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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
中国的法院今天开审广受关注的北京机场爆炸事件的肇事者冀中星案件,虽然中国媒体都广泛报道了冀中星案件开审的消息,但却对案件的核心问题也就是冀中星被广东东莞治安殴打致残一事却往往一带而过。
冀中星爆炸案发后,广东省公安厅对媒体宣称,要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进行复查。但冀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怀疑广东警方只是对媒体说说,并没有认真地去复查。如果复查了,为何不向冀中星公开结论?
刘晓原律师在8月下旬向朝阳区检察院申请调取广东省东莞巿公安局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复查结论后被驳回。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刘晓原律师在9月2日向朝阳区法院递交调取这方面证据,并通知当年乘坐冀中星摩托车的龚明照出庭作证。半个月时间过去了,法院也不调取,也不通知龚出庭。没想到,今天当庭驳回了刘晓原律师的申请。
朝阳区法院今天上午9时开庭审理冀中星爆炸案。检方指控7月20日,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至首都机场并引爆造成其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律师刘晓原认为,冀中星在机场散发上访材料后拿出爆炸物,是为了引起社会对他殴打致残案关注,在放下爆炸物时不小心引爆,属于过失爆炸。
刘晓原律师称:司法机关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我也想在冀中星“爆炸”案的辩护中,走一走群众路线,收集网民看法和观点:1、冀中星“爆炸”案是故意引爆,还是过失引爆?2、冀中星的“致残”案是爆炸案起因,长达八年得不到合理解决,如指控爆炸罪名成立,是否影响量刑?
庭审九时开始,冀中星躺在轮椅上出庭受审,法庭内有十架摄像机。十一时三十分结束。刘晓原律师作过失爆炸辩护,但因没造成其他人死亡、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不应追究过失爆炸罪刑事责任。冀中星父亲、哥哥等几个亲属旁听了案件。在庭审结束后,他们恳求法官允许与冀中星单独见个面说几句话,法官请示院领导后,说未决犯(指未判)不能见家属。
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走出法院后,再次忍不住哭泣,父子俩紧握着手,非常激动。“我弟弟的手没啦。”其兄痛哭,甚至捶打自己,他高声要求惩治殴打冀中星的凶手,同时哀号“我帮不了我弟弟”。冀中星的父亲则再次向关注他的人群下跪。
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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