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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我到国办走访,长长的队伍一直延伸到中纪委信访接待室门前,好不容易我通过了门外的检查(如果不顺利,很有可能在门外就被保安淘汰了,不让进入大院内领表,2012年我有多次被阻在国办大院的门外)。
来到院内,第二轮排起长队到领表窗口领表。等我来到2号窗口递上信访材料和身份证,里面的女官员审视片刻,将身份证和材料推出了窗外,然后说“你信访终结了,不再给表不再接谈”。我当即就问她,信访终结为什么没有书面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什么时候终结的,终结案号请告诉我,我现在反映的是新问题。女官员说“没有书面的信访终结书,你可以回地方向上海市政府去要。”我说“你要告诉我信访终结的案号等,便于我回上海地方查询。只见该女官员一声不吭,站起身来,将厚厚的窗帘拉起遮掩住了接待窗口,很明显的冷处理我。
我要查明终结案号,否则到地方上无法查询,再则,我今天信访的不是老问题,是刚发生的新问题,我一到信访窗口就跟2号窗口的接待员说明了的,新问题怎能和老问题一并终结,更何况我的老问题并未解决。所以我不肯离开。一保安(XF0037)跑过来,又是拽,又是拖,又是推;另一保安(XF0013)跑上来一把夺走了我的身份证和信访材料称“走,出去还给你”。“国办”终结公民信访不出具书面结论,对走访群众的询问和质询采取冷处理态度,究竟是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我打110求助要求协调,警察说马上就到,但等了半天连鬼影子也没有看见,我不得不走到信访大院外找值班警察询问:为什么110不出警。值班警察说“国办的领导比我们大,我们只负责领导的安全,其他的事情我们管不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司未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行政,罔顾事实对走访人提出出具书面信访处理结果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国办”终结老问题连从来没有反映过的新问题也一并终结掉,岂有此理。
2013年8月29日上午,我到统战部走访,要求统战部信访处出具书面的信访答复意见,统战部领导再称管不了,没有答复意见。导致我不得不铤而走险天子门外寻天子,到中南海找中央领导。中午11时许,我出了统战部信访办的门,径直往中南海西门正门走。越过马路,尾号为755的警察迎面上来拦截,将上海另一位女访民引向路边后又前来截住了我,我手里拿一叠共16页信访材料和一张录音光盘,录音光盘的内容是:2013年1月23日下午16点左右,上海长宁区法院信访主任(张枫)和原立案庭庭长(季立辉)等人,在上海长宁区法院2101信访接待室内威胁我,欲送我进上海长宁区精神病院(长宁区协和医院)的现场录音。
如果警察当时收下我手中的材料和光盘或许没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但警察拒收我的信访材料和重要的我急于呈交给领导的录音光盘,我只有将上海长宁区法院欲加害我的罪行先揭露出来,我才有可能免遭毒手和迫害。
情急之下,我突然躲开警察的拦截,冲入黄色警戒线,扑到了站岗武警面前,将厚厚的一叠共16页控告材料和1张录音光盘塞进了站岗武警手中后长跪不起。警察追来恼羞成怒,先用力拽住我的头发,后又拗住我的左手,差一点将我的左手臂拗断,他将疼痛难忍的我拎起扔到了左首路边花坛边,我浑身疼得无力一下子趴倒在路边的草从中。随后,该警察又很解恨地在我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不久,我被警察摄像后和上海访民徐蓓蕾一起被押进一辆警车送到西绒线胡同37号府右街派出所分流中心。
我自知被驻京办截住小命不保,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当地不得堵、截、拦、卡上访群众,但地方上还是顶风而上,这堵截拦卡的情况时有发生。我有几次在马家楼和久敬庄里,多次面临抬手抬脚被驻京办抬出去的险情。此刻,我只有想尽办法逃脱。最后,如我所愿。我成功离开了马家楼。
上海市驻京工作组已经连续多次冒充假证人,伪造证据将我送到上海去非法关押拘留,有驻京办官员2012年8月1日曾经对我扬言“我们已经违法过一次了,就是再违法两次三次你又能怎样”。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选择性执法将我一个高血压病人多次强制送入长宁区拘留所非法拘留,两次手铐脚镣上酷刑,高温上铐戴铁帽和体罚我一个高血压病人,狱警多次非法虐待我。
我六次行政诉讼,上海长宁区法院仅有一次受理立案,在伪造的拘留证面前和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面前,没有事实证据和支持被告销毁证据的不法行为,法院一分钟搞定枉法判决我败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伪造的拘留证面前和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面前未开审枉法维持原审判决,上海一中院再审法官还称“政府行为,你只能败诉”政府行为就可以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吗。
上海长宁区法院勾结长宁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拘禁我(控告人),他们罔顾事实罔顾人命,导致我的父母在我被非法拘留拘禁期间受到惊吓先后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住精神病院22个月后,上海精神病院没有办理出院手续强制将未治愈的老人遣送出院,在送到我家的门外后精神病院医生一走了之。2010年至2011年间5个月内,我的父母相继被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事故死亡。上海徐汇区法院在中央督导组和各级领导的“监督”下依然枉法枉判。
上海长宁区法院两任院长(盛勇强和邹碧华)高升了,我的问题留下一大堆。2005年判决生效的孩子抚养费至今没有执行给我权利人分文,上海长宁区法院侵吞了枉判枉裁后承诺给我的司法救助款,其中的10万元是长宁区法院枉判枉裁孩子抚养费等执行款后承诺给我的孩子完成学业和缓解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款,于2007年9月17日前后,进了长宁区法院帐户,至今没有兑现给我司法救助人,这笔款子至今去向不明;另外,长宁区法院(季立辉)扬言“尹慧敏问题已经解决了,法院给了她30万元”,这30万元至今也下落不明。我要求纪委彻查这10万元和30万元司法救助款和巨额维稳费的下落,长宁区法院信访主任(张枫)等人竟然多次威胁欲送我进长宁区精神病院(长宁区协和医院),怀疑似有人想叫我噤声。以上所述皆为事实,若不属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上海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邮编:200050;手机:15600040056)
控告人: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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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慧敏:上海长宁法院信访主任张枫多次威胁 欲送我进长宁区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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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尹慧敏舍命要求巡视组官员和纪委彻查救助款和巨额维稳费的去向 [博讯来稿]
原文链接网址: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3/07/201307120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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