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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鸿恩博客
美国法律规定,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到年满18足岁后,可以自己选择保留或是放弃美国籍。但最近,中国孕妇赴美“抛锚”生子遇到麻烦了。
洛杉矶,是全美国兼具气候最好、华人最多两大特征的地方。在洛杉矶,能享受西方的文明,又能保留中国的文化,包括饮食文化。
中国国内有钱人,如商人和贪官,特别钟爱洛杉矶,纷纷运送年轻貌美的二奶赴美。金屋藏娇的“二奶村”应运而生。
这几年,洛杉矶新开发的又一道风景线是“月子中心”。广告词颇有煽动性:“把宝宝的起跑线放在美国”。怎么放呢?那就是到美国生孩子,月子中心自然就有生意了。
美国的法律规定,凡是出生在美国的孩子,一律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不管其父母是什么身份,哪怕是偷渡客,孩子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
姚明的女儿姚沁蕾在休斯顿一出生,就成为美国公民,通俗点讲,她就是美国人,不存在所谓“入美国籍”问题。2011年5月,姚沁蕾首次进入中国,用的就是老鹰护照。
可能考虑到这样的孩子是“被成为美国人”的,美国法律规定,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到年满18足岁后,可以自己选择保留或是放弃美国籍。
出生在美国的孩子若留在美国,可享受小学(包括一年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的13年义务教育;可享受高等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权利。到21岁,还能为父母申请移民,而后七大姑八大嫂都能指望沾点光。
美国人将这种出生于美国的孩子叫做“锚孩子”(anchor babies)。抛这个锚,其实就是打桩奠基。相对而言,美国毕竟是个安全港、自由港。
本来,有部分孕妇是到香港去“抛锚”的。但香港人不念同胞之情,视大陆人为蝗虫,香港政府推出一系列打击双非孕妇的措施。因而,她们都转战美国,到美国抛锚了。客源增多,财源滚滚,洛杉矶的数十家月子中心自然眉开眼笑。
但是,最近,中国孕妇赴美“抛锚”生子遇到麻烦了。
麻烦之一:来自“月子中心”的美国邻居
美国的华人“月子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孕妇和新生儿。按照法律规定,从业门槛很高,如:必须配备持有执照的护士。
若作为孕妇的暂时租借的住处,按照洛杉矶的规定,应该视作膳宿旅馆(Boarding House),而膳宿旅馆设立在居民区是非法的。
三五成群的中国妇女挺着大肚子在小区出没,引起了邻居的注意。美国邻居通常的做法,一是向政府报告,二是自行组织抗议。
本月1日,奇诺冈(Chino Hills)市便有70名民众走上街头抗议,举牌子,拉横幅,“不可非法营业”(No illegal business),“不可产子旅游”(No Birth Tourism),“不可在奇诺冈,不可在任何地方”(Not in Chino Hills, Not any where)。弄得产妇有点像是老鼠似的。
本月4日,洛杉矶时报报道,奇诺冈市政府已经下令关闭奇诺冈一家月子中心。调查人员发现有个中文网站,详细介绍赴美产子的服务和收费,顺藤摸瓜而确定这家月子中心在居民区非法经营旅馆。市政府并计划将房子主人送上法庭。罪名还包括私自分隔房间、阴沟污水外溢等。
麻烦之二:来自美国海关官员
美国法律规定,外国人获得美国签证并不等于一定能进入美国。美国海关官员若发现有问题的话,可以拒绝入境。这个“问题”主要就是赴美的真实目的与签证不符。美国海关并无明文规定禁止孕妇入境。
但是,孕妇若持旅游或探亲签证,而真实的目的是到美国“抛锚”产子,就有问题了。一旦海
关官员觉察到赴美者弄虚作假,理所当然会拒绝其入境。
日前一个孕妇抵达洛杉矶国际机场,因已经怀孕7个半月,肚子明显,海关官员询问:是否怀孕了?她只得承认。
盘问之后,海关官员确定她的真实目的并不是赴美探亲,而是生孩子,因而拒绝她入境。孕妇无奈回国,前功尽弃。
美国“月子中心”其实都已事先辅导孕妇如何“蒙混过关”,比如用包包遮盖腹部、穿黑色的衣服等。但作假的太多,美国人也随之提高了警惕性。孕妇赴美抛锚产子难度增大,某些中国人的智慧又面临新的考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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