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龙网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5年从滨州某高校毕业,在一家广告传媒公司工作,工作之余干起了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行当。近日,滨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2005年从滨州某高校大专毕业后,在滨州市内某广告传媒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工作稳定,但工资不高,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赚足人生第一桶金,张某给自己找了一份“兼职”盗窃电动车。每到工作闲暇之余,张某就在市区各小区“遛弯”,碰到没有上锁的电动车就直接推走,如果上锁的话,就把电瓶提走。然后将赃物卖到废品收购站,每次得赃款200-300元,但这和自己的目标仍差得很远。于是张某便增加了作案频率,从每个月偷几回,到每天偷几次,频繁的作案也使其很快暴露。民警通过观察小区监控锁定了张某,并在市区某网吧将其抓获,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