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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黑社会城管”一问:军队可否外包?
发表于2012-08-07 18:42:11
据8月7日 新华网来源于《山东商报》的报道,深圳城管龚波在与烧烤摊主赵某强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刺死。事发后,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还曾经为其申请 “革命烈士”称号。日前,警方破获案件时发现,龚波竟作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赫然在列。他们披着城管协管外衣,对辖区商贩大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
“南山城管”,是黑社会团伙竞标的产物。因为有了“城管服务外包”这个“名堂”,龚波等涉黑团伙才有了摇身一变为城管的可能。这支20多 人的队伍,借城管之名,大肆驱赶小贩,霸占摊位,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而当地老百姓,也将这些身穿迷彩服的壮汉看成了城管执法队员,要么 按月缴纳一笔保护费,得以在协管员的庇护下从事乱摆卖,要么就赶紧收摊走人。许多没有选择权的小生意者,只得忍气吞声地逐月缴纳数百至千元不等的保护费。
城 管到底是什么?谁都知道城管具有执法职能。执法“外包”到底又是神马东西?把行政执法、甚至把只有强力部门才有的执法权外包给什么公司,岂能不失控?国家 权力不是商业经营,不是可以包来报去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获得的。如果国家权力可以包,岂不是公安也可以包给公司?法院也可以包给公司?军队也可以包给公 司?
某些地方行事很怪异,该放的权力死活不放,譬如有些审批;不该放的权力又滥放,譬如城管执法权。看似很怪异,其实都被一条规则支配:少干活不少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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