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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年前耶鲁教授眼中的中国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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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09: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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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代,清政府派出近代中国最早的官派留学生,美洲新大陆的院校中第一次出现成群结队的中国学子,这给当时的美国学生以直接且深刻的印象,让他们久久不能忘怀。其中中国幼童的中学同学,后来在耶鲁大学任教的菲尔浦斯(WILLIAMLYONPHELPS)教授,在其《自传》中,专门设置有一个章节——《中国同学》,节选内容如下:

  这些男孩子穿着打扮和我们一样,只是头上留着长长的辫子。他们玩橄榄球的时候,会把辫子藏在衬衣里,或盘在头上;如果辫子松了,那可是给对手一个太强的诱惑。我们玩的所有的游戏对他们来说都是陌生的;但他们很快就成了棒球、橄榄球、冰球的好手,在花式滑冰场上技术更是超群。当自行车刚刚出现的时候,学校第一个买它的是曾(吴仰曾)。我现在仿佛还可以看到,他骑着这奇怪的家伙在避难山路上走。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当我们玩橄榄球选人分队时,聪(邓士聪)一定是首选。因为他又矮又壮,身材天生接近地球,跑动起来像只小猎犬,躲闪的功夫又像只猫。如果说邓在速度和风度上占优势,那么康(康赓龄)则是力量型选手。他身材健壮,脸上永远挂着善意的微笑,他可以穿越四五个美国同学的封锁,闯过目标线。在棒球场上,曾(吴仰曾)是最佳投手,他投的球几乎没有能被击中的可能。

我在高中最亲密的朋友是CHO(这位“CHO”是曹嘉祥,他后来是北洋海军镇远舰枪炮大副,再后来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始人——笔者注),他严肃而庄重,在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个有教养懂世务的人。在课堂上听他解读恺撒是一种博雅的教育。几乎每个周末,CHO和我都要到西哈特福德去打猎,主要是打金翼啄木鸟和草地鹭,CHO有一把超过12英镑重的猎枪,他可以终日毫无怨言地抗着他的这把宝贝枪,并且具有百步穿杨的好枪法。最后,当这些孩子令人遗憾地被召回时,CHO把他的这把猎枪赠给我,作为我们永久友谊的见证。在中国,听说他参加了海军,可后来没有了下落。我们之间有过几年的书信往来。

这些男孩不但在体育场上压倒美国人,他们还在另外一些场合让我们心碎。当这些中国年轻人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时候,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他们对女孩的态度,有优雅的恭顺,是我们学不来地。我不知道,女孩子喜欢他们,是因为和东方人共舞的异国情调,还是真的受到他们言谈风度的吸引?但事实就是,在舞会上,在一些招待会场,那些最漂亮最有吸引力的女孩总是会挑选这些东方男孩。我至今还记得,那些美国男孩痛苦的神情,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他们心仪的女孩特意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接受他们的对手——那些中国男孩的邀请。说到我自己,我的父母可不许我在中学学跳舞什么的。所以我只是旁观这样的情景一再重演,让种族间的竞争挑起我欣赏戏剧的本能。那些中国男孩的舞跳得真是很棒。

  颇有意味的是,这些晚清中国幼童给菲尔浦斯教授留下印象最深刻之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秀成绩,在体育和社交方面的出色表现。想当年,中国传统儒学教育培养出大量文弱书生,以至于手无缚鸡之力,而这些中国留美学生能在国内完全缺失的领域内让同时期的美国同学艳羡,其背后容闳的努力和早期留学教育的效果展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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