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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会轻生或自杀/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3月06日 来稿)
编辑先生您好,我已经多次受到生命威胁,而且不是一次(2013年有7次在长宁区法院,两次在长宁区华阳派出所里,一次是在长宁区拘留所里)在法院时,我每次都被长宁区法院信访主任(张枫)指使的黑保安,强抢去手机,被非法囚禁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4111室里与外界长时间失去联系,最长时间多次超过12个小时,它们多次采取冷冻虐待的方法叫人心寒和恐惧;在华阳派出所里时,警察们不是操他妈大声骂娘就是揪头发,极尽恶毒之能事,在长宁区拘留所里更是对我一个肝炎、高血压、骨关节病病人采取酷刑、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禁止大小便、冷冻等等一系列法西斯暴行,我时刻在恐惧着我的生命在它们的虐待和酷刑中消失。甚至我一直在担心,有一天我被失踪以后再也无法与朋友们见面。就像2013年11月15日——11月17日,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和被禁止大小便,我是被刑讯逼供两次写下“认识书”以后才被解铐,才带着遍体鳞伤活着走出了长宁区拘留所。
2013年11月14日,当我被长宁区公安分局华阳派出所警察从北京遣返上海的落脚点府村路500号上海救助站接出以后,在我被它们截持到了华阳派出所的路途中,我已经被制止与外界联系了,直至,送入长宁区拘留所过程中,我一直与外界是处于与世隔绝状态。后来因为,长宁拘留所要求华阳派出所警察带我到长宁区中心医院打降压针和做肝功能检查体检,在华阳警察下警车跟领导汇报我的情况怕我听见走了远点的情况下,我才拿到我的包和手机,捡到了一个给外界报信的机会,得以告知朋友,我处境危险已经被控制正被送入长宁区拘留所。所以,我真的感觉到我脆弱的生命在这群没有人性的执法者面前随时会夭折。那些被害死后算自杀算白死的生命还少吗。我每时每刻都在担心,我现在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根本无一点点保障。我随时会被失踪,更有可能被精神病,我们长宁区最近有一个男访民刚刚被精神病死了。这就是我想写以下这份声明的主要原因。所以,请编辑先生酌情考虑我以下这篇文章要不要发布。谢谢
首发
本人郑重声明绝不会轻生或自杀/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上海长宁区法院是我所有问题发生的始作俑者,原问题没有解决,又产生许多新问题。法院有人侵吞了2008年和2009年我本人申请的早已经进入法院账户的两笔司法救助款,这两笔司法救助款现在去向不明,或已经被人为侵吞。我举报要求有关部门查明真相后严肃处理,被长宁法院信访主任(张枫)多次非法囚禁于法院审判庭和威胁欲送我进长宁区精神病院。为此,我被逼不得不于2013年8月29日将2013年1月23日,张枫威胁欲送我进长宁区精神病院的录音光盘呈送到了天子脚下【有录音光盘为凭证】。这导致了我每一次被非法拘禁于长宁法院4111刑事审判庭里之前,法院的黑保安们总是竭尽全力率先抢夺走我的手机和所有随身物品,包括在安检时被摸乳等等过分举动,目的是防备我录音取证。按理说,老问题并未解决,但有人在我背后搞我毫不知情的强制信访终结。
据说,2013年8月16日,上海市政府有人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躲在幕后操纵终结了我的信访事项,但至今未出具信访终结的书面结论(而此事正巧是发生在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被双规前后),我从2012年12月11日到现在没有得到国办一张《走访登记表》,国家信访局毫无理由的不让我信访登记我的最新信访诉求,堵塞我的信访通道,逼迫我多次前往中南海红墙外喊冤。
在过去的2013年,张枫已经多次威胁我,欲送我进劳教所和长宁区精神病院,甚至在2012年12月24日,在我行政案开庭的当庭,在几十个旁听者面前,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当庭宣布欲送我进劳教所,张枫曾经指使法院黑保安们(现在开始配有协警标志,似乎已经转正为协警,今后如果要采取种种暴力措施,可以更名正言顺“合理合法化”了),多次将我非法软禁在长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4111室,关押冷冻时间超过12个小时。在无数个被羁押日里,信访法官多次非法没收我的私人财物,包括信访材料原件(其中,我孩子的离校证明原件已经还给我,否则,孩子都无法毕业离校)其他等物品至今没有归还。张枫亲口告知我,我那些被它们没收了的东西皆已经被处理和销毁掉了。他,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可以肆意抢夺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包括奠祭故人用的冥纸钱等私人财物,并且未经过我当事人同意擅自销毁我的所有私人物品,这与共产党人应该具有的铁的纪律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文明作风相配吗。
最近,长宁法院信访主任(张枫)要将被它们迫害成为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我的父母与我挂上钩,其称“你父母有精神病史,你家有精神病家族史,你会被遗传的”。
首先。我要说明,我父母的精神病史与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相互勾结对我实施恐怖的打击报复行为所实施的非法拘留和拘禁事件相关,我父母的精神分裂症是被它们吓出来的,我的父母在我2007年4月被非法拘留失去影踪之前没有精神病症,是我被非法拘留释放以后才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所以,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是罪魁祸首,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我和我父母是养子女关系,我和养父母间根本没有血缘关系,长宁区法院信访主任硬将我父母的精神病史往我身上套,称父母精神病会遗传给我,实际上企图借我父母被精神病之名将我也“被精神病”,消灭我好减少一个控告人。
我时刻感受到危险的临近,本人再一次郑重声明绝不会轻生或自杀。如果有一天上海当局突然宣布我或我的亲人“自杀”或者其他形式的非正常死亡(臂如:被制造交通事故车祸死、被扔进某某河里溺死、被高楼坠物砸死、被心脏病高血压猝死、被生肝病死、被躲猫猫死、被看报死、被喝水死、被睡觉死、被发烧死、被摔跤死、被食物中毒死、被糖尿病死、被心肌梗死、被中风死、或在被拘押过程中突然死亡以及突得某种绝症不久于人世,其中,最有可能的是被精神病死,等等……),如果有一天在我身上突然发生我前面所述的一系列死因症状或者还有其他的不确定因素等等,一定是地方当局所实施的谋杀,地方当局任何解释皆是谎言。
那些想谋害我的人正虎视眈眈,如果有一天我无声无息,一定是我遇害了,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法院和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及它们的帮凶们,它们已经多次对我实施残酷的打压迫害,造成了对我的种种人身伤害、精神伤害包括对我家人的种种伤害,它们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再一次声明,我精神正常能写会道,决不会轻生决不会自杀,长宁区如果有人欲向我下毒手最有可能使我“被精神病”。请求您关注。
【可参阅《“国办”终结信访拒出具信访结论 冤民无奈被逼寻天子》/尹慧敏】文章网址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3/09/201309050200.shtml
(联系地址:上海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邮编:200050; 手机:15000791985)
控告人:上海长宁区尹慧敏
2013年3月6日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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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以下图片链接网址:遭酷刑体罚虐待遍体鳞伤走出长宁拘留所的尹慧敏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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