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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灰色经济”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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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我真叫祝英台  

---回应问答城市之《无解的东莞》

一,问题根源在“灰色”

读罢网文,我由衷地感到,困惑、忿怒、呐喊和彷徨已成为当下东莞的社会情绪,我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想,失去了真理,失去了方向。因此,我深有同感,尽管经济发达,但我们确实在“堕落”。究其原因,我能得出的解读是:我们处在社会转型的“灰色时期”。基于此,在我的眼里,东莞是“灰色”的,除了灰色的天空,社会政治经济都是灰色的。

东莞的“灰色”问题,确实困扰我多时,以致十多年来,我一直就自己的去留问题充满矛盾。说实话,我喜欢这里的“灰色”,因为它充满活力,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平民成就创业梦想的理想之地,所以我想留下来。同时,我也痛恨“灰色”,因为它引发严重的腐败、不公及贫富分化,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大可能有尊严,因而我想离开。可是,在今天的中国,何处可以回避这种“灰色”?从这一点来说,我深深地感到,东莞不仅是国家的缩影,也是其它城市的镜象。
  
  依我的理解,所谓“灰色社会”,是一个难以准确描述的社会形态,而其重要特征就是“只能做不能说”,或者是“说一套做一套”,因而无法拿到台面上讨论。东莞确实是一个这样的城市,比如,东莞的“桑拿”、废品、肉品的经营以及海量“地下经济”等,官民双方都很清楚。你可以做,但没法将真实情况拿出来说。
  
  鉴于此,在我看来,网文所言问题同样皆可归因于“灰色”。比如,网文开篇展现的“血汗”景象,我曾在《新快报》发表《血汗工厂,不能全怨老板》一文,将其归因于“灰色”社会问题。至于网文所及数据造假、经济失策、“肾虚”等问题,更是典型的“灰色问题”:就算所有人都这么认为,政府也不可能公开承认。既如此,何谈解决问题?
  
  因此,我悲观地认为,网文提出的问题既不可能得到承认,更不可能得到解决。然而,这不等于永远“无解”,既然问题源于“灰色化”,通过“去灰色化”当然可以解决。因而,我并不认为东莞问题是一个无解的“多次方程”,只是“去灰色化”意味着“去掉”既得利益者的“灰色利益”,阻力巨大,过程漫长。依我估计,这个过程也许需要三十年,因为前三十年“管死”,后三十年“灰色”,“去灰色化”可能也要三十年。
  
  尽管道路漫长曲折,但我认为“灰色”是东莞一切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源所在,再曲折的路也要走。因为,离开“去灰色化”,东莞的发展不可能持续,一切措施均将收效甚微,无论多么美好的愿望都会停留于梦想,都将被“灰色”扭曲、摧毁。鉴于此,在时隔两年多之后,“英台”借回应“十七进制”之机,再此来到“天涯”,但不再谈论东莞经济,转而谈论东莞的“灰色问题”。
  
  二, “灰色经济”成就东莞
  
  正如中国社会的大多数富豪一样,他们没有勇气公开其巨额财富的来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相似之处,同样存在“灰色收入”:除了乱收费、乱罚款、违法卖地之外,其税收也未必干净,违法企业、无证经营等均能直接或间接创造财税。以我观察,东莞就是一个这样的城市,无论民间还是政府,其财富都不能放在台面上细说,因为东莞的发展之路是一条“灰色之路”,其经济灰度甚高。
  
  从本质上看,“灰色经济”其实就是容忍“适度违法或违规”,或者干脆就是“违法违规”经营。比如,东莞企业的环保及消防问题,如果真要按法规执行,就意味着必须关闭一大批企业,甚至根本就不符合设立条件。对此,“灰色手段”可解决:一边不断提高标准以表“重视”,该走的“过场”全部走完,然后闭上监管眼睛。于是,里子面子都有,违法但证件齐全。
  
  毫无疑问,灰色经济存在很多好处。首先,它可以有效突破 “僵化体制”及不切实际的法律法规,大大降低创业门槛,成就平民创业梦想。比如,依据法规,对各类企业均有明确的“注册资金”要求,这对创业构成了障碍,但可以“灰色变通”:由“代办公司”垫资,完成注册后全数抽逃。其次,灰色经济可大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比如,通过购买发票增加抵扣、减少环保及其它支出等。
  
  可见,灰色经济解决了两个关键问题:市场准入及成本降低,为经济繁荣创造了条件。因此,当专家学者将东莞的经济成就归因于地理优势、产业配套、领导有方时,我总是认为不得要领。以我的亲身观察及体会,离开了“灰色”,一切优势等于零,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东莞。理由很简单,如果严格执法,东莞企业几乎在一夜之间全部关门,因为违法现象太过普遍:注册资金抽逃、消防环保作假、偷逃税费、台帐作假、商检报告作假、各类层出不穷的违规等,几乎没有一个“干净”的。
  
  因此,当人们将东莞经济的成功归因于政府的“无为而治”时,我很认同。但“无为”的本质是对违法违规适度“不管”,这确实是“务实”的,如果不这样,只有被制度“框死”。这就好象当年的“割资本主义尾巴”,那时的“做生意”是违法的,但如果你一直偷偷地做,你无疑是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东莞的发展似乎也是这样,辅以其天然的地缘优势,自然也就成为“先富城市”。
  
  灰色经济对东莞贡献极大,但同时也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社会也全面灰色化。而其最大危害就是加剧腐败,加剧商人对官场的依赖。一方面,商人要依赖权力获得“市场准入”,另一方面,企业的“灰色违法”成为官场把柄,必须讨好官场。可以说,当下中国的腐败、社会不公、贫富悬殊等均源于此,并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引发大量社会矛盾,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最严重的障碍。也就是说,东莞当初成功的“秘笈”如今已成为“障碍”。
  
  鉴于此,以我的认识,东莞经济成也灰色败也灰色,过去的成功在于灰色,今天的障碍也在于灰色。如何治理灰色,现实经济“透明化”,进而规范经济秩序,打造自由、公平、自律的软环境理远比各类“扶持”及所谓的“结构调整”重要。
  
  三,“灰色”促生“荒谬东莞”
  
  当一个社会以金钱为核心,并以灰色方式创造财富时,除了财富是灰色的,整个社会也变成了灰色,以致我们陷于了“整体虚伪”:只能做,不能说,从此再也听不到真话,真理与我们渐行渐远。
  
  首先,东莞人口呈现灰色,总数无法统计。更困惑的是,你说不清谁是“东莞人民”。占总人口总数80%的新莞人究竟是不是东莞人民?如果不是,他们是哪里的人民,何以长期生活在东莞并繁衍生息?如果是,他们的委员代表是谁,谁为他们说话,谁给他们尊严?
  
  其次,官员身份也是灰色的,面对那气势汹汹的执法者,你搞不清他到底是公仆还是“临时工”。官员们的素质也很灰色,你说他没文化,可一个个都是高学历;你说他有文化,可他们制定的各项政策往往“离题”,让你没法看到他们的知识。比如,政府质量奖本应“奖质量”,可“秀才”们设定的条件是纳税、投资等等,结果变成了“奖大户”。还有,鼓励文学艺术人才入户政策,本意是“鼓励”,可那高不可攀的条件却将其变成了“限制”,结果一个符合条件的也没有……
  
  老板们更是“灰色典型”。往好处说,他们是在建设东莞、贡献财税、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往坏处说,他们都是“违法分子”,几乎没有“好人”,而且触犯法律法规众多,除了税法,劳动法,还有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一大堆。只是,我很困惑,这到底是因为他们“太坏”,还是因为法律法规不接地气?
  
  此外,这个城市的意识形态和荣誉似乎也很灰色。你说它治安很乱,可它是“综治优秀城市”,你说它污染不堪,可它是“环保模范”,你说它无证经营泛滥,工商局很不职称,可它年年评第一……。因而,我由衷地感叹,在灰色社会中,我们的评价标准及是非观念已经混乱不堪,真理荡然无存。
  
  当真理不存时,荒谬当然大行其道。比如,因为违法太过普遍,税务部门收税不按“税法”按“指标”,环评报告不做“环评”只盖章,打击犯罪、罚款等都可以 “分指标”。如果说荒谬的特点是指鹿为马、言行颠倒,那么,东莞的社会经济更是全面陷于了荒谬:我们一边高调“扫黄”,一边私下“纵黄”,一边要整顿无证经营,一边让其遍地开花,一边高唱“环保”,一边对眼皮底下的污染视而不见……。
  
  在东莞,荒谬不仅被视为“正常”,有时甚至还可以变成“真理”。比如,那假得离谱的海关商检报告,我十多年来经手上万,但无一为真,有些甚至是拿以前的报告复印一份,完全张冠李戴,倒也照样通行;购房时的“收入证明”、注册时的“注册资金”等司空见惯的作假,早已成为处理问题的一般方法,以致进入了“全民作假”时代。久而久之,“存在”变成了“真理”。在此背景下,我们有何必要把法律当回事?
  
  尽管我已习惯了荒谬,但东莞“司法荒谬”还是让我深感恐惧:民告官胜诉率居然只有 2.7%,法官人均每天审案高达1.1件,打死我也不相信其中没有冤假错案,而我自己的亲身实践似乎也验证了这一点。如此荒谬,法律有什么用?有趣的是,东莞两级法院竟把它当作“成绩”津津乐道!
  
  鉴于东莞社会的灰色现状,我总以为,它离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甚远,远比经济问题严重。在此情况下,政府不应该只顾“发财”,而是要还原其治理社会的本来职责。遗憾的是,东莞政府恰恰相反,尽管也提出“社会转型”,但从来不提转型目标,更无具体措施,任何时候都是经济挂帅,甚至把珠三角纲要也解读为“发财纲要”,整天这个产业,那个集群,而将社会问题避而不谈。
  
  事实证明,老百姓从未抱怨政府“经济发展太慢”,更没有人因此诉讼或上访,但政府却偏偏重经济而轻社会。不客气地说,东莞的做法很不靠谱,脱离社会转型的经济转型不可能成功,脱离政治改革的经济改革也不可能成功,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好象也这么说过。
  
  因而,我真诚地期待东莞政府调整“重经济、轻社会”的施政思维,转而正视东莞的社会问题,
  
 四,“去灰色化”:东莞再次领跑的动力之源
  
  “灰色”已经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使我们失去了真理、公平与正义。这种现象不应该、也绝不可能无限持续下去,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对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进行“去灰色化”。我深信,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历史潮流。
  
  因此,以我的理解,东莞很好地诠释了“灰色”的演变路径:先是改革开放之前的 “管得过死”导致“水清无鱼”,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灰色方式”突破体制禁锢,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灰色”导致的矛盾也日积月累,最终不得不进行“去灰色化”。而这种“去灰色化”,绝不是回到以前的“管死”,而是“进一步开放”,直至达到一个自由公平的境界。
  
  如果说“无为”就是 “不管”,是对某些“违规”或“违法”的不管,那么,“去灰色化”是从“无为”到“有为”的重大转折,也就是说,东莞的后三十年要的是“有为而治”。尽管 “灰色化”与“去灰色化”在治理方式上相反,但目标却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发展。
  
  上述说法看似矛盾,但不难理解。与中国的大多数城市相比,东莞堪称“富人”,当年穷人吃野菜的时候富人吃肉,如今反过来,富人吃野菜穷人吃肉,东莞的“灰色化”与“去灰色化”与此相似。当内地还在被体制禁锢的时候,东莞以“无为”方式通过“灰色”予以突破,进而赚得盆满钵满。如今,内地政府仍在采用东莞当年的方式,以许诺“灰色条件”的方式招商引资,如果东莞率先“去灰色化”无疑领先了一步。
  
  因此,在我看来,东莞的进一步发展不在于经济结构调整,更不在于政府拿钱扶持,而是在于 “去灰色化”。唯有如此,方能建立自由、公平、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经济软环境,这种环境所迸发的活力是任何扶持所不能相比的。
  
  然而,遗憾的是,东莞政府现时的做法不仅看不到“去灰色化”迹象,而是继续以不切实际的“书生政策”加大灰度,不断动用财税大搞“扶持”,不断提高各类标准为“潜规则”提供入口,政策一天比一天烦琐……。显然,这无疑是“灰色化”的进一步延续。如果说“去灰色化”是发展的必然,那么东莞现时的做法违反了发展规律,而违反规律的发展方式绝不属于“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可以断言,离开“去灰色化”,东莞今天的一切政策均将收效甚微,充其量也是治标不治本。
  
  尽管“去灰色化”依赖国家的政治改革,但我依然期待东莞政府尽早行动:其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以此抑制官员的灰色行为,在网上公开案件审判结果、违法处理档案、各类会议记录,为社会监督提供条件。其二,取消一切“现金扶持”,断其“灰色去路”,转而将扶持资金用于运作政府担保的融资平台,根据企业素质设定不同的担保系数,进而使东莞率先在融资领域取得优势。其三,减少政府的经济参与,断其“灰色来路”:少收钱、少花钱、少为企业操心;补软环境、补廉政建设、多为老百姓操心。
  
  我深信,如果东莞以积极态度推进东莞社会经济的“去灰色化”,东莞将依然保持领先,先人一步的好处是显然的。比如,在“做生意”尚属“违法”的年代,如果你有胆量“先做”,你必将成为日后的领先者。“去灰色化”也是如此,我对此充满期待。
           
  五,站在东莞看中国,一叶而知天下秋
  
  相同的体制,相同的文化,无论东莞的发展如何,都不可能脱离中国社会的大环境。因此,东莞确实是国家的缩影,也是其它城市的镜像。观察东莞,放大缩影,我们也许能够看到中国的整个社会……
  
  1. 全民免费医疗不差钱,医改先改发改委员
  
  自从附近来了一位安徽村医后,我再也没有用过医保卡,不是因为身体太好,而是因为现在的医保对一般疾病无意义。原因很简单,医保报销70%后仍然远高于村医收费。比如,普通肌注一律5元,特殊肌注不超过7元,静脉点滴一律18元,普通感冒的治疗成本一般不超过30元。这样的收费,比社保报销之后还要低去不少,再加上其理想的疗效、无须排队等,我何必动用社保?
  
  但是,即便如此低廉的收费,业内人士的评估仍有70%毛利,而且事实上村医几年时间收入颇丰,买房买车。这一体验让我对当下医疗体制发生深深的怀疑:发改委的药物定价不靠谱,不改发改委本身,医改不可能成功。
  
  据统计,东莞每年的医疗费用100亿元,以1000万人口计算人均 1000元。对此,东莞医改顾问张玲教授认为存在“过度医疗”。根据我的体验,这种“过度”超过70%,也就是说,东莞每年的医疗费应在300亿元左右。据此推算,中国全民免费医疗约4000亿元可以实现,相当于财政收入的5%,就算免缴保费、容许适当“过度”,也不差钱。财政如此丰厚,医改却举步维艰,发改委和卫生部到底在干什么?
  
  2. 企业国进民退,教育民进国退
  
  企业国进民退惹人关注,但教育却相反,东莞优质的基础教育就是一个例证:东华、南开、光明、北师大等“小升初”考试异常火爆,优质教育日益“民办化”已是不争事实,公办与民办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实现此消彼长,成就事实上的“民进国退”。
  
  原因很简单,与企业国进民退一样,都是为了钱。由于基础教育属免费义务教育,为了赚钱只有搞“民办”。鉴于此,“高价民校”多为不官不民的“假民校”。东莞的情况就是如此,以公办“名校”招徕生源,利用“公办资源”行赚钱之实,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有“公办班”,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相当可疑。
  
  湖北监利等地的做法更是露骨,公办以“灰色方式”转为民办,或与民办“合作”,以民办名义招生,让公办老师去民校任教,结果学校、师资不变,只是以“民办”名义增加了收费。名牌大学在此方面更是不清不楚,拿着高额财政拨款,却利用公共资源大办“民校”。以北师大为例,在东莞一地就办了两家“附中”,在全国多达30家,在校人数数十万!这让人不禁怀疑,如今的“名牌大学”是在办大学还是在办中学?
  
  3. 书生无用,“书生官员”更无用
  
  如果说学习知识是为了追求真理,我们还有谁在追求?一个不敢说真话的人,你相信他在追求真理吗?可我们有多少人说真话呢?比如说,东莞的民告官胜诉率仅为2.7%,你认为法官们是在用知识追求真理吗?
  
  如果说知识可以创造财富,但东莞的知识分子富豪有几人?搞不好,还能得出知识与财富成反比的荒谬结论。因此,靠读书发财不大可能。
  
  因此,知识的最大用场是当官,因为没文凭当不了官。可是,博硕成群的东莞政界,其工作结果似乎无法体现“知识”。如前所述,东莞的“书生政策”总是“离题”,如果让他们当初的语文老师点评一番,估计及格的不多。我曾经就海关“转厂”业务咨询十多名经贸官员,居然一人一种说法,怎么也找不到一个明白人。如此现实,读书有什么用?
  
  纵观东莞历史似乎也能证明这一点,尽管如今东莞官员的知识水平远高于30年前,可官员们的社会评价、工作能力似乎与之相反。这让人不禁感叹:知识一代超过一代,而能力一代不如一代。
  
  不过,官员的知识并非完全无用,随着其知识水平的提高,与之相对应的“忽悠水平”及“作假水平”也逐年提高,以致横竖都是他对,几乎没有认错的时候。这不禁让我深感困惑,知识有时不仅没用,甚至远比没有知识还要可怕。
  
  因此,我真诚地期待改变公务员录取制度。既然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用不着读书太多,会服务就行,如果是通过选举选拔公务员,我宁愿选东莞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担任政府官员。
  
  4. 科技进步导致社会倒退
  
  科技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某些科技进步不仅没有推动社会进步,反而使社会倒退。比如,东莞的数字电视就是如此。在模拟电视时代,电视本已普及,但随着数字电视的到来,使无数新莞人看不到电视,一夜之间倒退不少。
  
  数字电视的“倒退”还体现在成本方面。技术进步本应降低使用成本,但这一技术却在增加人民负担,以我电子工程师的经历,我认为机顶盒的合理价位应该不高于150元,物价局定出的价格怎么就这么高呢?
  
  东莞一直在强调科技创新,可政府自己却很落后,企业都实行无纸法办公了,可在政府部门办点事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之类的复印件要个没完没了,这些东西在工商税务等部门不是早就有的吗?政府投以巨资的信息化系统是拿来玩的?
  
  由此,我对科技创新产生了新的认识,有时导致社会倒退。为了利益,技术与权力结合后,“创新”给我们带来烦恼,推动社会退步。比如,除了各地机顶盒不通用外,手机充电器的“创新”更让人深感厌烦,家里各种充电器一大堆。
           
  5. 荒唐的“会议型政府”
  
  我对东莞官员最深刻的印象是,太过傲慢,从村干部到副市长概莫能外,以致一个小小的办事员也能目中无人。其“神圣”与等级观念更让人吃惊:当你与一群官员讨论问题时,说话的人只有“一把手”,其余都是“哑巴”,实在看不到官场民主。另一方面,领导实在难找,问其电话“不方便”,找其有事“在开会”。总之,没点地位的人没法与领导们联系。
  
  我对东莞官场最深刻的印象是,会议奇多,大小官员几乎时刻都在开会,整个就是“会议型政府”。对此,我有不少联想:如果我们是在建立法治社会,依法办事不就行了吗?为何凡事都要开会?如果企业管理层都象政府这样,具体生产谁来管,难道我们的社会财富是开会开出来的?
  
  鉴于此,我从逻辑上否定了东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可能性:其一,傲慢官员是看不起百姓的,更不可能为百姓服务。其二,时刻都在开会,不可能存在“服务时间”。其三,以170万人的行政资源管理1000万人口,资源匮乏。
  
  令人忧虑的是,不仅东莞政府如此,中央政府也如此。国家环保部的公示电话竟连续一周无人接听,当我打通电话追问其原因时,回答是:在开会!
  
  基于上述体验,我认为在前体制下,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会议型政府”,凡事都要领导开会指示,官员个体无办事权力,主观能动性全无,因而“服务型政府”纯属梦想。
  
  以我之愚见,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招录“服务员”,除了应从服务行业挑选人才,更要将现任官员派往服务行业实习!
  
  6. 挣钱容易花钱难,应该少收
  
  我等老百姓无不感叹,挣钱难,物价高,钱不经花,但政府恰好相反——挣钱容易花钱难。东莞政府尤其如此:税务部门完全可以不看企业账本,随意电话通知某个企业“有问题”,然后要求其“适当补税”,否则查账。慑于“查账”的严重后果,大概没多少企业有胆量不补。此外,那高处不胜寒的环保、消防、食品等各类标准法规,有多少企业可以真正满足?无论是通过行政许可,还是以罚款形式都容易收钱。
  
  相比收钱的容易,“花钱”难得多,甚至不少部门因未能及时完成“花钱任务”深感压力巨大。比如,“科技东莞”的钱绞尽脑汁也难花完,“经贸东莞”更是年年有余,就算轰动一时的10亿 “融资利是”,“应急”应了两年,钱还在政府手里。更难的是,这样的“花钱任务”每年多达80亿元,可谓“花钱任务”繁重。
  
  东莞的“花钱任务”确实艰难得可以:要制定政策、设立门槛、分配审批权力、应付关系户、应付作假、动员企业申请,还要自己监督自己,自己评估自己,真是够辛苦的……。有趣的是,如此“繁重任务”都是政府自找,并非纳税人要求。
  
  这种诡异现象实在令人深思,原因复杂。因此,东莞的事实表明,取之于民容易,用之于民很难,简单的办法就是少收,让官员们从繁重的花钱任务中解脱,着力社会治理才是正道。
  
  7. 改善分配唯有降税
  
  对于“改善分配”,我一直有个疑问,公务员、国企员工等体制内人员可以直接加薪,可谁来给体制外的农民、农民工及自由职业者“分配”?具体到东莞,就是如何为农民工加薪、让东莞农民也享受分配。
  
  但可以肯定地说,没人给我们“分配”。无数事实证明,“取之于民”容易,“用之于民”很难,纳税人对财政支出从来就没有发言权,东莞每年的预算报告更是一笔糊涂账。比如,投资1200亿的城铁、每年高达80亿的“扶持”,哪一项问起过纳税人?除了那年给困难群众“利是”,什么时候对体制外人有过“分配”?
  
  因此,我的理解是,东莞的高额财政收入通过工程建设、扶持等方式再一次“分配”给大老板及利益集团,因而贫富分化日益严重。
  
  当然,调整“最低工资” 算是给普通民众“加薪”。但是,对于福利与工资难以分开的东莞企业,体现了对“最低工资”的诸多无奈,尽管实际收入早已超过最低工资,但加班费仍然无法达到法定要求,企业有多种方式实现最低工资增加的同时,实际工资下降。究其原因,负担太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企业负担到底有多重?以增值税为例,对东莞企业而言,原材料占产值的40%是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水平,超过此一比例已很难赢利。这就意味着,净税负达到11%,加上城建、教育附加、堤围费、12%房产税、25%所得税等综合负担达14%以上,再加上10%左右的业务开支及内部腐败成本,改善分配的物质基础何在?
  
  依据我的经验,东莞企业的工资成本占到产值的15%不算离谱,大致与税负相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税负,员工工资可以加倍,综合税负降5% 员工工资可提升30%,这无疑为强化劳动执法及改善分配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否则,在严格税收征管及劳动执法的双重压力下,东莞将倒闭一大批企业,改善分配完全成空谈。
  
  8. 泛滥的评比是腐败
  
  在“环保创模”获得成功后,东莞已将“花园城市”、“文明城市”、“综治优秀城市”等各类荣誉全部拿齐。如果这些荣誉全部名副其实的话,东莞显然已是和谐的幸福之城。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因此,我强烈地感觉到东莞政府近年的施政思维已发生严重漂浮,尤其是“综治优秀”和“环保模范”,已经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感,这类“荣誉”不仅无助于政府形象的改善,相反贬低了政府形象。我不禁要问,这些“荣誉”到底“光荣”了谁?如果老百姓没有感到光荣,我们要它干什么?
  
  因而,我对于对当下政府的“荣辱观”产生了强烈的怀疑,更是认为评比方式荒唐。荣誉是一种奖励,而奖励是别人主动给的,怎么就需要申请呢?诺贝尔奖有申请一说吗?政府为了这种“荣誉”劳民伤财,整天忙于开会、接待、写材料、数据造假、搞形象工程等,还有时间干正事吗?这不是腐败是什么?
         
  9. 警惕以公众利益为名剥夺公众利益
  
  东莞一直实施多项强硬政策,且都以公众利益为名。比如,取消商超“免费车”是为了“发展公交”,对非法营运进行天价罚款是为了“规范运输市场”,肉品垄断是为了“食品安全”,出租车高额“份子钱”是为了行业的“良性发展”,污水处理费涨价是为了“环保”等等,理由都很漂亮。但是,纵观政策结果,无一达到政策目标,也无一不是增加百姓生活成本。
  
  其中,最为荒唐的是污水处理费,公众在缴纳污水处理费之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数量及质量不受公众监督。虽然由环保局监督,但谁能担保环保局不与污水处理厂狼狈为奸?乌黑不堪的河水告诉了我们,提高污水处理费并不能改善环境,那一套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只不过是想让我们多出钱。
  
  更为过份的是,某政协委员竟提出新的“清洁生产”概念,其美好的愿望简直让人感动:他建议东莞推行清洁生产的前置审批,以使东莞企业在生产中“不产生” 污染。可是,你稍微一想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为腐败制造借口而已,以便通过“认证”、“审批”等环节为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如果你能认真研究东莞近年的政协提案,你会发现这种以公众利益为名、为利益集团谋利的“建设性意见”不在少数。你可以不关心每年的两会,但你应该关注委员代表的提案与建议,因为政府在制定某项政策时,自己也感到“不好意思”,以采用委员代表的“建议”为名可谓顺理成章。比如,当年的“禁猪”,政府就拿政协委员当挡箭牌。如果我们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政协不是“监督政府”,而是为政府“排忧解难”,那么,我们应该高度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
  
  
  10. “民间组织”不民间
  
  纵观全国各地,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组织”身份相当“灰色”:一般由在职或退休官员担任会长,具有相当“权力”,纯属“准政府部门”或“二政府”。同时,它以“民间组织”的身份不受体制内监管,便于收钱。东莞的印刷协会就是如此,交了十年会费,不知会长是谁,更不知会费何去。但是,你必须交钱,因为它已将证照年检与会费收取相捆绑。
  
  如此“民间组织”的“二政府”现状,让人相当厌恶:一方面巧用权力谋利,另一方面光明正大地建立“小金库”。行业协会的这一现状,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全国牙防组”,一个办公室,几张桌子就以“牙防”名义向各地“会员”收钱。此类“协会丑闻”几乎已成为“民间组织”的普遍生态,还不整顿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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