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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事件和什邡事件一样,网络上一片叫好之声,但是很少有人考虑到,这些事件的结果,最后是全是输家。
这两个事件,大家比较少关注的一点,就是投资人的利益,应该如何保护。在什邡事件上,是民企,在启东事件上,是外企。
本来对投资的企业来讲,人家也是要算一笔账的。你投资的成本是什么,你投资后的收益是什么,整个计划的可行性是什么。
一旦投资计划确定,大家合同一签,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有其他势力来挑战这个计划,就应该通过法律的程序,用其他的法律武器来推翻这个计划的合法性。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投资计划的合法权利,就必须得到保护,必要是就必须暴力执法来维护法律权利。
不过这个是比较理想化的描述。现在的政治现实,是两个地方的老百姓搞了群体事件,把当地政府给砸了,于是当地政府就取消了投资计划。
网络上的批评,大概就是针对当地政府的。是不是你的投资计划没有公开和广泛的咨询当地的老百姓的意见,以至于这个计划导致当地污染啥的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这种思考方法,其实是不对的。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政府的决定,有没有同当地人民广泛的咨询,而是在于投资计划关你政府啥子事情?
以启东的投资为例,日本的王子造纸企业,希望能够建立一条管道,来排泄处理后的号称无污染的废水进海,那么这个企业,是投资计划的得益者。
而管道出海口附近的渔民,显然是这个计划的潜在受害者。
或者在管道建设过程中,经过的当地土地,恐怕也牵涉到农田和房地产啥的也有相应的受益者和受害者。
那么在这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中,是不是应该是王子造纸企业和潜在受害者之间的博弈?比如说,你王子造纸,如何保证排出去的废水,不会污染和影响人家的渔场?你应该如何保证?有问题如何赔偿?这些都是王子企业要出钱解决和摆平的事情。
可是现在大家看到的,都是老百姓(当然也难说,这些老百姓背后代表的是那些势力)和当地政府在对抗,好像也不关投资企业啥事情。
那么干嘛这个当地政府要踩这蹚浑水?
其实这个就是中国前30年发展的一个问题,所谓地方经济发展由政府主导。
当然主导不是没有好处的。当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好处,一个自然是为当地经济带来发展,有了更多的企业,地方的税收增加,或者是为当地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
这个估计是从“公”的角度看地方政府的好处。当然作为地方政府的主管官员,因此得到了政绩,对个人前途有好处。不过这个倒是大家可以接受的结果。
那么从“私”的角度来讲,是不是这些投资计划的经手官员,通过拍胸脯做保证,而不顾投资计划潜在的受害人群的权益,自己“帮助”投资企业减少的减少成本,从而从中间自己大发一笔?
这个估计就是导致地方受害人群强烈反弹的主要原因了。
所以我一直强调地方政府要做功能转变,从经济主导型向服务型转变,就是你地方政府要退出投资计划的参与者的角色。
谁要来投资,你作为政府可以根据优惠政策,减免几年税收啥的,给人家一点优惠。但是投资的企业,必须自己在地方上寻找投资得益团体作为自己的同盟军,靠谈判、协商和博弈的方法,从金钱上补偿和摆平投资受损团体,这样靠一个公开的博弈,来达到共识。
那么整体利益的保护,比如说环境评估这些,就可以靠公众参与来保证整体利益。
如果各方都达到共识了,那么你政府可以做的就是去盖一个章而已。
然后该收费就收费。投资企业补偿当地团体的钱,你也可以通过你的所得税去分一把。
如果不做这种改变的话,你只会增加在当地做生意的不确定性。因为人家和你酒也喝了,钱也给了,然后老百姓把政府砸了,你的官也被撤了和双规了,人家的钱也打水泡了。
当地老百姓也没有得到好处。因为毕竟要是你按照程序做到环保要求,人家老百姓也会得益。
对投资企业来说,你如果程序明白,人家按程序计算,该花的钱照样花,只要商业模式得当,就一样赚钱。
企业最怕的就是,不确定性。而目前启东和什邡表现出来的,就是中国县级地方投资的不确定性。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来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就会面临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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