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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诚信”思想的现实意义
03/07/10 作者:陈 慧
【新三才网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重温儒家的“诚信”思想,发挥道德约束力,建立诚信社会,对消除市场经济社会以来尤其是网络社会出现后的种种“欺诈”行为,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传统道德认为,国家立国、个人立身的根本就是“诚信”二字。所谓诚信,按《说文解字》的解释,“信,诚也”, “诚,信也”;以诚与信互训,说明诚与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诚实无妄,信守诺言,也就是言行一致。这是无沦哪个社会欲稳定,哪个人欲立足于社会,都必须努力做到的。
在孔子时代,虽然未明确提出过“诚”,但孔子却多次谈到“忠信”。这里的“忠”不是“忠君”的特定意义,而是“衷”,即诚心诚意从内心发出的意思;因此可以说是与“诚”同义。忠、信在孔子“文、行、忠、信”之“四教”中占二,可见孔子对忠信的重视。孔子之后的历代儒家对此问题亦非常关注,特别是经过思盂学派的儒者们的发展,使诚信问题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基础。
在儒家看来,诚信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基本的前提,是为人处世最起码的条件,对个人来说,诚信是一种美德,是个人自我修养的基本准则。“主忠信,徙义,崇德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鞔,小车无轨,其何以行之哉?”这句话生动地表现了人无信则无以立、无以行的意思。一个人如果没有信用,不能做到真实无欺,就像车子没有“锐”和“軏”一样,驾不住牲口,只能寸步难行,是根本不能在社会上立足的。对国家来说,诚信是为政的基本准则。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民无信不立。”孟子也说:“不信仁贤,则国空虚。”他们都把诚信看作是为政治国的一个基本条件。
诚信又是朋友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从古至今,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都有结交朋友的愿望,现代社会尤其如此。孔子就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几千年来,人们都在不遗馀力地寻觅知音,为友谊大唱颂歌。然而,要结交一个知己,却并非易事;因为朋友不受年龄、地位、职业、血缘等相对固定的自然与社会条件的限制,朋友彼此亦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权利和义务,有的仅是道义上和情趣上的共振。道义和情趣遭到破坏,友谊便疏远而至于终结。所以,孔子认为诚信是保持友谊的关键,他在《论语》中多次强调朋友之间要讲信义。这可谓是抓住了友谊存在的灵魂。
孔子在谈到自己的志向时,说他希望“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是他的志向之一。孔子的弟子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忠信均为交友原则,竟至一日三省,成为修身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可见—斑。后来孟子也把“信”作为朋友之交的重要规范,并把“朋友有信”纳入五伦之中,使“信”在人伦关系中的价值和作用得到肯定。汉代著名学者刘向说:“交不信,非吾友也。”宋代理学大师程颐说:“相比之道,以诚信为本。”其皆强调朋友之间要以信义为重。讲信义,一方面是要言出必践,信守诺言,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搞虚假客套;另一方面是要真心相待,做到真心、真言、真行,不虚伪欺诈。以诚信待人,朋友之交才能巩固;如果彼此欺诈陷害,友谊也必随之丧失。
儒家理想的治国手段是“德治”。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如果单纯依靠行政命令,以刑罚作标准,人民只要能设法免于刑罚就满足了,并没有道德上的羞耻问题,这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果以德行作引导,以礼制为准则,人民不但可以免于刑罚,而且会有高尚的道德观念。因此,历代儒家都主张“德教为先”,即是说,在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上,要把德教放在第一位,德教重于法制;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要把德教放在第—位,品德教育重于智力教育。孟子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礼记》说: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贾谊说:“教者,政之本也。道者,教之本也。有道,然后教也。有教,然后政治也。”
按照“德教为先”的原则,和谐社会的构建,诚信社会的建立,都应该优先注重以诚信为本的教育。从总体上说,社会个体成员的主要道德品质,都是由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规范在社会个体成员身上内化的结果。社会道德规范要转化为社会个体成员的道德品质,一是要靠社会外部的“示范”和“灌输”,二是要靠个人自身的自觉认同。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即人的观念的现代化,现代化的观念仍然是必须以诚信为根本的。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历代儒家关于“诚信”的思想精华,并通过示范、灌输,使之潜移默化于现代人的灵魂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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