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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玩火自焚——大审判已经开始
中共自建立以来,已是罪恶累累。一九九九年江罗集团和中共又相互利用发起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制造震惊世界的人权灾难,特别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又犯下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激起了人神共愤。这就是自食恶果,“玩火自焚”,目前天上人间大审判早已开始。
一、全球公审江泽民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由欧、美、澳、亚四大洲一百多个团体和个人成立了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二零零四年又由四大洲五十多名人权律师成立了全球诉江律师团,专门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代理向联合国和世界各国起诉江泽民及其帮凶。
到二零一一年底,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等六十名官员在联合国和美、澳、欧、非、亚五大洲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涉案七十多起(见附件)。其中起诉江泽民的就有联合国、德国、海牙、希腊、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瑞典、美国、加拿大、秘鲁、智利、阿根廷、玻利维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北京等二十一个国家和地区。
到二零一一年底,已有五名高官在海外被判处有罪:即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和北京市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在美国先后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判处有罪;中共驻加拿大多伦多市前副总领事潘新春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被加拿大判处诽谤(法轮功)罪成立,判后潜逃回国;原辽宁省长,后商务部长薄熙来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被澳大利亚纽省高级法院判处罪名成立。
薄熙来在任辽宁省省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致该省迫害法轮功极为残酷,所以他在瑞士、爱尔兰、德国、波兰、荷兰、西班牙、加拿大、新西兰、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十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并且加拿大皇家骑警将其列入追踪迫害法轮功恶棍的名单之中。
原吉林省“610”头目,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随吴邦国到赞比亚访问中,接到法院传票。因两次传唤不敢到庭,被控为“蔑视法庭罪”,决定对其逮捕,警方已发出通缉令。苏荣惊恐万状,通过中共驻赞使馆帮其藏匿脱逃,于当月十五日狼狈逃回。
二零一零年八月以来,到台湾访问的中共高官被告的有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广东省长黄华华、山西代省长赵永正、宗教局局长赵永安、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松、辽宁省长陈政高、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等七名官员,他们都是接到诉状之后,惊慌失措,提前苍慌离台的高官,二零一一年二月,台湾立法院又通过议案,表示不欢迎侵犯国际人权的恶棍入台。
二零零四年西班牙国家法院授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原告委托著名律师伊格拉希亚斯提交的起诉状,指控中共江泽民、罗干、贾庆林、薄熙来、吴官正五名高官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二零零六年西班牙高级法院授命西班牙国家法院调查该案。负责调查的是西班牙国家法院大法官依斯马尔•莫雷诺。法官经过调查,依据“普遍管辖原则”对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五名被告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发出传讯令。律师伊格拉西亚斯说:“西班牙法官这个历史性决定意味着要把必须为残暴罪行负责的中共领导阶层绳之以法,现在又更进一步了。”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罗干在阿根廷访问期间,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傅丽维女士委任阿根廷两名律师在联邦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控告罗干犯“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法官拉马德里认定罗干上司江泽民是对法轮功迫害的最初发动者,应加入案件中一并审理。从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的调查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依据国内外证据,写出长达一百四十二页的法律文书,终作出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签发逮捕令,下令阿根廷警察局国际刑警部对江、罗进行逮捕。
在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和二十二日,江泽民先后在联合国和美国被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时,他恐惧万分,急忙派人到国外找法轮功商谈,要求打死多少法轮功学员枪毙多少警察来抵命,只要不再告他。法轮功提出三点:(1)停止迫害;(2)恢复被造谣的名誉;(3)惩办迫害人。当然包括江泽民、罗干、周永康、曾庆红等人。过去运动过后,一平反,杀几个人当替死鬼,首恶毫不负责,中共还是“伟大、光荣、正确”。这次未能得逞。
然而,江罗集团和中共并不甘心,在各国司法机关审理过程中,不断采取向各国政府和原告律师施压,以贸易利、害相威胁等手段进行阻挠、干扰。但国际社会都是以宪法和法律至上,以“人权”为立国之本,均未能阻止案件的审理进行。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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