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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並無擔保移民投資 歪曲事實嚴重違反美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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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看中国” 發表時間: 2010-09-25 10:02
最近,一則有關美國移民的信息傳遍廣州移民中介機構以及有意向移民的市民。該信息寫着:“50萬美元認購政府債券,5年本息返還,全家半年速獲美國綠卡。”該信息有以下關鍵詞:政府債券、本息返還、全家半年獲美國綠卡。這則信息所述情況是否屬實?其中內含的實際情況到底如何?為此,《羊城晚報》記者走訪了廣州移民中介市場,了解真實情況。
收到該信息的廣州市民馬先生稱,這個信息極具誘惑力,它容易讓人聯想到國內發行數十年的國庫券。國庫券是如下美好印象的代名詞:有政府擔保,收益有保障,曾一度成為信賴度頗高的投資渠道。然而,短信所言的政府債券與國庫券是否有相似之處?
羊城教育名家顧問團成員、聯鴻海外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鄒麗娟介紹,短信所言項目屬於美國投資移民中的EB—5項目,其中所謂的“政府債券”,與國內的國債完全不同,任何債券的票面都沒有“州政府債券”(State Government Bond)或“聯邦政府債券”(Ferderal Government Bond)字樣。鄒麗娟稱,“政府債券”只是一種包裝和噱頭,美國政府不會與投資人共擔風險。
廣東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美加投資移民總經理吳仁明也表示,美國投資移民法明確規定,所有投資行為不能有任何擔保(包括收益和成功辦理綠卡的擔保),其活動始終處於“風險狀態下”,美國政府更不可能出面擔保某一項目的安全性。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此類以政府名義推廣的債券或基金,美國政府機構曾明確表態反對。數年前曾有移民中介推銷所謂的“費城政府基金”,對此,美國駐廣州領事館於2007年曾發出官方警告,要求對方停止在廣告中提及所謂的“政府基金”,以免誤導公眾。根據美國法律,任何對投資文件的歪曲宣傳都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美國移民局在今年8月份的專題研討會中表示,注意到了中國移民市場中存在的嚴重違法亂紀行為,並將採取相應的行動。
要徹底了解此問題,必須理解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的整體脈絡和規劃。記者從美國移民局的網站看到,EB—5項目投資移民主要有50萬和100萬美元兩種方式,對50萬美元的項目來講,可供投資的地區只有兩種,其一是投往“人口兩萬以下地區”,這些地區人口稀疏,常常是商業欠發達地區;其二是投往“失業率高於全國1.5倍的地區”,目的是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然而由於其處於高位的失業率,此類地區的經濟環境可想而知。上述兩種地區並不比鄰近地區享有任何優惠政策。在這兩種地區,投資人只有兩種類別的企業可選擇:要麼是陷入困境的企業,特指創建兩年以上、且連續兩年虧損都在20%以上的企業;要麼是創建一個尚不能保證收益的新企業,一切從頭開始,並不能保證“旱澇保收”。
在具體操作手法上,國內的投資人有兩種投資方式,一是直接投資,例如購買當地的房地產和物業;二是借款給中介機構、委託其運作。
第一種方式不難理解,第二種方式通常的做法是:多個投資人湊錢成立“有限合夥企業”,委託投資公司運作,投資公司再把錢投往“陷入困境的企業”。整個運作過程出現四個利益主體,如果處於終端的“陷入困境企業”能順利實現扭虧為盈,它將返還3%或5%的利潤作為投資方的收益,這個收益比例將層層回傳,經過中間兩層中介機構的盤剝后,到達投資人(即辦理投資移民者)手中時,收益已經大為縮水。
“國內很少有人清楚了解整幅脈絡圖,一位美國知名的律師告訴我時,我吃了一驚。”鄒麗娟稱,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投資移民的圖景中,並沒有所謂的“政府債券”的位置。
美國移民局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設立的“區域中心”,從5年前的不到十家發展到今年已有八九十家。由於金融危機導致資金短缺,近年來美國十分歡迎來自海外的投資。但是,有移民專家提醒,不要迷信所謂的“美國移民局批准和認可”,後者僅僅是表達同意投資的意向,至於項目是否滿足移民條件、5年後能不能收回投資,移民局根本無需考慮和作出擔保。
鄒麗娟稱,美國投資移民能否成功的關鍵,在於所選擇的投資項目。不管選擇哪種企業、不管是直接投資還是借款委託他人運作,在移民局和聯邦政府的法律中都沒有擔保收益、拿到綠卡和本息之類的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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