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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面临着无数大大小小的选择,每个人都感受过、经历过。在华人世界我们把那种大的选择,又常常称之为“抉择”,以彰显这种人生重要关头的“选择”对人生明显的转折意义。
时间之不可逆使许多人生机会只有一次,更突显人生许多选择不可逆转,机会和选择又往往像一对孪生子在我们面前出现,有时像是一只人生的援手,有时更像一种命运的拷问,是挑战我们的心智还是在引诱我们的灵魂?
一些大的“抉择”似乎是人人都遇到的,必经的。比如,升学时学校和专业的选择、投资项目和方向的选择、家庭婚姻等等,这些事情大家都意识到其“抉择”对今后命运的影响,自然深度思考,全面考虑,反复商量,最后抉择。这种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人不会后悔,即使确实“错”了,也是当作人生无法避免的教训、命运来接受,不会后悔!
面临相同的情形,有的人偏重机会,有的人侧重选择,在面临另一种情形时又反过来,所以某种情形,对我们有些人看是(似)机会,有些人则更看重自己的选择,人之命运也许就在这些机会与选择之中。西谚中有“机遇垂青那些有准备的人”(Chances
favor those who are
prepared)或“上帝只帮助有准备的人”,有一种情形,机会来了,因为没有准备好而无法选择,比如许多机会就以考试的方式表现,考过了人有新的机会,考不过那只能怪自己平时努力不够,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一种情形:机会来了,因人的大意而被忽视错过,或者因为没有重视而草率取舍、做了个错误选择,这个常常让人后悔不迭,这种悲剧在人世中经久不衰。
如果我们反省这种情形是怎样发生的,就会发现都是因为当初一念之差导致的,而这一念往往是那种一时“贪(占)便宜”经不起斟酌的心理导致的,尽管每个人都知道“占小便宜吃大亏”的劝诫,但人还是“飞蛾扑火”,这些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就不必在此赘言。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人们知道“有得有失,有失有得”的道理,就不会那么执著地“占小便宜”,就能避免因此而来的“悲剧”。其“悲剧”结果实际是对惩戒人心而来,而不是就事论事而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能从“悲剧”中吸取教训,从新调整自己的心态,纠正不正的心理,此类“悲剧”还会重演。
有时后我们看到某些事件中对人的惩戒与其当初的一念不成比例。比如因为少交二十五分钱结果车被拖走,罚金高达数百元,看似不公平,也许此人以前占太多“小便宜”,这次是旧帐新帐一起算。其实这还不是最严酷的,那些触犯神灵之念,往往招来最大的惩戒,不管人信不信“三尺头上有神灵”,有许多事只能凭自己的第六感才能解释。只有人的内心世界是直通神灵的,这也印证着为什么人的一念对人世的结果带来那么大的不同。
有一种情形特别值得一提,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是非常不易的事。大部份中国人在下意识中潜存着“法不罚众”的意识,所以逃避社会的“正义”和“责任”,不管遇到什么事都采取“随大流”,“随波逐流”或者“推波助澜”的方式,法不罚众是有条件的,有时限的,最后还有一条“人不治天治”呢。其实,生命是个体的生命,任何来自个体的因,最后也会落回到作为个体的果中。所以,“盲目从众”只能暂时或减轻躲过“法不罚众”的惩戒,但是这会为自己落下天谴的无名之因,届时斯命光临,自己还在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神灵眷顾自救者”(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大概也有这个意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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