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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二卷》可以隐瞒第二次镇压反革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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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1: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史記》柳江/中共黨史《二卷》忽略不計的政治運動比比皆是,而對1955年發動的貫串三大改造和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過程中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卻是刻意隱瞞。所謂“反革命分子”,絕大多數都是抵制、反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農民和抵制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工商界人士
   
    毛澤東親自決定槍斃大老虎劉青山、張子善。當時劉青山參加中國農民代表團正出國訪問,而且當選為一國際組織的執行委員。一下飛機即遭逮捕,1952年2月10日執刑槍決。毛澤東講:“殺了他們就是救了二百個、二千個、二萬個啊! 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誰要搞腐敗那一套,我毛澤東就割誰的腦袋。我毛澤東若是腐敗,人民就割我毛澤東的腦袋。”可是,坊間傳說劉、張的巨額贓款,大多是弄來搞了“機關生產”。
   
    劉、張被斃4天之後,天津市委給毛澤東等打來《關於在三反、五期間維持正常的經濟生活》的報告:“自三反內外交流、城鄉交流停滯,對天津經濟已發生重大影響。批發商業較前減少一半;銀行不貸款銀根很緊;私人不賣貨,也無心賣貨;工業生產開始下降;稅收顯著減少。一部分直接受到影響的勞動人民已經叫苦。如不採取措施,經濟上的萎縮現象還要發展,時間過長,則元氣損傷過大。三反後。恢復將遇到更多的困難。生產稅收會受更多的影響。”“五反一查封,資本家的代理人躺倒不幹,工人要求復工開業,但是沒有原料。沒有資金,機器破爛,困難很多,只好由財政局墊發工資。”
   
    《二卷》雖然也極為簡略寫出“1952年全年,全國大中城市私營工商業歇業數超出開業數11791戶。三四月間,出現新中國成立後又一次失業高峰。”但是,迴避了大量冤假錯案的產生,運動基本是按照毛澤東的意志在展開,執行毛意志的人,都可以“無法無天”,都可以不按照程序,不注重證據,隨便懷疑人,侮辱人,先從精神上把人打垮,甚至讓人家破人亡。1951年,1952年,中國真是處處血雨腥風,公審處決的槍聲響遍各地,自殺變成常態,監獄爆滿。著名愛國企業家盧作孚運動一開始就絕望自殺,民族資產階級開始一步步走向滅頂之災。
   
    著名愛國企業家盧作孚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
   
   
    三,被隱瞞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二卷》忽略不計的政治運動比比皆是,對1955年發動的貫串三大改造和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過程中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卻是刻意隱瞞。
   
    1,毛澤東三大改造中指示二次鎮反。
   
    毛澤東急風暴雨形式的三大改造運動,實際是對私有財產的強勢剝奪,有“三面架機槍,大路走一方”之勢。當時就不僅在黨內有不同意見,農民和工商業者,更是不願意。尤其農民,剛經過土地改革分得了田地,過上了兩三年好日子,就要把土地交給集體,不甘心,不情願,反抗鬥爭不斷出現。農民殺豬、宰羊,不積肥,不積極備耕。因為糧食緊張,1953年12月全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1954年又實行棉花統購統銷。全國城鎮實行票證供應。農民世世代代依賴的糧棉自由交易市場被取締。全國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
   
    1955年3月21日,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說:“國內殘餘反革命勢力的活動還很猖獗,我們必須有針對性地、有分析地、實事求是地再給他們幾個打擊。”1955年4月21日,國務院召開第九次全體會議,聽取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關於《公安部1954年工作的簡要總結和1955年工作要點的報告》。隨後,公安部給中共中央打了專門報告說:“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與社會主義改造的進展,鎮壓反革命分子的鬥爭,不僅沒有緩和和減弱,而且是更加緊張和更加複雜了”;反革命分子“利用一些群眾對農業合作化的不滿和工作中出現的缺點,造謠惑眾,製造騷亂和反革命暴亂;資產階級中堅決反抗社會主義改造的分子進行報復破壞活動;一部分反動富農破壞社會主義改造和農村各項中心工作。”5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的報告,在批語中指出:“為了保衛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安全”,必須“動員全黨和全體人民加強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種犯罪分子的鬥爭,嚴厲鎮壓一切敢於破壞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反革命分子和犯罪分子”,“目前,要著重反對該捕不捕、該判不判、重罪輕判和該殺不殺的右傾情緒”。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
   
    1955年——1957年,各省(市)年年都有向中央報告並獲得批准的鎮壓反革命計劃,包括捕人、殺人具體資料。所謂“反革命分子”,絕大多數都是抵制、反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農民和抵制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工商界人士。
   
    鎮壓並沒有消除反抗。因為虛報農業生產合作社糧食產量,然後實行高徵購,用打罵、捆綁、非法關押手段,強迫農民賣糧,等到農民沒有飯吃時,又向農民返銷糧食,來回折騰。返銷的糧食少,不能維持生活,各地普遍發生搶糧事件。有的是多達幾千人參加的暴亂。參加者幾乎都是農民。1957年2月22日,安徽肥西、舒城兩縣接壤地發生暴亂,喊出的口號是“要飯吃,要土地”,“現在的政府不是人民政府”。暴亂者打死2個民警,搶奪槍支彈藥,兩縣派武裝公安聯合鎮壓,一次就打死49人。加入農業生產合作社後,農民收入大量減少,吃不飽飯,為了生存,農村偷盜事件也十分普遍。
   
    2,反右派運動中,把右與反、壞生硬掛鉤
   
    1957年反右運動開始後,毛澤東在一個批語中,要求公安機關“嚴密注意敵情動向,尤其要注意農村敵情動向,使右派分子在工農群眾中徹底孤立起來”。公安部於8月底9月初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認為在“整風”運動中“客觀上形成了右派分子與反革命相呼應、海外敵人與國內敵人相呼應的局面”。其特點是:“反革命(右派)分子搞宣傳、搞組織、搞武裝活動,地主富農分子煽動農民鬧事、退社,搞反攻倒算。”會議要求“進一步再給殘餘反革命勢力一次有力打擊”,堅決地“逮捕一批,管制一批,勞教一批,批鬥戴帽子一批”等14項措施。毛澤東批准公安部計劃,會後不到三個月時間,全國逮捕的人數大大超過1956年全年的總和,僅被判處管制的人數就有120萬人之多。
   
    3,大躍進使得第二次鎮反進入高潮。
   
    1958年,按照毛澤東批准的公安工作計劃要點,為了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三面紅旗”的發展不受干擾,鎮壓反革命運動再起高潮,各地一律用以下四仲辦法嚴格控制社會:
    其一,要求公安機關“把應該逮捕的人逮捕起來,把應該拘留的人拘留起來”,於是,從中央到地方,層層下達捕人的計劃和指標,要求對那些反抗抵制人,和暫時沒有反抗、抵制而將來有可能反抗、抵制的人,有可能犯罪和潛在犯罪的人,統統關進看守所、拘留所、勞教隊、集訓隊,不讓他們有反抗的機會。拘、捕人不再是政法機關一家的事,黨委、政府、人民公社甚至生產大隊領導人都有權決定捕人、抓人,公社也可以組織勞改隊。
   
    其二,1956年3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解釋及處理政策界限的暫行規定》,把“政治騙子、投敵叛變分子、流氓分子、品質極端惡劣的蛻化變質分子”定為“壞分子”。從此,社會上的階級敵人就增加了“壞”這頂帽子。對出身好的農民,因抵制人民公社、抵制“大躍進”、抵制共產風、抵制吃食堂等等行為,給他們戴地主、富農帽子不合適,就戴“新生的反革命”和“壞分子”帽子。
   
    其三,人民公社按照“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的原則,要把社員死死控制起來,由幹部嚴格管理。從事農業生產、大煉鋼鐵、興修水利的各種勞動場所,都有民兵看守;有的地方男女分開住宿,夫妻不能過正常生活,稍有不滿者,即遭到批鬥,甚至戴上“反革命”、“壞分子”帽子,或送到勞改隊。公共食堂普及後,社員家裡鍋碗盆勺被沒收,或拿去煉鐵,稍有反抗行為,動輒不給飯吃,逼得他們不得不就範。也有被逼急了鋌而走險進行犯罪活動的。僅1959年8月到1960年1月,安徽省就發生食堂投毒案46起。另外發生9起兇殺案件,其中一次,社員餓極了,到食堂搶飯吃,遭到阻攔,殺死公共食堂管理員、炊事員共15人。
   
    其四,就是全國廣設收容審查站。1958年到1960年底,國務院、公安部先後發出4次通知和1次電話會議,要求全國各地,做好收容遣送工作,不要讓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影響國家形象。收容遣送惡法一直執行到2003年,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才被取締。
   
    《二卷》寫了少許三大改造以來尖銳的社會矛盾,但是,對毛澤東批准,公安部執行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刻意隱瞞,隻字未提。(《新史記》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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