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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末代皇帝下台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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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23: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元明


末代皇帝溥仪


中国末代皇帝溥仪的一生充满传奇经历,他身披皇帝的光环,却几次深陷囹圄,他出身清朝末世之中,不断被人利用,经历了由末代皇帝、复辟皇帝、到傀儡皇帝,战犯……他的心中固守着那份复辟的执着,经历大起大落,可以说,溥仪的经历就是一部生动的现代史。

传奇一生

溥仪全名爱新觉罗•溥仪,生于1906年,他是光绪皇帝之侄,醇亲王载沣之子。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二十日,光绪皇帝病危,慈禧太后颁发懿旨,命"醇亲王载沣,授为摄政王",而醇亲王载沣之子3岁的溥仪入宫教养。准备光绪死后继承皇位,承继同治皇帝为嗣,兼承光绪皇帝之祧。不满3岁的溥仪继承帝位,执政期间年号“宣统”。

登基大典


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十九日,同盟会组织武昌新军起义,起义军成立湖北军政府,推选黎元洪为都督,废除宣统年号。随之,湖南等13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清王朝被推翻,溥仪随之退位,年仅六岁。同日,袁世凯代表民国政府颁布《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优待皇室条件》,容许溥仪保留皇帝称号,以君主之礼相待,暂居宫禁,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


1924年,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之后溥仪被逐出北京故宫,之后他一心想要复辟清王朝,1932年曾与日本合作充当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历史课本记载他是被日本人胁迫,然而研究显示溥仪也有利用日本人复辟清朝的想法。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溥仪做了5年苏联的阶下囚,先后被关押在赤塔的莫罗科夫卡收容所、伯力红河子看守所、第45特别战俘收容所等处。1946年溥仪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传唤出庭,指证日本关东军在东北的犯罪事实,从8月16日起,溥仪连续出庭8天,创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单人作证时间最长的纪录。

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被关押在辽宁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15年所谓的改造,最后于1967年10月因肾癌病逝于北京,终年62岁。

溥仪、润良、毓崇、溥杰、润麒(从右至左)



下台之谜

然而不难发现,在其传奇经历之中,溥仪被其养母——隆裕太后签署退位诏书,推下了龙椅,时为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以清廷的名义,颁布了宣统皇帝退位诏书,其文曰:


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立宪共和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溥仪、润麒、溥杰、庄士敦(溥仪英语老师)(从右至左)在御花园


隆裕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呢?这个谜底近日才被英国《每日电讯报》揭开。文章报道说,60岁的中国历史学家、作家贾英华找到了答案:隆裕接受了两万两银子的贿赂!而且,隆裕还被警告,如果拒绝,可能会遭砍头。溥仪退位的那段时间,贿赂、收买官员的现象非常严重。

贾英华表示,清末,宫内断了财源,甚至曾经把光绪皇帝的真丝龙袍送进了当铺。宫外,要求废除帝制的革命声势浩大,为了稳定局面,袁世凯被委任出任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通过劝诱、威胁、向宫内关键人物行贿等逼宫。袁世凯不仅收买了溥仪的养母,还收买她最贴身的太监小德张、以及宫内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奕劻,1911年媒体报导奕劻在汇丰银行存有两百万银元,这就是贿赂款。同时,小德张也拿到了数目相当的贿赂款,相当于今天的10亿英镑。他在天津老家盖了一座豪华的住宅。

文章写道,作为回报,小德张告诉隆裕,签了退位诏书,就能发财;不签,可能落个法国路易十六被砍头的下场。袁世凯并没有就此住手,他还策划、筹集了一系列威胁信函。其中包括秘密策划出自44位军队将领的电报,迫使皇帝退位。


溥杰在宫里骑马


在溥仪的自传中,简略地写到了退位的经历,他将袁世凯比喻成”曹操“。被逼退位之后接受了让人啼笑皆非的清室优待政策,这个清室优待条件如下:

第一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官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 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 以前官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第七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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