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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晴:论革命和改良——兼与韩连潮先生商榷
本文缘起:
今年10月6日,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在美国田纳西州发出“民主革命檄文”。其口号是:“改革已死,革命当立,废除专制,再造共和。”口号的前半截“改革已死,革命当立”来自国内民运人士的呼吁,并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同。
“改革已死,革命当立”口号的提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急剧变化时期的社会心理状态。对此,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作是“六四”镇压后,海外民运中革命主张的老调重弹,和对东汉黄巾军“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口号的现代翻版。因为,这个口号的提出来自国内。这说明了,在“改革开放”35年之后,中共虚假的“改革”已被人民唾弃,国人已不再寄希望于中共的政治改革。而真正的“变革”——即改变腐朽专制政治体制的革命,已成为民众最强烈的愿望。
从《檄文》发出后各界的反馈来看,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普遍认为:革命概念的重新提出,是一部分民运人士对中国社会转型过程长期反思的结果。更是民运对国内民众抗暴行动和体制内外人士革命呼声的回应。表明了中国民主运动对推动“民主革命”当仁不让的政治承担。
笔者作为田纳西会议的参与者和《民主革命檄文》的发起人之一,对此口号有清醒地认识和理解。并认为:革命概念的重新提出,是中国民主运动在当今变革时代中最重要的政治表述。历史已证明,不到无路可走,人们绝不会轻言革命。如今,统治者已明确拒绝政治变革,并公然对人民“亮剑”。因此,国人将视野再次投向“革命”,只能说是被逼出来的。这也表明了,这个“火山口上的红色帝国”,已危机四伏、败象毕露了。
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在10月21日于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的《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第六届年会》上,作了“论革命与改良”的专题发言,就一些重要的政治概念提出了个人的看法。会中又与一些参会者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在如何看待民主革命的问题上形成共识。从会议各方面的反应来看,革命的话题已引起了广泛关注。
北美开会回来后,一些关心“革命”话题的朋友与我交流,催促我将相关思考整理成文字。这些建议即反映了朋友们不言而喻的“革命热情”,也合乎情理。好在多伦多大会发言时,我有一个简要的文字提纲,根据大会记录再做一些补充,基本上可以完成“这项任务”。而这些想法,原本是希望和韩连潮先生以及与他持有相同观点的朋友们当面讨论和商榷的。为了弥补这个遗憾,只好选择用文字的方式来完成了。
更重要的是,“革命”这个话题对于民主运动来说,是无法回避和必须认真思考的。笔者在此“抛砖引玉”,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心这个话题,以探寻中国民主革命的正确方向。这篇文章只是个人的一些浅见,不当之处,欢迎韩连潮先生和朋友们批评指正。
正文如下:(根据多伦多会议发言记录整理,并作了相关内容的补充)
感谢大会主办方给我选择了“引领变革”的发言主题,不过我还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来谈谈革命。三天会议下来,大家都已经很累了,其实我本人也很疲惫。不过也许革命的话题带有火药味,比较刺激,可以让各位“脑力激荡”一下,兴奋起来。加上会中我和李伟东、高健、叶宁、汪岷等人交流过,认为革命的话题必须要谈,有些重要的概念需要澄清。既然我是最后一个发言者,看来“这一炮”只能是由我来放了,希望各位谅解。
一、 概念:政治革命和社会改良
自辛亥革命之后的百年以来,革命一直是中国政治话语中的核心概念。中国人从欢迎革命话语到迎来一个接一个噩梦般的革命后果,如今已对革命的话题谈虎色变和充满恐惧了。这既反映了人们对中共以革命的名义实行专政的憎恶,同时也表明了,在官方意识形态的影响下,人们对革命话语观念上的误解和看法上的歧义。这说明。在大变革时代来临之际,首先需要的是对革命概念的澄清,即在观念上消解对革命话语的误导和错误理解。
因此,重新梳理革命话语,正确解读和区分“政治革命”与“社会改良”的概念,对中国民主运动来说,就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长期以来,中国人实在是被中共的“革命”搞怕了,以至于一听到“革命”,就以为是又要“打土豪分田地”和“杀人放火”了;一谈起“革命”,就联想起一幅“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变幻大王旗”和“千百万人头落地”的图像。今天,当我们提出民主革命(即宪政革命)的主张时,就必须对革命的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同时,也需要对改良在政治上的定义作出说明。
革命一词,在社会学以及日常口语中,通常表示一种极端的、常常带有暴力的、对现存政治和经济关系的社会性变革(颠覆)。【1】
一般而言,“革命”表示一个政治制度的改变。在政治学上经常出现的与“革命”相对的概念是“改革”——即改良。前者指对现行体制的推翻或取代,而后者则是指体制内较大规模的修改。【2】
英国政治学家海伍德认为:“革命”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周期性的变换(来自动词“循环”),正如1688年英国所谓的光荣革命是对“正当的”政治程序的恢复一样。【3】
海伍德对“政治革命”的定义是:“是包含超出法律范围的大众行为的群众起义,它们通常(并不必然地)带有暴力的色彩。这就将革命与武装政变——小团伙摄取权力的行为区分开来。革命不同于造反和叛乱,因为革命导致根本性的变革——即政治制度的变革,这与纯粹的统治精英的更换或政策的变化并不一样。”【4】
如果人们同意海伍德对“政治革命”的定义,我们即可以这样认为:民主革命究其实质,是指对专制制度进行政治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必须是有利于保障自由、人权和人们追求幸福生活权利的。因此,中国民主革命——指的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革命。
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不是所有的社会变革都可以被称为革命(如中共所谓前30年到后30年的变革),以及是否以暴力手段达成变革目的(即是否流血),也不能成为区分革命和改良的标准。在判断一系列变革是否真的构成一场革命时,主要是对其目的——即是否改变现行社会制度进行检验,而不取决于其手段是否“激烈”,转变是否“急剧”(如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改朝换代,和当今世界民主潮流下的颜色革命或和平革命就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改良improve,一般意义上,是指去掉事物的某些缺点,使之更适合要求或得到改善。【5】
改良主义Reformism 是相对激进革命而言的。其主张在现有架构和基础上渐进演变,逐步进步,反对激烈变革,反对疾风暴雨式的推翻现有架构,重新构造新架构的革命。主张在保存现有制度相对长期不变的条件下,实行逐步社会改良的一种政治思潮。【6】
社会改良migliorare(意为改进),持该论点者旨在通过一系列温和民主的措施而非剧烈变革,从内部来改进社会制度体系——即在维持现存社会结构本质的前提下,对社会结构关系作渐进的、局部的变革。社会改良旨在完善和调整现存的社会结构,通常在社会体系中是由上而下地实现的。【7】
从上述对革命、政治革命,和改良、社会改良的不同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评判标准:即革命是超越统治者所制定法律范围的民众起义和政治制度的改变。而改良是指不触动基本政治制度前提下,对社会结构关系渐进的、局部的变革。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客观地将革命与改良的分野确定下来。
一般而言,改良在政治领域是统治者的话语专利,而不是政治反对派的话语权利。如果将改良的概念扩展到民间社会,如将“公民维权运动”纳入“社会改良”的范畴。笔者发现,虽然这些民间抗争有着社会的广泛参与以及同情和支持。但严格地讲,这并不等同于改变社会制度的“政治革命”,也很难为它贴上“改良主义”的标签。因此,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在专制统治下争取公民权利的民权运动。
进行了上述概念的澄清之后,对政治革命和社会改良的深入探讨才有可能。而讨论任何实际问题,即使以理论的方式进行,也不得不与具体现实相映照,讨论革命和改良的问题同样如此。
二:政治革命与社会改良的分野
在这次大会中,韩连潮先生作了《改良派与革命派是一派》的专题发言,开宗明义的立论:“就结束专制,追求民主的目标而言,改良派与革命派是一派。”并用当代“政治博弈学”中的相关理论,来说明改良在现实政治博弈中的重要作用。
韩连潮先生在发言中,生动的以“球场比赛”中的例子,就民运在当下的政治环境中,如何利用“博弈规则”来达到政治目的作了介绍。颇有新意的将“政治博弈”和“比赛规则”联系了起来,对“改良”=“革命”这一理论加以论证。
需要说明的是,我对韩连潮先生非常尊敬,也不反对改良对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但我仍然认为“改良派与革命派是一派”的主张,既存在着理论上的误区,也有违政治现实。很抱歉,因为韩连潮先生已经离场,所以我只能单方面的来说明我们在观点上的分歧了。
在我们熟知的中共意识形态中,官方赋予了改良(即中共称之为的“改革”)广泛地社会含义,内容可谓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了政治改革和社会变革。由于受官方话语系统的影响,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想当然地认为:“改革”(改良)是包涵了经济制度变革、所有制变革、和政治体制变革等方面的。
如果我们不加思考地接受这一概念,将不由自主地落入官方所罗织的陷阱。既然“改革”已成为官方的主导话语,而社会改良又是代价相对较小的转型方式。那为什么我们不积极顺应,利用合法的规则来进行“政治博弈”,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形成和执政当局的良性互动,以渐进改良来推动中国的政治转型呢?
但现实无情地告诉我们,中共政权空喊了30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迄今仍然顽固地坚持独裁统治不变,继续镇压人民对民主的追求,所谓渐进地政治变革早已寿终正寝。而正是人民对中共30多年来“改革”的绝望,“革命”才会成为越来越多人士的共识。这就是人们喊出“改革已死,革命当立”的根本原因。
当韩连潮先生将改良派与革命派划等号时,实际上是认为:就社会变革方式的选择,改良优于革命。而在结束专制,实现民主的目标上,双方是一致的(差别只是路径和代价)。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将改良与革命——即政治革命等同起来。这说明,我们在区分政治革命和社会改良的关系时,不光存在着不同的立场和看法,也存在描述不同政治概念关系上的逻辑问题。
从逻辑上讲,渐进改良当然是社会变革的一种方式。但在现实政治中,统治者和反对派之间,并不存在逻辑关系上的平等地位。仍举韩连潮先生关于“体育比赛”的例子来说明: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由于“比赛规则”是统治者制定的,并且不受监督。因此,它可以在比赛中任意更改规则(或根本抛开,滥用“潜规则”来替代)。政权作为比赛的控制者,不光野蛮地使用暴力参赛,而且无耻地用“吹黑哨”和“滥发红牌”等手段,将不符合其统治利益的参赛者“逐出赛场”(包括体制内人士)。就更不用说,在官方和民间完全不对等的博弈中,政权的无耻和流氓行径了。请问,这样的比赛如何进行?不光是对付民间人士,即使是中共高官,不是说拿下就拿下,胡耀邦、赵紫阳即使已在顶层,但一旦触及到中共的“统治规则”,哪怕只是做稍稍开明一些的变更,同样是回天无力,落得被“逐出赛场”的命运。
体制外人士就更惨了,无论你多么“温和”,多么遵守“比赛规则”——即表白自己不准备推翻政权,只要求渐进改良,推动公民社会的成长,等待你的却照样是监狱。更何况,你连入场参赛的机会都没有,迄今我也没有看到哪位民运人士(哪怕你非常低调和愿意配合当局),拿到参加所谓“政治博弈”的入场卷。事实上,中共的“博弈规则”,在89“六四”清场的枪声中已明白无误的展现在世人面前。请注意,中共在镇压人民时,经常用的一个词汇是“清场”(无论是在“六四”镇压中,还是在其它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时)。这说明,在中共的逻辑中,人民是没有“入场”资格的,更不要说请你合法参赛了。中国民主运动多年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不将中共制定的“比赛规则”彻底改变(颠覆),由民间推动的渐进改良,只能是在中共一次又一次的“暴力黑哨”中归于失败。
我们之所以提出政治革命的主张,就是要打破中共制定的“暴力黑哨”规则,让“政治博弈”回归人类的文明准则,使社会正义得到彰显。而渐进改良的主张,无论其出发点多么良善,在现实中有多少合理性,我们却只能将其归人官方的意识形态框架中去,而无法与政治反对派应有的政治立场相对应。大陆网民曾一针见血的指出:不合作、非暴力、公民社会、推动宪政、改良、渐进……全是变形的“我不是要你下台”的另类表述。其实多年来,民运中不乏这样的主张,如:“争取和执政党的良性互动,充当建设性的反对派;民主运动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对中共除了批评之外,也要正面肯定它的改革”。对此,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朋友迄今没有从“第二种忠诚”的思维中解放出来。
就政治现实而言,韩连潮先生所称的民间改良派并不存在,实际状态是:官方既不承认,民间也不认同。目前,在中国以各种大规模“群体事件”为标志的“公民维权远动”。就其表现形式和诉求而言,将其贴上“改良派”的标签,实在是有些牵强附会。如果问一下各种“群体事件”中的参与者,你们是“改良派”吗?人们一定会“瞠目结舌”和“不知所云”。因此,客观地评估是:“公民运动或维权运动”属于中共专制统治下的民间抗争。事实表明:改良派主张,充其量是一部分民运人士的“主观愿望”。
此外,现实中也不存在韩连潮先生所说的“合法博弈”规则,中国民众的维权,从来就是在中共分化收买和暴力镇压下的艰难抗争。千万冤民上访无门,求活无路。千万失地农民被迫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家园。仔细看看中国的现实吧:如今的中国已是“时局动荡、民怨沸腾”,各种“群体事件”此起彼伏,随时都有爆发大规模社会动乱的可能。而且在中共的暴力镇压下,它只会导向革命,而绝不会被改良所吸引。因此,“改良与革命是一派”的说法,客观上掩盖了革命和改良在政治内涵和诉求上的分歧。不光在操作层面,这一提法混淆了民间抗争中蕴涵的“革命愿望”和利益诉求之间的差异,很容易被官方找到借口镇压。更关键的是:在政治逻辑上,既然改良=革命,那人们何必吃饱饭了没事干,来鼓捣革命这档子“掉脑袋”的事呢?人们只要按照精英们鼓吹的“依法维权”、“和平、理性、非暴力”、“渐进改良”,坐等哪一天当局的“良心发现”,恩赐给我们一个民主就行了。问题是,老百姓愿意这样选择和等得到哪一天吗?
因此,将中国民间抗争纳入“社会改良”的范畴(纳入“政治改良”更是逻辑错误),实在是民运精英们的一厢情愿。是在当事人(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均不认可的现实中,人为制造出来的一个概念。那还不如回到真实的场景中“打开天窗说亮话”:中国的民间抗争,就是“非暴力抗争”的民权运动(与改良无关)。中国民众的维权抗暴——是人民在中共暴政压迫下的血泪控诉;是中国人反抗奴役向往自由的顽强搏击;是这个民族还能够走向未来的希望所在!
回到政治常识上来看,由政治反对派来扮演“改良派”的角色,也存在着认知误区和严重的角色错位。余英时教授曾经指出:“政治改革必须从权力中心发动,其途径是由上而下的,古今中外莫不如;反之,则是所谓革命。”——这本是政治学的常识,不知为什么,多年来,民运精英们却总是视而不见?实在令人费解。对此,项小吉先生有过精辟地总结:即“改良”是统治者的话语,而“革命”或抗争才是民间的选择。为民运贴上“改良”的标签,实在是贴错了地方。用一句很形象的话来描述:“即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如果民主运动仍将其奉为“正确的”策略和主张,则不光束缚了自身的手脚、自废武功。还低估了民众反抗暴政的决心和智慧。因此,渐进改良的主张,被日益觉醒的民众所抛弃,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简言之,笔者认为:推动民主革命和倡导渐进改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政治概念和政治诉求——即改良派和革命派无法划上等号。
中国民主革命——是在中国废除专制,建立起保障基本人权,实行自由、民主、法治,和构建公平正义社会制度的政治革命。这是自辛亥革命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所追求的,这也是一部分坚定的政治人物,在历史时机到来的转折关口,依靠正确的观念,汇集起大多数民众的共识,采用有效的方式组织起各种社会力量,以必要的、突破性的行动方式,打破统治者的“暴力黑哨”规则,来加以完成的。革命既可以用人民“和平起义”(如天鹅绒革命)的方式来实现,但在独裁者诉诸暴力镇压的时候,人民有权用各种方式,包括以强制性手段——即用暴力革命的方式(罗马尼亚模式)来完成。
对中共“社会主义革命”所带来灾难的恐惧,不能抹杀许多国家由革命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历史。事实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建立民主的过程都经历了革命。因此,我们认为:如果制度腐朽暴虐,那么以建立保障自由人权为基本目标的政治革命就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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