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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语中多了一个新词汇“裸官”,即“裸体做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他们先以种种名目将妻儿弄出境外,然后将非法获得的巨额资产通过非法途径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之后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旦担心因为贪腐被调查或因为政治斗争被拿下,亦或担心得罪了人而被报复,或者担心大的社会变动,即可选择投奔已定居在国外的妻儿。这样的例子在过去的几年中并不少见。
根据中组部的调查,已知移民海外的“裸官”家属超过108万,移民出去的这些人生活奢侈,不仅用现金买豪宅,而且高调买跑车。至于这些人携带了多少钱款出境可想而知。
另根据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今年初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近一半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其中,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为宽容。这说明不安全感业已弥漫到整个公职人员中,每个人都在想法设法寻找退路,当然最佳选择是移民国外。
“裸官”们最为心怡的国家当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不过,“裸官”们要小心了,如果曾经做了恶事,那么移民到美国很可能或遇到麻烦。
从2010年3月1日起,所有申请前往美国的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都要在线填写DS-160表格。由于针对美国的恐怖活动屡禁不绝,美国政府对于前往美国的外国人采取了相对较为严格的背景审查。这首先体现在要求申请人在填写DS-160表格时对如下问题进行回答。比如在2011年6月前,申请表格中让“裸官”们和希望前往美国访问的官员们担心的问题包括:
你是否属于一个党派或某个宗族?您是否曾经参与或意图从事洗钱活动?您是否曾经或计划为恐怖份子或恐怖组织提供经济支持?您是否曾经指使、煽动、从事、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过种族灭绝?您是否曾经从事、指使、煽动、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刑讯逼供或虐待他人?您是否曾经从事、指使、煽动、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司法外杀戮、政治谋杀或者其他暴力行为?在担任政府官员期间,您是否曾经负责或直接执行过特定的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动?……
上述问题反映了美国政府的一个态度,即那些违反人道、迫害宗教信仰、从事或支持暴力及恐怖活动的申请者将很可能被拒在美国的大门之外。显然,对于申请前往美国的中共官员以及渴望移民的“裸官”们而言,特别是那些参与过迫害法轮功以及从事、指使、煽动、协助参与种族灭绝或参与刑讯逼供或虐待他人的官员们来说,这样的背景调查当然不是什么好消息。而且,一旦撒谎,也许将面临的是永久被拒签。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1年6月开始,DS-160表格中针对申请人的背景审查部份除了新增强制堕胎、强制流产的问题外,还增加了活摘器官问题,即“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
显然,申请表中增加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中国人,因为活摘器官这一前所未有的罪恶大规模发生在中国,而且参与者不仅包括中共高层、地方官员、军队、各级政法委下辖的公安及武警系统,而且包括军队、武警医院以及与之有关的地方医院。涉及面之广、之大,涉及的人数之多,也是令人深感震惊。对上述所有涉及人员,包括所有参与器官移植的医生、护士们来说,如果申请前往美国的签证,将不得不就此问题选择“是”还是“否”,并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些参与非法器官移植到人要小心了!
将活摘器官纳入DS-160表格,证明美国政府对于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对于活摘器官的罪行早已心知肚明。不久前,听一个朋友讲,她的妈妈2002年在美国办理移民手续时,当移民官得知她是法轮功学员时,就主动告诉她,中国的确存在着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但请她不要往外讲,因为担心自己丢掉工作。
2002年正是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最为猖獗的时候,很可能这个知晓内幕的移民官因为良心已无法承受这样的罪恶,所以选择说了出来。然而,他的担心很可能是美国政府就此警告过自己的职员,秘密外泄的后果就是工作不保。显然,美国政府早在2002年就对这样令人发指的罪恶有所了解。虽然其现在还保持沉默,但相信终有一天,相关的资料和内幕会公布于世,中共当局和相关责任人试图掩盖真相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美国的立国之本和捍卫普世价值、正义的精神让政府对自己的选择还是隐隐不安,因此通过签证申请表格选择了针对犯下上述罪行的中共官员的警告,即美国反对这样的恶行的存在。这对那些企图入境美国的身负血债的中共官员们敲响了警钟。不过,对美国政府而言,制止罪恶的最好方式就是将罪恶公诸于众,比如公布王立军提供的材料,这样才不负美国捍卫普世价值、维护世界正义的责任,这样才会让美国继续赢得上帝的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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