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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因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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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1: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和而不同

“说因果”之一

——因果之距离或长或短

常人否认因果律的一个常见理由是:看不到好人好报,也看不到坏人坏报的鲜明事实。

不能完全否定这种看法,但它却实在是一种肤浅的偏见。许多人否定客观真理的过程,往往是先对真理产生一种误读,然后根据这种误读,演绎出一个结论(而这个结论却是有违客观事实的);最后再得出这个真理不存在的判定。

其实,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因果之间的距离:如果因果之间的距离很短,因果的客观联系就很容易被人发见与承认;但如果因果之间的距离很长,甚至相当漫长,中间还插入了许多其它因素,因果间的客观联系就不容易看到了。

无论人们能否看到因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因果律却是宇宙间的必然规则之一。西方人讲好树结好果,坏树结坏果;中国人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对因果间必然联系的客观描述——反问一句:难道种瓜会得豆,种豆会得瓜吗?如果好树会结坏果,而坏树能结好果,象我们的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还有必要去研究、培育优质的水稻品种吗?不是用坏种子就可以种植出好庄稼来的吗?!

矛盾在于种子刚种下,就有人迫不及待地去看发芽了没有、抽穗了没有,结实了没有;如果还没有,就马上下结论,说好种子种不出好庄稼来。

“好树结好果,坏树结坏果”的道理也是一样。伊索有一则寓言,讲一个孩子自幼偷东西,回家后不仅没受惩罚,反而得到母亲夸奖。表面看,这不是恶反得好报了吗?但正因为受到鼓励和庇护,这个孩子从此成了惯犯,最后被官府处死。临终前,罪犯明白了一切,怨恨母亲的纵容。

偷窃无疑是恶因,但母亲的庇护与官府的惩处,哪一个才是恶因之果呢?我想谁都可以得出正确的判断。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会觉得利益的满足和母亲的鼓励是“果”,也就是说,坏事可以得好报。但事到临头,他才懂得恶有恶报的道理。

这个故事里,在因果之间的巨大“空隙”中,被人为地“插入”了许多外来因素,从而“模糊”(或者说“虚假地掩盖”)了善恶各有其报的客观事实。

但“善恶各有其报”可以一时被主观“模糊”,却它是真实不虚的客观存在。否定因果律的人,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叶障目者。

因果之距离岂止或长或短,连因果之效都常常是时隐时现的——你可能发现,也可能发现不了。

发现不了,不等于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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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1: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果”之二

——让恶人把戏演完

看戏,尤其是看善恶冲突剧烈的戏,人们都有一种心理体验:恨不得让迫害好人的恶人快点死掉,让好人的苦难快点结束。

但是,这是情感的作用。因为我们也明白,如果坏人早早死掉,这场戏也就没法继续下去了。我们看戏,就是要看“冲突”,没有了尖锐冲突的戏剧,往往不受欢迎。

没有坏人,往往就没有了“戏”!这就是说,我们痛恨坏人;但若是生活中没有了坏人,也许我们的生活可能会“单调”一些。

所谓“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

把这个道理引申到“因果律”中,就解释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人们总说“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呢?这是不是一种搪塞呢?

不是。不是世界不报应坏人,是因为坏人在人生大戏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角色,是不能随意送上死刑台的;否则,生活之“戏剧性”就被某些性急的、善良的“惩恶者”破坏了!

恶人尽其恶,善人方能成其善。二者是相生相克的关系。

比如,舞台上演着《奥瑟罗》,恶棍亚勾陷害善良,致使好人奥瑟罗杀死了自己的贤妻黛丝德蒙娜。如果观众里有人愤怒不已,剧中就开枪打死了亚勾——你说这场戏怎么办?!这个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

因果律的客观展示需要人的耐心,需要人最大限度的善。

还是让我们允许恶棍把戏演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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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果”之三

——因果律与人的自由

从道理上讲,因果不爽;但从生活实例的具体体现上看,可能有一些疑问。

常人理解世界往往是概念化的和绝对化的:要么是黑,要么是白。别无它途。

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就应该是明确无误的:做了好事,出门就会拣钱包;做了坏事,出门就得跌个跤。

这种看法对不对?我觉得无论是持这种观点以肯定因果律的人,还是借这种逻辑来否定因果律的人,他们都是偏激的,都有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性。

的确,“做了好事,出门就会拣钱包;做了坏事,出门就得跌个跤”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善恶各有其报的客观原理。但这种理解能不能成立呢?依我看,这个世界的规则除了因果律,还有关于人的自由这一规则的存在。

如果世界真如这些观念所描述的,“做了好事,出门就会拣钱包;做了坏事,出门就得跌个跤”,那么,有谁不去做好事呢?因为有奖赏!同时,又有谁还敢去做坏事呢?因为有惩罚!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结果不是好事吗?我认为不是!

照此而行,人们做好事,并非出于善意,而是由于奖品——这是真实的善吗?人们不做坏事,也不是出于善,而是恐惧惩罚。人的恶性不仅没有去掉,反而隐藏起来。人的善也没有得到弘扬,反而被扭曲了恶,成为了伪善。

每个人都由于立竿见影的“奖品”和“罚金”,而失去了“选择”的自由,成为“别无选择”的生命。

但实际上,人就应该是自由的,人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路是自己走!人的命运必须是由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真实行为来决定!

人是自由的,人必须在生活中真实地表现他自己!如果善恶之报是“立竿见影”的,人的一切行为选择也就毫无“自由”可言,毫无“真实”可言了。

因此,世界要有因果律,人也要有他的“自由”权利。如此一来,因果律的显现就必须是“朦胧”的,是“不甚清晰”的。这样既保证了人的自由,又维护了世界的平衡法则,即因果得失。

《道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这个意思:网不可“漏”,但必须“疏”。

不“漏”证实世界因果不爽,有“疏”方显人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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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1: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果”之四

——大报应只有一次:乘车感悟

有时乘大巴车外出,路上遇到一些情况,叫人很感慨。

比如,有的农民常常不顾周围车情,慢悠悠地横穿公路。他以为汽车离他很远,岂不知车速每秒几十米,转眼就到他的跟前。当然,司机一般都避开行人,很少事故发生。

但司机这种理性的处理却往往给违规者一种错觉:我的行为没有错。你看,不是没出事吗?根本就不会有事!用因果的逻辑来解释:这不就是恶无恶报吗?

但司机和车上的乘客却往往吓出一身冷汗来。因为从违规者的角度看汽车,并无危险;但从车上看路上的行人,你会觉得对方的性命安危只在一线之间!

在这个问题上,究竟谁的看法更正确呢?我觉得应该是车上的人,因为他的选择很可能“影响”车下人的生命。

车下人连一点危险也觉察不到么?也不是的。

是他总抱着侥幸心理,完全忘记理智的缘故。

有一天,司机躲过一次车祸,而那个行人若无其事地走了。我禁不住说了一句:“这个人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他人不能犯错误的前提之上。”

即“我可以犯错误,但你不能犯错误;你如果不犯错误,那我的错误就不叫错误了!”

还有比这更缺乏理智思维的吗?

回过头来看,假如你是上帝,你会怎么安排这个人的命运?你能不能因为他常犯错误就常惩罚他呢?犯一次错误,就让他出一次车祸。那他有多少条命啊?!但你又不能取消惩罚,那不是叫人随便作恶吗?你很可能会取消许多次报应。如果他一意孤行,顽固到底,那就只能最后给一次大报应。

一个人出车祸,很可能在此之前,他犯过无数次同类错误。也就是九十九次不报应,只有一次报应!但你不能因为九十九次没报应,就说根本不存在报应!

大报应(终极审判)只能有一次,因为这个人只有一条命——不够惩罚的!

小报应可以有许多,但大报应不能轻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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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1: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果”之五

——有因果,也有宽谅

还讲那个行车的例子。

“因果律”是世间规则之一,但不是唯一。

农民不顾路况,随便横穿公路,或任意逆行、掉头之类,其危险程度足以导致车祸,也就是“恶有恶报”;但恶果毕竟没有造成的原因,并不是不应该有恶果,而是善心的司机及时调整自己,才避免了车祸。

是司机用“自我调整”的行为“原谅”了违背行路规则的人。

不是“恶无恶报”,而是更高层次的善的法则超越了“恶无恶报”的规则。

世界上有因果,也有宽谅。

百错不能百罚。如果那样,这个世界就只能是一种机械规则的体现。善就很难存在了。“原谅”就是不必要的了。人一旦犯错误,就没有机会更改了。——在生活中又有谁不曾犯过错误呢?

犯了错误,就要严厉打击;犯了错误,就一律送進监狱里。如此,这个世界是什么?难道不是监狱吗?人是什么?难道不是囚徒吗?除了许许多多硬性的机制和法律之外,这个世界还有生机吗?还有乐趣吗?

可见,“过而改之”是第一位的。过而不改,“过”变成了“罪”——才有“罪而惩之”的事实。

但在许多毫无理智的人看来,既然你可以原谅我的错误,那我就继续犯错吧。

一旦你的“过”积累成了罪,成了大罪,那就谁也救不了你——也不应该再救你了。谁来救你,他就是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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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1: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果”之六

——莫把人网作天网

老子讲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话。许多人妄加指责,认为人世间的法律根本就是有漏的,谈不上“疏而不漏”。

《水浒传》中的农民在梁山上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帜。什么意思呢?既然你天不行道,我们这些人就替你行道好了!

这种看法本身就是一种邪说:天自有道,何需人替?为人所“替”,它还是“道”吗?它只能是人的道,而不可能是天的道了。

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提出了“天之道”与“人之道”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

在生活中,真正有漏的是“人网”,而不是“天网”。你看那些人间法律都多少弊端,有多少不平,有多少罪犯不是逃脱了惩罚。但天网不是人间“黑哨”!——没有贿赂,没有偏袒,也没有疏忽,更没有“没有原因的结果”。

前几年的强拆逼死了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国家法律不仅不保护受害者,反而保护强拆者。去年的新闻报道了一则消息:一辆旅游汽车翻车,死了许多游客,据说有十几个就是当时逼死唐福珍的人。

天理昭昭,人理昏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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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因果”之七

——速效与缓效

速效药为许多人喜欢,但速效药往往有副作用;缓效药往往被人忽略,其实它才是最好的,是很少副作用的。

修道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缓效过程!你以为没效果,其实效果早就在那里了——只是不叫你知道而已!

有一个印度故事《 国王和医师》:

一个大国的国王生了重病,百医不治。后来,这个国家的一个小附属国里有个高明的医生被招去为国王治病,疗效非常好。国王决定酬谢这个医生,就派使者去那个小国宣令,应该重赏医生。小国的国王就执行大国国王的命令,赏赐医生家大批象、马、牛、羊,珠宝、金银,以及田地、车辆和奴仆等,还为医生建造了华丽的楼阁。

医生并不知道家乡所发生的事情,为国王治疗过程中,总惦记着国王对他究竟有多少报答。过了一段时间,他跟国王请假,就回家了。没想到国王只给了他一匹瘦马和一副破旧的鞍子,就打发他上路了。医生心里很不满,国王病了12年,被我治好了,却让我空手而归。

進入自己国家的境内,医生看见一群健壮的大象。他的国家原先是没有大象的。问起是谁家的象时,象夫说是医师的,因为他给大国国王治好了病,国王赏赐给他家的。医师很惊奇。回家途中,他先后看到马群和许多牛羊,牧人们都说是医师家的。

等到了家,原来的茅舍不见了,取代的是高楼大厦。走進家门,妻子衣着鲜艳,容光焕发。

看到这一切,医师感到又惭愧又后悔。

医师之所以感到“又惭愧又后悔”,是觉察到了自己的自私和狭隘。其实,就是没有国王的奖赏,你作为一个医生,给病人治好了疾病,心里不也很愉快、很满足吗?

显然,国王看破了医生的内心,是有意这样做的。国王可不可以当面奖赏医生呢?也不是不可以。但国王不用立竿见影的方式报答医生,而是在用事实给医生讲说一个道理:不要怀有求之心,不要有功利的观念,善果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生长过程。来得容易的东西,往往不珍贵;即使是珍贵的,你也不会珍惜。

否定因果的人中不乏私欲很强或思想狭隘之人。不是说否定因果就一定是私欲很强或思想狭隘之人,但如果人私欲很强或思想狭隘,就很可能导致对因果律的怀疑。

世界就是这样:有因就有果。你认为只有因而没有果,是因为你没有看到果,并不是世界上真的不存在果。圣经上有一句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不可以引申一下——“善报在我,我必善报”呢?

国王真的报答了医生——赐予医生以大象、牛羊与金银珠宝,更用一个有趣的事实开启了医生的心智之门。

人们总爱举猴子吃饼的例子。的确,猴子吃了前几张饼,认为无效,这不过是一种主观错觉;当吃最后半张饼感到饱了的时候,它又认为最后的半张饼是起作用的,这仍然是主观错觉。因为最后的“果”早就隐含在整个过程中了。

回到本题上来。人们喜欢速效药。其实他们也知道许多速效药往往是虎狼药,只图一时效果而不问日后恶果。相形之下,缓效药来得扎实、平稳。如果用善恶来比喻的话,缓效药更多体现的是善,而速效药很可能包含了若干恶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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