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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访民声援尹慧敏吁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两起医疗事故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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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两起致我父母死亡的医疗事故。在我的父亲测得高血糖值11.5,情况下,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生继续加输葡萄糖滴液导致我父亲酮症酸中毒并发症死亡,我的母亲一肺炎症住徐汇区中心医院两周,医院以医保局有规定不能久住为由赶出医院后病情加重继发两肺炎症后重症肺炎死亡。

我于2012年1月4日诉诸于上海徐汇区法院,上海徐汇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坚持以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立案为由,一再拖延立案时间。在先立案还是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我本人坚持要求法院做司法鉴定,因为徐中心医生对病史数据进行了涂改)、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还是进行司法鉴定的问题上,我与徐汇法院展开了拉锯战,直至2013年7月2日,徐汇法院才正式立案开审。2013年7月26日,徐汇法院合议庭法官陆文嘉、陈怡和吴耀进等人,找了个根本不是事实的借口,以我不同意医疗事故损害鉴定须承担法律责任为由枉法判决我败诉。(我始终没有说过我不同意医疗损害鉴定,有现场庭审录音为证据)

在审理过程中我查获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存在一系列违反卫生法律和法规的不法事实。如:涂改病史、伪造病史(我父亲的病史中出现其他人的病史)、强行霸占病人(我父亲)的自管病史、护士冒充医生签名、大量病史记录缺失(包括心电图报告和走低图及大量护理记录)、重危患者采取一般护理措施等。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规定,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拒绝提供完整病史等,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徐汇区中心医院。上海徐汇区法院未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医患受害者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徐汇法院罔顾人命枉法判决,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正襟危坐在上海徐汇区法院的保护伞下乘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0日上诉案开审,众上海维权市民在上海一中院法庭外打横幅声援上海尹慧敏,要求上海法院还医患受害者公道。大家拭目以待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何还上海医患受害者尹慧敏父亲公道。现场声援图片见下原文链接网址。

    上海尹慧敏
   
    2013年10月18日
   
    手机1560004006

图片见原文链接网址: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3/10/201310190028.shtml



     

[博讯来稿] (Modified on 2013/10/19) (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401919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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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22: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叹上海司法零公正。司法腐败背后的串案和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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