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931年的征婚标准 
 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登出的《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三、高尚的人格;
 
 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
 
 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同一天的上海《民国时报》青年男子征婚: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
 
 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
 
 二、要有概括的眼光以及学识;
 
 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
 
 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
 
 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
 
 六、不要眼光势利;
 
 七、不要自我太强;
 
 八、不要太无意见;
 
 九、不要见人羞怯;
 
 十、不要态度虚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