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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养老保险被谁侵占了?
——谁在享受超国民待遇?
中国社保缴费率在世界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50%,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社保缴费率如此之高,养老金替代率反而处于世界末位。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怪异的现象?
1、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至今尚未启动
改革开放30年,养老改革近20年,企业养老改革也已十几年了,机关公务员作为这项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和操控者,自身的养老保险改革却至今尚未启动,且仍无时间表。
中国从1991年6月发布国发(1991)33号文件,正式启动养老保险改革,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此后历次党代大会都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20年过去了,企业早就改革十几年了,机关却以“循序渐进”、“摸石头过河”为托词,一拖再拖,至今拒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所以屡次搁浅,就是因为以公务员作参照系认为极不合理,同时惧怕向企业靠拢养老金水平会大幅降低。
只改别人,不改自己,公务员群体实际上成了养老改革的最大阻力。如今,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却在操控着亿万人的养老改革,岂非咄咄怪事!
二、违背《宪法》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
《宪法》第一章“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机关的退休养老却仍在继续执行计划经济的一套办法。目前从全国看,几乎所有能够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的领域都实行了改革,甚至连住房、教育、医疗都早已市场化、社会化了,企业养老实行社保也已十几年了,唯独机关人员至今仍保留着计划经济的一套福利性的养老方式,成为市场经济海洋中遗留的一块计划经济的“绿洲”。尹蔚民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来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社会化的社会保障要求不相适应”。杨宜勇也说:“公务员养老金不是脱轨了,公务员养老金30年来没改过,不是脱轨,一直是沿着计划经济的轨。”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有30多年,公务员养老却30年一贯制,一直沿着计划经济的轨道运行。这与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性质显然是不相容的,存在违宪之嫌。
而机关人员的工资却早已市场化了,进而还要国际化,急于与国际接轨。早在上个世纪就开始实行了高薪制,并且大幅增加了津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津补贴的数额接近甚至超过了名义工资。这就意味着,机关人员一方面享受的是市场经济的高薪高补贴,另一方面却又享受低工资时代不缴费高替代率的计划式福利性养老方式。
一个萝卜两头切,占尽了好处,这就造就了他们终生享受荣华富贵的超国民待遇。
3、另起炉灶,反映了公务员养老的超国民地位。
党章说:“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然而事实却是,企业机关养老待遇两重天。
企业纳税人在为国家财政贡献之后,必须另外掏钱购买养老保险,为自己养老,而由财政供养的机关人员却可以分文不需缴纳。
在百姓的广泛质疑和反对声中,《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条款终于面世了。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不是由人大直接制定,而是脱离公民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授权国务院单独规定。这等于是公务员自己为自己规定养老保险办法,明显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公务员不得自我增加福利,是各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社会福利都必须由立法机关直接作出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就等于授权国务院自行颁布行政法规增加公务员的社会福利,可以说是自定规则,自我受益,逃避了纳税人的监督。一些国家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明确规定凡是政府机关提出增加工资和社会福利的法案,国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从中受益。而中国却将这种有违基本程序正义原则的条款堂而皇之地写入法律。
4、替代率的反常现象,是养老不公的集中表现。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目前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有6个国家,45%的有2个国家,78%的国家超过60%。
而中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竟然跌落至40%左右。如果考虑到中国畸高的缴费率,应该说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
先看企业养老。不但个人必须扣除工资收入中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而且缴费率逐步提高,由1993年开始时的3%经过4%、5%直到8%。而养老金替代率反而大幅降低,并逐年下降至40%左右,比改革前的90%降低了一半还多,来了个腰斩!
再看公务员养老。据有关资料显示,机关人员退休金替代率竟然达到92%至107%,可谓世界之最。
早在企业养老改革之初,就有部分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提出归还社保历史欠账的建议。指出:“在国家承诺包揽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险,实行现收现付的情况下,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在发放工资以前已经作了扣除。这笔钱积累在国家手里,用来兴建国有企业,职工不需要也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因此,当老职工的养老保障由现收现付制转向统账结合制时,政府就必须履行原来的承诺,按照国家与职工之间的隐性契约,将原来上缴给国家已移作他用的这部分本属于职工养老、医疗等的费用返还给他们,用于补充社会统筹基金并做实“老人”和“中人”的个人账户。这是国家在养老改革过程中对企业职工的一种隐性负债,属于必须承担的转型成本。经过采用不同方法测算,欠账数额高达数万到十几万亿。虽经多年的呼吁、提案,还账事宜至今杳无声息。致使统筹基金总额严重不足,企退老人“视同缴费”账户长期空白。
社科院专家郑秉文指出,中国目前是三个人工作缴钱,其中有一个是退休的,“等于三个养一个,每个人缴的钱是工资的28%,三个养一个这个替代率应该是退休的这个人拿的退休前工资的84%才行,而现在不是这样,现在仅仅是相当于退休时的50%。”实际上只有40%左右。原因就在于三个人中“老人”的28%缴费其实是空的,“中人”的部分28%缴费也是空的,等于三个人中只有一个半人缴的钱。资金缺了一半,替代率当然只有40%左右了。这就是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超低的根本原因之一。
为了给现有退休职工发养老金,不得不挪用在职人员账户资金,寅吃卯粮,结果又造成新的巨额空账,窟窿越来越大。
5、加速了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制度本来应当具有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功能。但近年来,由于退休双轨制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社会保障反而出现了明显的反向调节、反向配置作用。养老金差距不仅不能缩小,反而在加速倍增,严重失控。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指出:“十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差距不过一倍,目前达到了三四倍” ,“近十年来,这一逆向配置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扭转,反成扩大趋势”。由此引起一系列明显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甚至违宪的怪相。
早在五年前政府就强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并将缩小养老差距列为五“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
可是人们发现,缩小养老待遇差距虽然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实际上并没有认真落实,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由原来的一倍扩大到了三四倍。广大企退职工深受退休双轨制和社保欠账之害,一直对这种歧视性的制度和做法强烈不满和持续抗争。多年以来,企退职工、企退高工、企退军转干、企退教师等上访诉求接连不断。奇怪的是,对于他们的合理诉求,当局不但不分析原因,抓紧解决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和及时归还社保欠账问题,进行源头治理,反而采取种种方式打压上访人员。
责任本在政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反以维稳名义打压合理诉求的企退职工,岂非本末倒置!
6、养老保障信息极端不对称。
在近几年两会的民生热点调查中,诉求养老公平的意见遥居前列。八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退休双轨制不合理。近年来,因退休双轨制引起的群众信访活动不断增加,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废除退休双轨制和归还社保历史欠账的提案也比往年明显增多。这些表明,诉求养老公平已上升为当前最大的社情民意。
奇怪的是,有关当局迄今不做回应,不置可否。国家主流媒体特别是平面媒体也始终不做正面报道、不予置评,不给说法。
退休双轨制俨然成了“敏感区”、“禁区”,媒体和当局都在“躲猫猫”,委员代表都“避嫌”。对于事关上亿职工基本权益的一件大事,群众的质疑之声如此强烈,诉求之声如此高涨,长期避而不答,漠然置之,实属一大怪相!
还有一件怪事,机关事业的养老待遇信息长期秘而不宣,“ 阳光收入” 不阳光。多年来机关事业增加退休金、津补贴都是秘密进行,每次几百上千元从未见媒体吭气。而企业每次增加百十元,却是大张旗鼓,三年连调提前告知,每次事前事中事后各媒体都要发布信息,大张旗鼓造势。什么“赢得退休老人的热烈掌声”啊,“这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啊,煞是热闹,成为一道特殊风景。
另外,企业机关养老差距明明在加速扩大,2006年相差仅一倍,据宋晓梧讲“目前达到了三四倍”。而人社部胡晓义前年回答网友提问时,却说差距“在缩小 ”。究竟怎么个缩小法,却不明说。比如差距原来是多少,现在缩小到了多少,企业平均水平是多少,机关事业平均水平是多少,这些都应该拿数据说话,给个实事求是的解答吧!胡晓义葫芦里装的什么药?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 ... iew=1&id=223933
(本文非原创。有朋友推荐《养老不公十大怪相》一文。文章中资料不错,却没有写好。所以,改编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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