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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男生嫉妒同学家庭条件比自己好 用砖头砸死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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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06: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学之情谊,本是人生一笔财富。然而,因为自己不能正确看待既成的贫富现实,心理平衡被一时冲动的情绪打破,将原来的羡慕扭曲为嫉妒,进而产生怨恨,这是一个大学生的杀人动机,让办案的检察官唏嘘不已,并提醒我们需要认真思考。

见大学同学家庭条件不错,且在事业单位工作,待遇较好,收入低、生活压力大的李作银有些嫉妒,进而产生怨恨,最后竟用砖头砸向昔日同窗好友……

4月25日,李作银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而此时,他还未满24岁。惨案的发生,给两个家庭带来了难以抹去的伤害。昨日,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李雪山称:“仅因为同学的家庭条件和工作比自己好一点,李作银竟然要了同学的命,他的作案动机令人深思。”

报警

儿子六天没回家疑遭害

2011年5月20日,一位老人到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西彭派出所报案称,他的儿子况某当月14日离家后一直未归,怀疑已经遇害。

老人称,儿子况某2010年6月毕业于重庆某大学,在一事业单位上班。况某有一位好友叫李作银,梁平人,和况某同岁,在西彭某集团上班。老人通过况某的同学了解到,况某15日上午到李作银的住处玩耍过,然而李作银对此否认,说况某并没有去过他那儿。

儿子这么多天没有回家,老人心急如焚,并隐隐地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于是到警方报案。

破案

警方在现场发现有血迹

第二天,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立案。同日,民警到李作银住处询问情况,进行勘察,发现现场有血迹,遂确定李作银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在大量的证据下,李作银对其杀死况某及分尸、抛尸的事实供认不讳。

震惊

同学条件好他心理失衡

据李作银交待,5月15日上午,况某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在租赁屋内装宽带。随后,况某来到李作银的租赁房内,用李某的笔记本电脑上网,后因为疲倦,到李作银床上睡觉。

李作银坐在床边,看到况某睡着了,感觉自己很多地方都比不上况某,况某家庭条件不错,而且在事业单位工作,李作银心里既羡慕又嫉妒。再看看自己,收入低,生活压力大,感觉没有什么前途,于是决定杀害况某。随后,李作银将况某杀害,并分尸、抛尸。

6月22日,李作银被逮捕。2012年4月,李作银被市五中院判处死刑。今年4月25日,李作银被执行死刑,此时他还未满24岁。李作银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根本没想到,曾经引以为傲的儿子会是杀人犯。而况某父母痛失爱子,非常悲痛和难过。李作银嫉妒杀人,让两个家庭崩溃。检察官

他自尊心强且易受伤害

谈及这个案件,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李雪山表示非常惋惜:仅仅因为同学过得比自己好,就要了别人的命,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按理来说,李作银作为一名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却让所有人感到意外,“这是由于他的心理不健康,有阴暗的一面,而且又没有正常的渠道发泄和排解,最后导致心理扭曲而杀害同窗好友”。李雪山认为,社会需要专业人才,同时更需要心理健康的人才。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徐旭认为,李作银性格有两面性,平时比较阳光,和同学关系不错,但其独处时却非常自卑,不愿接受同学的帮助,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这个极端案件令人深思。

心理专家

很多人从小有攀比心理

不及时正确引导后患大

这起悲剧的发生,在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心理咨询专家陈志林看来,是因为本案被告人李作银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所致。

“本案中,李作银从嫉妒到自卑,进而产生偏激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与其所受教育有关”,陈志林说,现在一些青少年,从小就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被娇生惯养,长大后喜欢“攀比”、虚荣心强,不懂得与他人合作、相处等,便慢慢成了这些人的通病。而一旦自身的条件达不到或无法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时,就容易产生过激的想法,“李作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个案,我认为,(杀人)惨案的发生,是必然,而非偶然”。

对此,陈志林建议家长们:从小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不要动不动就拿自己的孩子去跟其他孩子进行比较,不要让孩子养成攀比的习惯,要正确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认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养成积极健康的心态,这非常重要。同时,作为学校也应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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