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Black"]* 清朝的房價
清朝末年人口大約4至5億,是現在的1/3。那麼,清朝房價是現在的多少呢?
最靠譜的比較,是用普通人的年收入來比,看到底多少年的收入可以買一套房。
七個例子
由於清朝人不研究房價,所以查不到系統的材料,只能找幾個例子,不知道是否能全面反映出當時的情況:例一: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丁予范在劉家衚同二道街買了一塊地,蓋了一處四合院,這四合院佔地近一畝,蓋了10間房,連買地帶蓋房,花了180兩銀子。
例二:道光十八年(1838 年),天津任秀坡花200兩銀子,把丁予范在劉家衚同二道街開發的這套四合院接了下來,加蓋一間客房、一間門樓、三間書房、三間板房,總共投資了350 兩,最後賣了600兩。
例三:乾隆十二年,北京內城西北角太平湖東(新街口),七間半85兩,相當於現在12750元。
例四:乾隆十三年,北京內城新簾子胡同(長安街南,新華門與和平門之間),四間瓦房70兩,相當於現在10500元。
例五:康熙五十七年(1718),北京大興縣北城日南坊(坊名“日南”,相當於某某街道)有一所樓房出售,該房臨街,下面兩間開店,上面兩間住人,樓後加蓋廂房一間,合計5間房,賣了210兩(參見張傳璽《中國歷代契約彙編考釋》)。
例六: 乾隆五十八年(1793),安徽休寧縣二十一都二圖(“都”相當於鄉鎮,“圖”相當於行政村)也有一所樓房出售,不臨街,但宅基較大,房子共4間,賣了 270兩(同上)。
例七:咸豐七年(1857),浙江山陰縣三十六都三圖有人賣房,共計平房3間,賣了60兩(同上)。
(備註:下面按每間大約15平方比較)
當時米價
為了能與現代可比,按大家常用的糧價來做衡量。
在清朝米價的波動比較大,按最太平盛世的清乾隆年間算,糧價大約15文錢/升。一升米據說大於1斤,不到1.25斤,按照最多1.25斤來算,現今超市的米價1.8元/斤,則一升米價格為2.25元/升。1兩銀合1000文,1000/15×2.25=150元,清乾隆的1兩銀子相當於現在人民幣150 元。
房價與米價比較
1兩=1000文,則新街口的房子(七間半)換算=85000文,新簾子胡同的房子(四間)=70000文,分別相當於5667升米和4667升米。
如果每間房子按照25平方米計算,新街口房子面積187.5平方米,新簾子胡同的房子面積100平方米,則新街口的房價為30.23升米/平方米,新簾子胡同的房價為46.67升米/平方米。
一升米據說大於1斤,不到1.25斤,姑且按照最多1.25斤來算。超市的米價1.5元/斤,則一升米價格為1.88元/升。目前,新街口的二手房單價在 3萬元/平方米。
用升米來衡量,今天的房價就是15958升米/平方米。
今天的房價糧價比,是清代的528倍!也就是說,今天要想買同樣的房子,得用比當年多527倍的糧食去換。
房價與收入比較
《大清會典》卷二一“文職官之俸”條:“一品歲支銀180兩,二品150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 兩,正九品33兩有奇,從九品、未入流31兩有奇”。此為基本工資,稱“正俸”;而“京員(中央機關和京城地方官員)例支雙俸”,即在基本工資之外加發同樣數目的津貼,稱“恩俸”;此外“每正俸銀一兩兼支米一斛,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加倍支給”,稱“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務員的工資了。
一個七品知縣工資45兩加45斛米,年收入約合56兩銀,相當56×150=8400元。(1斛相當100升)
清五品郎中何剛德《春明夢錄》雲:“余初到京,皆雇車而坐,數年後始以24金買一騾,雇一僕月需六金;後因公事較忙,添買一頭騾子,月亦只費十金而已。” 一隻騾子24兩×150=3600元,一個僕人月工資6兩×150=900元,比現今的標準略低。
從以上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吏收入是很低的,一個七品知縣的工資抵不上一個僕人,所以清代的官員貪污是必然的,所謂3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實在與工資不成比例,所以實際收入高得嚇人,相當於年收入500萬元。
清代無論官吏還是僕人,在北京市區範圍內買得起一套四間瓦房(草民買差一點的),相當現在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銀子呢?
答案是: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就夠買一套房子了。
(現在說的一人多少年收入買一套房,也是取普通人。不要拿一個窮困農民的收入來算,那樣的話,他1000年的收入也買不起北京新街口一套房)
並且,清朝人買的,基本上還是連排別墅型,還沒有公設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