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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阎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吊死鬼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然后张大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还有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张大问:“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
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选自《果报类编下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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