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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举行中期选举,许多中国人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在我们看来鸡毛蒜皮的事情,比如,妇女堕胎,同性恋的性行为,学校举行课前祈祷,竟然会成为美国两大党——民主党和共和党——斗争的焦点?在我们看来,同性恋能不能结婚,屁民的婆姨选择在什么时段流产,是三个月前还是三个月后,犯得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电视上辩论吗?电视上为什么不播些更重要的事情?比如政治体制改革,比如言论自由,比如群体事件,公民维权上访等,这些问题哪一个不比“学校里能不能讲进化论”,“鸡奸算不算犯罪”更重要?
这些疑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都不难理解,但仔细一想,你就会发现:这些在中国人看来十分重要的问题,美国人早就解决了。比如中国人望眼欲穿的“政治体制改革”,早在二百多年前就由合众国的开国之父们通过制度摆平了。方法很简单,就是:建立多党制,实行三权分立,地方自治。再要简单地说,就是:一人一票。言论自由,群体事件,公民维权上访等更是不成问题,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以“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削减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冤之权力”。
你当然可以推己及人,认为美国人的法律是虚伪的,规定了不等于能执行。但实际上联邦法院在几十年的司法审判中,曾几次将烧国旗视为“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予以保护。在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中,最高法院更是破天荒地裁定:国防部认定的“绝密”不能成为干涉新闻自由的理由,“以牺牲代议制政府知情权为代价来保护军事和外交秘密,这种做法不会为我们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下级法院的新闻禁制令就这样立时失效。
对于这种判决,中国人当然不会理解。其实,正如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位大法官,在判完国会山下烧国旗一案后说的:“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的国旗都允许你烧,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去烧它呢?”因而,如果你现在还是要问,美国人为什么不在选举期间争论一些更重要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堕胎、同性恋就是他们认为的“重要事情”,而我们认为的“更重要的事情”他们早就解决了。
文明没有高下,但有迟早。我们和他们不在一个时间维度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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