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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上课,花了四个礼拜讲《论语》。一个研究生问,课程的参考资料为什么里没有于丹的书。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因为那些书错得太离谱。
《于丹<论语>心得》是她谈《论语》的第一本书。全书的头一句是:“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这真是一开口就错。宋朝的开国宰相是范质、王溥和魏仁浦。赵普是建国4年以后才当上宰相的。
至于于丹对《论语》的解释,那错得更多。随便举个例子。《于丹<论语>感悟》写道:“孔子说,忠恕之道,一以贯之。对己对人,都应该是这样。我们想,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心都不能宽容的话,那何谈宽容别人呢?”按于丹的讲法,孔子是个大大咧咧、散漫随意的老头,主张对别人宽,对自己也要宽。不过就在几页之前,于丹引用了孔子的两句话,认为人们对别人要求要宽,但对自己要求要严,犯了错误要自责,不能宽容自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见其过而内自讼”。于丹的话跟孔子的主张势不两立。这是怎么回事?
孔子的确提倡“恕”,不过他明确说,“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施于人”四个字清清楚楚地表明,“恕”是对别人的态度,而不是宽容自己。要是孔子主张宽容自己,他老人家就会说“勿施于己”了。
朱熹在解释孔子的忠恕思想时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那就是说,“忠”是绝不原谅自己,做事竭尽自己的全部力量;“恕”是把自己的愿望推及别人,不让别人经受自己不愿经受的事情。忠是严格地要求自己,恕是宽厚地对待别人。孔子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于丹的书引用了朱熹的讲法,而且明确说:“朱熹对‘忠恕’两个字解释得非常好”。既然如此,她干嘛还讲出完全违反孔子意见的话?
有人说因为于丹缺少知识。我不赞成。孔子曾经自称“不知老之将至”。于丹把这句话译为“不知道我的生命已经垂垂老矣。”但是,“老之将至”怎么会是“已经垂垂老矣”呢?连小孩子都知道“将”和“已经”的意思很不相同。“妈咪将会给我一个芭比娃娃”肯定不是“妈咪已经给了我一个芭比娃娃。”于丹无论如何不至于连这样的知识都没有。问题应该出在别的地方。
好长时间以来,我总觉得有一种玩弄权威的风气。有些人讲话写文章,动辄就说儒家思想认为如何如何,或者某某理论认为如何如何。但你翻遍了儒家或某某理论的经典,却根本找不到他们说的如何如何。实际上,那些如何如何是他们自己的主意,所谓儒家思想之类不过是他们鼓吹自己想法的工具。广州话里有“扮鬼吓人”的讲法,大概就是指这类把戏。玩弄权威的人对权威当然不会虔诚。于丹不断地对读者说,孔子多么神圣。但她自己却潇洒得很,高兴说啥就说啥,对孔子的原话毫不在意。
这样玩弄孔子自然惹来好多不满。于丹回应说:“一些学者站在纯学理的角度,认为我这样解读不通,我完全能理解。......我觉得,那些严谨治学的学者不一定是教传媒的,他们的角度是一种研究的角度,而我的角度是一种普及的角度。”这是一种挺古怪的讲法。有可能一个意见从“研究的角度”看是错误的,从“普及的角度”看却是正确的吗?所谓“普及”,是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把专业研究的结果传播给普通民众。普及不是不顾“严谨治学”另搞一套。要是一个主张从研究的角度看是胡闹,那么用通俗的办法传播,它还是胡闹。如果科学家的研究发现某种食物有害,传媒却说它延年益寿,这算哪门子的科学普及?
于丹又解释说,她讲的是自己个人的“心得”、个人的“感悟”:“解读《论语》的角度可以不同”,“千颗心有千种所得,万颗心有万种所得,而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心之得。”的确,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感觉。但不是每一种感觉都正确。例如一个人说他觉得苏东坡的词比柳永的好,另一个人说她觉得柳永的比苏东坡的好。由于艺术爱好和饮食口味纯粹是个人的主观感觉,那两个人的讲法都只是说有这样一个事实:说话的人有某种感觉。要是咱们能证明这个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有那样的感觉,那么,尽管两种讲法针锋相对,它们都是正确的。
不过好多关于感觉的讲法不是那么简单。如果于丹说她觉得赵普是宋朝的开国宰相,这个讲法就牵涉两个事实:首先,她是不是真的有那样的感觉。另外,更要紧的是,赵普是否宋朝的开国宰相。即使她说的感觉确有其事,那句话还是不符合第二个事实,所以是错的。
对于一个事物,符合事实的认识是真理,不符合事实的讲法是谬误。千个人有千种感觉,可能有些感觉准确,有些感觉离谱。万颗心有万种所得,可能有些感悟高明,有些感悟荒唐。孔子不赞成宽容自己,这是历史事实。不管于丹有什么心得,有什么感悟,不管她是做研究还是搞传媒,她的讲法违反了这个事实,所以是一定是错误的。
我绝不反对于丹推崇孔子。但推崇孔子就该真心尊重孔子。要是孔子主张男女平等,随便说他轻视妇女是不尊重孔子。要是孔子轻视妇女,硬说孔子为男女平等奋斗也是不尊重孔子。不管咱们赞成不赞成,孔子的主张就是孔子的主张,随意篡改就是蔑视古人。如果有人把孔子做成一个木偶,威风凛凛,又面带伟人谦虚的微笑;那人躲在幕后,自己爱讲什么就讲什么,却让偶像的嘴巴一张一合,叫别人相信那些高论都是圣人之言,那么,凡是知道底细的,都会说这是大不敬。
毫无疑问,在现代文明国家,大不敬属于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于丹可以继续随心所欲地讲《论语》。当然,其他公民也有权利跟她抬杠。至于我自己,当教师多少得照顾教学质量,所以没敢把于丹的书列进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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