,陈也是同意的。石和陈电话确认了此事。钱永刚直接从其公司划账20万给石单位并收取了单位开具的发票。
陈国邦于2002年上半年接收此房,并自行交付了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为了掩人耳目,要求石单位与其子陈驰(华政在校学生)订立房屋租赁协议书。当然约定的月租金800元分文未付。陈国邦之子陈驰于2003年夏天毕业,进了石单位工作。
陈国邦于2004年7、8月从青浦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岗位上辞去公职,下海经商,马上要求石单位和其子陈驰签署奖励房产协议书,将该房屋无偿奖励给其子(该单位从无奖房产给员工之先例)。继而,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所有费税均由陈国邦自理。当然,陈国邦也没爽约,于2003年拉石一起参加房产开发。
五
从2012年5月到年底,纪委侦查了半年,调查结果,包括百万受贿等的举报属实,11月经批准正式立案,然纪委却迟迟不对陈国邦采取羁押措施。
市里高层不断有人传话,希望此案作为经济纠纷解决。当时双方的十多起诉讼,在五个法院进行。
随纪委调查落实,对谈判本无兴趣的陈氏突然积极,而屡屡行当的石某,知道陈根本上的混时间,无意真正赔偿公司损失。
陈不断派出黑社会人员,上门滋扰石氏一家,要求他撤销在纪委的举报,其他好说。相熟的官员,也”劝说“石氏别做绝,否则大家都会很难看。石氏家人恐惧,只好搬离住宅,住进四季酒店避难。
石氏想摆脱滋扰出国,陈国邦制造了虚假诉讼,将其边控,以使他能在国内,压服他与他们谈判。
如此腐败分子之”追逼“举报人,纪委只是口头上说”保证你安全“,其余多不过问。
五
除黑社会上门,官员劝说外,陈氏还操控上海司法界,用系列虚假诉讼对石施加压力。
他先伪造了石氏代持人的签名,将石氏股份转至自己代持人名下。在司法鉴定签字为假的情况下,松江法院居然判决陈石之间的股权买卖诉讼,陈氏胜诉。另一起行政诉讼,工商局股权变更登记时,石的代持人根本不在场,法院罔顾事实,再次判陈氏胜诉。
因为此股权买卖,对价是4800万,而伪造的合同,付款期限内,陈氏并无付款。石氏再起诉讼,告转让无效。在法庭原告方证据充分,被告方无任何证据说明已付款的前提下,有法院领导干预,要求合议庭判决陈胜诉。
由于石氏公开此事,要求法院有关领导(乃松江出身,陈士杰栽培的干部)回避,激怒之,其派法官威胁要求原告撤诉。由于石的律师早有预感,对谈话进行录音,高级法院才对此案干预。石氏终获胜。
现此案在一中院二审。种种迹象表明,合议庭受到来自法院之外的权力干预。
陈和幕后势力,威逼石氏撤销举报之心不死。
陈国邦的经济犯罪案现由纪委转至市检察院。后者仅对陈国邦部分关联公司的账户进行查封。由于2009年,陈氏曾经在纪检干部通风报信下出逃,此次对陈氏的行动,相关人不表乐观——虽然这是中纪委及最高检的挂牌案件。
陈氏在澳洲的产业总经理徐小平一个月前,也对上海来客称:陈国邦稳如泰山——他手里有更高级的干部及纪检人员参与腐败的材料。
石氏30年前曾为华东政法大学复校的教师,门生故旧多有在中央政法部门,此前,他已经写好遗书,遍发北京朋友——唯恐陈国邦氏对他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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