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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应该抛弃“老百姓”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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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5 16: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人应该抛弃“老百姓”这个词

作者:杜君立  共识网

  从前我们接受洗脑教育,总听到一个词叫“人民”——“他们”和“我们”都要“为人民服务”,“人民铁路为人民”,还有“人民警察”、“人民教师”、“人民代表”、“人民公敌”、“人民政府”、“人民广播电台”、“人民币”等等。

  我一直搞不清什么是“人民”,反正我好像不是“人民”。那是一个列车员说的:“我们为人民服务,可不是为你服务!”

  我认识到,“人民”是一个奇怪而抽象的政治概念。似乎跟我,还有和我类似的大多数人没什么关系。

  这些年来,“人民”听得少了,“中国人民邮政”也改叫“中国邮政”了,但洗脑没有洗衣粉不行,总得找一个词代替,“老百姓”就被从箱底翻出来了。啊,我突然感到好亲切,“终于找到组织了”——我原来是“老百姓”啊!热泪盈眶也~~~~~~~~

  打开电视,一个扭秧歌的城市中年妇女一脸幸福地说:“我们老百姓现在生活可好啦~~~~感谢领导~~~~~”;一群满脸油光的人跟吃了摇头丸似的欢呼跳跃:“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啊真高兴啊~~~~~~~”

  最可笑的是,我们的官方媚体偶尔一发神经,还把“老百姓”这个光荣的中国称呼馈赠给全世界四分之三没有解放的美国、欧洲等国公民——“美国老百姓对政府很不满”云云。

  当然,大多时候他们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称中国以外的人类为“民众”,对台湾竟然也不好意思说“台湾老百姓”,只好说“台湾民众”。

  对这几个词做一比较,先说“人民”。

  人民是政治性概念,“强调的是人的社会态度、立场及其阶级属性”。“人民”的政治使命与阶级身份经常覆盖“公民”的身份特征。“人民”与“公民”,一个是集体至上论,一个是个人权利观。人民是抽象的,公民是具体的,有不同的思想和利益。公民能为自己说话,而人民却只能通过代表说话。“人民”是每个人的集合,在“人民”的概念下,个人往往被虚化。

  1920年代,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领袖墨索里尼,及其所领导的法西斯政党和法西斯国家,凡事都打着“人民”的旗号,凡对法西斯稍有不满和怀疑的都成了“人民公敌”而被肉体消灭。在苏联,魔鬼斯大林以“人民”的名义枪杀了两三千万之众的苏联民众。苏共垮台前,官方曾做过“苏共究竟代表谁”的调查,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占7%,代表工人阶级的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占11%,而代表官僚干部的占85%。苏联破产的最大赢家果然是过去的党和政府领导成员,他们摇身一变成为俄罗斯新显贵。苏共成为唯一在自己葬礼上致富的政党。1949年有人号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事实上却是三四千万中国农民被饿死,无以数计“四类分子”“反动派”家破人亡,连共和国主席都在劫难逃。

  再说“老百姓”。

  中国姓氏常称“百家姓”,所以常常以“百姓”泛指碌碌众生。“老百姓”是对“百姓”的更口语化表达,是一个不严肃和矮化的身份称谓。

  在中国过往的历史中,“国家”的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专制家长式的皇权模式下,“臣民”和“草民”是一种与体制相对应的政治身份,经过口语化后就成为“老百姓”。

  或者说,“老百姓”是一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身份定义,只有服务皇权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任何可以伸张和被承认的权利。相对于体制内代表皇权的官府,“老百姓”是一种充满极大歧视和侮辱的词语,而且既含有他者的蔑视和羞辱,也含有自我的贬低和鄙薄。或者说,“老百姓”不仅是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也是自我对政治权利的放弃(弃权)。

  “老百姓”是中国特有的历史产物。在其他国家语汇中,只有类似“民众”的中性称谓。

  再说说“公民”。

  “公民”一词起源于希腊罗马时代。“公民”是相对“共和”体制国家的称谓。公民强调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平等性。《不列颠百科全书》这样解释:“公民资格指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应对国家保持忠诚,并因而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公民资格意味着伴随有责任的自由身份。一国公民具有的某些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不赋予或只部分赋予在该国居住的外国人和其他非公民的。一般地说,完全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是根据公民资格获得的。公民资格通常应负的责任有忠诚、纳税和服兵役。”

  从古代罗马共和时期,直到现今的世界各国(除过金太阳的北朝鲜等),公民作为人类政治身份的识别与确认是全世界所公认的。或者说,公民首先是一种资格(尊严)。公民不仅是一种政治资格,也是人有权“做人”的资格。

  在皇权专制下,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没有公民,只有皇帝只有王法只有老百姓。国家的诞生即是法律的诞生,即是公民的诞生。当下中国是共和国,所以当下中国人只能是共和国的公民,而不是什么令人作呕、早就被埋入坟墓的“老百姓”。

  奇怪的是,在当下的中国官方媚体中,“老百姓”却是对“非官方公民”(除过朱局长苟书记类)的统一“法定”称谓。更匪夷所思的是,在所有电视的法律栏目中,也处处以“老百姓”偷梁换柱地置换“公民”的法律术语,我们就应当警惕其意图了。甚至有的法律栏目干脆就叫“百姓说法”,如果不是没有常识,那就是居心阴暗了。再仔细留意下这些法律栏目,内容全是些张三借李四钱不还的鸡零狗碎,根本不伸张“公民”针对公权力的“维权”行为和公民意识。

  法律和公民意味着平等和公正,“老百姓”和“苟书记”意味着什么?难道我们不配做“公民”,只配做“老百姓”?

  可笑的是,中国各地的政府办公大楼都如古代皇宫般巍峨雄伟,入口处都有用上等金属材料制作成的“为人民服务”。“人民”拾阶而上,果真要进去接受“服务”时,却总被看门狗咬得远远的。何时把那“人”字改成“公”字,倒不枉了浪费那么好的金属材料。

  中国的未来在孩子身上,公民教育从1949年至今迟迟得不到恢复,对皇权歌功颂德的“盛世”节目成为当下电视的“主旋律”,“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国民的“普遍认同”,进而全国民众皆成为体制下的模范“普通老百姓”。这样下去,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只能接受政治权利被剥夺的现实,使国家沦为少数权贵的私器。在这样的社会里,“老百姓”只能接受肆意的盘剥和羞辱。因为“老百姓”和“人民”一样没有“资格”、没有尊严。

  对“公民”消极、暧昧、回避、阉割,对“老百姓”隆重地、大分贝地导向和强调,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无意的、不严肃的敷衍,还是故意的、有预谋的、系统的暗示和阴谋?!

  为了我们的孩子不再做忍辱偷生的“老百姓”,我辈就应当拒绝“老百姓”。从今天开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和国公民。

  一个人的名字只能自己命名,只有狗才无条件地被人命名。没有谁可以任意地给你命名,特别是一个充满蔑视和羞辱意味的名字。即使一个人不能言语不能听,他也会抗议别人叫他“聋子哑巴”。

  从“草民”到“人民”,我们从草变成了人;从“老百姓”到“公民”,我们将从跪着的人变成站起来的人。“非老百姓”们暗示你要下跪,“老百姓”只会很配合地下跪。如果你是公民,你就有权拒绝下跪,就如同你有权唾弃“老百姓”。

  对中国人来说,老百姓是一个古老的词语,它被广泛地用来称呼与官宦对立的平民阶层,一般也叫“平头老百姓”和“普通老百姓”。这种称谓产生于独具中国特色的官文化背景之下,或者说,它是皇权专制文化的产物。

  中国历史的周期轮回实际上是老百姓淘汰旧皇权官僚建立新皇权官僚的过程。老百姓如水负舟,与皇权官僚从来就是一种对立关系。皇权官僚作为统治阶级将控制和镇压老百姓作为头等大事。另一方面,因为其寄生性质,皇权官僚完全依赖老百姓而生存。既依赖又控制,使皇权官僚统治充满了极大的风险和危机。因此,专制权力所擅长的残酷、掠夺、剥削、欺骗、愚民等等卑鄙手段层出不穷。而反过来,老百姓也难以摆脱皇权官僚,如同一只大象无法摆脱一只苍蝇,唯一的区别是这只苍蝇还是那只苍蝇。

  100年前,延绵2000多年的皇权文化终于在中国落幕,理论上中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60年前,理论上中国成为一个建立在公民基础上的“共和国”,从此,中国应当不再有老百姓,如同不再有皇帝一样。

  然而一个“万岁”的出现让一切所谓的“共和”和“公民”等现代意识都被生生阉割。阶级语境下的“人民”将中国人分为你死我活的敌我两个阵营。30年内斗中,无数无辜的人莫名其妙的失去尊严失去生命。那是一个精神紊乱的世界,因为一个精神紊乱的暴君。

  万岁之后是后万岁时代,近30年的社会变革已经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在国民财富呈几何倍数增长时,国家生态却继续恶化。中国官方又重新祭起带着臭名昭著皇权文化的“老百姓”文化,刻意去除现代国家语境中唯一合法的公民文化。

  “老百姓”意味着被阉割掉一切政治权利和话语权利的“人畜”,与高高在上、具有生杀大权的皇权官僚相对。或者说,老百姓的反义词就是官,官的反义词就是老百姓。这种居心叵测的“老百姓”文化,其宣传意图或许是想继续复辟到皇权时代,以阻止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的形成和成长,来维护以官僚势力为主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

  在公民文化中,无论官吏还是平民,在国家层面法律层面都是平等的公民。官吏作为公共服务者,甚至要低于平民。因为国家首先是一种平等精神和契约精神的产物。而在老百姓文化中,官吏则远远高于平民,如同人类高于其它动物一样;“国家”也是暴力和强权的产物。这里甚至没有国家只有皇权。如果有国家的话,也是官吏奴役平民的——“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机器”。一个老百姓文化的国家只是一个监狱和苦役场。

  老百姓文化在中国的滥觞完全出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刻意主导,这种低劣的宣传伎俩将绝大多数中国人置于极少数人的对立面,而且是少数人要远远高于多数人。无论从社会地位上、法律地位上、经济地位上、政治地位上还是道德地位上,官僚集团要远远优越于平民。这种不平等所带来只有矛盾、对抗和敌意。

  目前仇官现象和官民矛盾之所以愈演愈烈,老百姓文化难辞其咎。在国家语境中,老百姓文化是非法的丑陋不堪的,只有公民文化才是得体的合法的。只有在公民文化的语境中,才有公平和对话,才有协商与妥协,才有信任与谅解,才有国家与未来。

  一首歌颂造反的古老的歌中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消灭了蒋匪军。我是一个兵,爱国爱人民,革命战争考验了我,立场更坚定咳!枪杆握得紧,眼睛看得清,敌人胆敢侵犯,坚决把它消灭净!坚决打他不留情,不留情!”歌曲中这种深深的敌意就是老百姓文化的产物,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弥合矛盾的道路也是一条平等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公民之路。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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