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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爆料周刊的报道中配图称,当年成龙把吃剩的盒饭给卢惠光,卢也照样吃掉。
段伟伦(左)常护送酒后的成龙回家,据说还曾救过成龙一命。
昨天香港《壹周刊》刊出“成家班大控诉成龙无良,林凤娇刻薄”的报道,报道指,昔日成龙“左右护法”的卢惠光和段伟伦,自遭成龙炒鱿后,卢惠光最终只获十万不到的遣散费,失业多时现仍赋闲在家;而段伟伦表示自己是无辜遭辞退的,直斥成龙是无良雇主,对兄弟无情无义。
卢惠光“天见到这件事也会流眼泪”
卢惠光于1980年开始在成龙身边做事,一直被视为成龙的得力助手。据香港现行劳工法例计算,按卢惠光当时月薪25000元计算,应可以拿到50万的长期服务金,扣除强积金的雇主供款,起码仍可拿到30万元,但是目前卢惠光坦承收到的遣散费不够十万:“我都不知道点解会被人炒,现在等你哋帮我平反。我想天见到这件事也会流眼泪,三十年就换来这十万。”他还说自己有找成龙追问,成龙说这是接任“成龙影业”及JCGroup董事及秘书的林凤娇的决定。
段伟伦“为什么这样对我们?”
2003 年,成龙以“大个仔出去揾食”为由辞退了在身边十几年的段伟伦。段伟伦表示当日要即刻找第二份工,没时间跟他斤斤计较,“如果要计,我们从来没有假期,没 OT,他是不是也要计回给我们。光仔(卢惠光)离婚都是关他事,年三十晚不可以回家吃饭,年初一又要陪他拜山,不去就黑面。当日他公开讲话有他成龙一天,就有段伟伦同卢惠光,为什么这样对我们?就算成家班兄弟,他都没给机会,他怕我们走红会走,所以很少找自己人拍戏,好多兄弟都有怨气。”
大嫂新政不得人心
据报道,大嫂林凤娇的新政也很令员工不舒服,以下是一位知情人透露的几条新政:
新政1:每天要打卡,迟到一分钟扣钱。
新政2:做什么都要填表,打的士要事先批准。 新政3:要节省电费,迟点离开公司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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