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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冤民孙宏萍寄语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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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1: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长宁区 于 2013-11-21 11:11 编辑

321.jpg

——强烈举报上海市政府和新疆政府勾结一处草芥人命侵害不止
     
    我是上海市长宁区冤民孙宏萍,我冤枉,且含冤接踵,在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我必须高擎我丈夫被惨死的冤魂,高举我孤儿寡母被苟活的冤屈向青天喊冤,在此,我先虔诚地为青天敬燃三柱心香,祝愿青天浩气长在,正义永存,替中国含冤弱小做主,施与苍生乐!!!我接踵冤屈简诉如下:
     
    在江泽民炮制的手电筒式“严打经济领域犯罪分子”的风潮中,我上海藉丈夫黄炳生未能免遭其害,于1992年,被沆瀣一气的上海市公、检、法以“莫须有”的股票“诈骗罪”枉判10年刑期,随之,我丈夫借债所持巨额原始股票“不知所踪”,我合法炒股的丈夫一夜间成了“被犯人”,无辜的我成了“被犯人家属”。这就是上海市政府不法公权制造给我“家破财破”的重大冤屈根本所在,但,此时只有25岁的我拿着青春和希望赌明天。
   
    就在我独自含辛茹苦持家养子,等待丈夫回家伸冤洗刷清白已8年之久时,从上海提篮桥监狱转收监我丈夫的新疆阿克书塔门监狱于2000年8月,突然回避我合法妻子,向我丈夫旁系亲戚发来通知称:“黄炳生已于2000年6月23日病亡,尸体于死亡当日被埋葬,遗物日记当场销毁。”其它一概不表。
     
    噩耗传来,顷刻间,我犹如遭到灭顶之灾,我无法接受,光天化日之下,我已服刑的含冤丈夫在依法执法的公权手里再度“被死亡”得“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无法接受,新疆责任机构惨绝人寰到把我丈夫毁尸灭迹了都不给我家属任何法规交代,无法想象,将来我孤儿寡母顶着个“被囚死犯”家属的阴暗帽子和一身重债如何抬头做人,绝望之至,携子跳江,自杀未遂后,不甘受中共公权一再欺凌得我“家破人亡”,立即向上海市政府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报案,要求还我丈夫,还我真相,还我说法。
   
    新疆政府和上海政府如果从此刻人性复苏,妥善解决后事,时下只有33岁的我仍然有希望再拥抱阳光,可是新疆政府荒蛮一直草芥人命翻着白脸不予理睬,上海政府在开始还唱红脸,承诺帮助我侦查我丈夫死亡真相,安置我孤儿寡母今后在创业、工作、学习等生活上的一一困难,但,仅此微小的“善后处理”,上海政府在落实中拖至3年后也以始乱终弃告终,从此,接踵冤屈与我如影相随。
   
    渐渐地我才明白,进一步将我推入无望的上访深渊之路的上海市政府之所以当初言之凿凿对我孤儿寡母做出“善后处理”承诺,明显是利用我对政府的信任,拖住我要马上去新疆查找真相的脚步,为新疆不法公权争取上下打点、漂白罪恶的时间。见我宁可失业上访也要维法维权时,上海政府暴政形态暴露无疑,从不听我申诉,不落实“善后处理”,只管卖力地高举以专制压制民主的黑旗,不时对我残酷实施非法绑架、拘留、监控、跟踪、等深度暴力截访迫害,害我上访伸手不见五指、健康每况日下,债台高筑与日俱增,人权尊严被严重侵害,从受害程度和根源算起,上海市政府完全是造成我冤屈接踵、沉冤未雪的罪魁祸首。
   
    不知在哪一处的作用下,2012年,新疆塔门监狱和对其上级监管单位阿拉尔垦区检察院终于派出工作组2次来上海找我谈话,短暂面谈时,一如既往拒绝出示法规处理我丈夫死亡程序证明,拒绝应该立即给我家属的法规证明,既不道歉,也不赔偿,态度极其不端,最后表示愿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我10万元人民币,买我签字画押不再为我丈夫非正常死亡上访,他们未与讲到一句话的监狱姓花的监狱长见我拒绝,当即抬腿走人,并威胁说回去将对我执行“终极信访”,一条人命的血债黑不提白不提13年,是他个红头野人说终极就终结的吗?
     
    我不服新疆工作组侵害不止,气恼上海政府不仅拒绝我请求他们参与新疆工作组一起化解矛盾,还变着花样严控我进京上访的做法,相信中央政府不会不支持公平正义,继续向司法部、高检、国办、中央纪委、全国人大等职责部门首长强烈反映 ,请求立案查处,还我公道,但,无论我走访还是信访,这些国家最高鉴察机构13年来均无一处给予我一字回复。
   
    今年七月,我痴心不改,向“中央政府派上海群众路线第九督导组”以材料形式当面反映接踵冤屈,结果,我没有得到地方政府一个领导到我有难的群众身边群众路线一次,反遭双重打击报复,没有信访终结权的街道竟敢一方面违背习近平主席时任上海市政府书记时,明确批复上海市政府对我“善后处理”负有责任的信访回复意见,突然对我下达了用谎言和曲解写出来的“信访终结”,把我之复杂冤诉一脚全踢给新疆,另一方面将黑手伸向我处于动迁被动滞留状况的家园,在一次未对我户主谈过安置方案、看过一间安置房的情况下,突然对我作出了强迁强拆决定。至此,46岁已华发早生浑身疾病的我彻底遭遇“人亡家毁”,且伸冤无门,我本可美好生活的一生,就这样被不法公权一个接一个给摧毁得如花飘零般无声无息仍未罢休。
   
    (关于强迁房的黑暗和公权一动就用纸写的“信访终结”吓人的无道,此处先按下不表)。
   
    我不明白,中国现在早已发展成依法治国的国家,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更是天经地义,可是事实上,新疆政府和上海市政府违法公权不是以人民的生命、人权、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为指导,就我之重大冤屈而言,不是从大事化小、拾遗补漏、取得我无辜受害家属的谅解的角度出发作为为官己任,反而不是个个麻木不仁,就是习惯以强凌弱,处处对我孤儿寡母设下陷阱,连我赖以生存的家园都不放过,企图把我家赶尽杀绝为更好,如此执政,其人性何存?党性何在?前途何在?
   
    因此,我不服,为了维护我弱小公平正义,为了见证中共宣传的正本清源,我今排除万难来首都再行举报涉案公权不法,我之接踵冤案涉及上海与新疆政府的诸多部门,故,请求各处上级青天们共同鉴佑,阳光普照,严惩新疆公权罪恶,救我于无处祭扫丈夫,无力还债,无法正业,无家栖身之深重水火!!!并恳盼回复本人!!!
   
    具体冤屈事实和诉求以往都有不断上书,尤其在日前向各贵处上呈的申诉信中均表述清楚,纸张关系,在此不作赘婿。
   
    此呈:
   
    中共中央办公厅习近平主席
    中共中央十八大三中全会秘书长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岐山委员长
    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
    最高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
    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
    国家建设部姜伟新部长
     
    上海长宁区冤民:孙宏萍
     
    于2013年中共中央“十八大”三中全会时期
   
    孙宏萍信息:
    邮 箱:sunxingzhe666@hotmail.com
    手 机:1580059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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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0: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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