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公民李建军实名举报央企华润董事长宋林:在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百亿国资流失,宋林等相关参与并购的高管有收受巨额不正当利益输送之嫌。一桩不该发生的交易——因领导被举报受贿同煤集团52亿收购方案流产,华润电力闪电以近3倍价格接手,买下权证缺失无效资产;据合同本还不应该支付任何款项,却已违规支付80.92亿……前有罗昌平举报刘铁男,今有李建军举报宋林。刘铁男一事已尘埃落定,不知宋林事件结果将如何。
以下为李建军举报原文:
非常抱歉,让大家久等了。关于华润电力百亿并购山西金业谜案,早在2010年就已引起媒体广泛猜测及质疑。我是自去年接到举报对此展开调查的,历时一年多,直到近日才基本形成调查结果。知道这个事情见不得光,华润内部对此列为高度机密。但,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只要努力,真相总有这么水落石出一天。
我印象中,罗昌平举报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长刘铁男,是在一篇名为《中国式收购》报道基础上展开。看完我的这个实名举报,我相信,大家定会对什么叫中国式收购得出更深刻印象。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人李建军,山西省平遥县人,身份证号码142431197707290015,现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2010年对山西金业实施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百亿国资流失,宋林等相关参与并购的高管有收受巨额不正当利益输送之嫌。
之所以有此实名举报,系因本人在《成都商报》担任记者期间,因报道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利用办案之际用无审计资格之山寨审计机构对所有涉案单位实施强制审计并收取高额审计费之黑幕,受到时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长苏浩、小店区公安局长白安平等人的不断打击报复,在“双子打人事件”中我又曝出和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一起打人的苏楠可能系苏浩之私生子(苏楠在派出所自称系苏浩之子,山西省公安厅辟谣,但据我所知,苏浩确有私生子且其情人曾带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厅大闹,此事在山西政法系统早已是公开秘密,后经我调查,苏浩至少有王海梅、刘燕燕两名情人和其分别有私生子),更遭他们疯狂报复,其中包括以号称山西首富、太原地下组织部长张新明在内等因与苏浩、白安平等有利益纠结动用黑恶势力对我本人及家人多次骚扰。为自卫及为公义,本人于2012年初对张新明展开独立调查,华润对张新明任董事长的金业集团并购黑幕正是因此进入我调查视线。
特别声明,虽因曾遭他们百般报复包括不停恐吓威胁我生命,但我对他们的调查,秉持一个从业10多年的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客观中立、尊重事实等职业操守及素养,据此调查基础上提出的对他们实名举报均系有据可查,无半分虚假。如有不实之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侮辱、诽谤系自诉案件,但对他们举报若有不实,本人愿主动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
2010年,华润电力在山西收购山西金业集团旗下10个资产包。蹊跷的是,如此重大的收购事项,华润电力仅在其年报及中报中简单轻描淡写提了一下,连收购的价格这么重要的信息都只字不提,当时就引起许多媒体的广泛猜测及质疑。但苦于当时没有什么直接的材料可以支持这些质疑,当时的媒体只通过些间接地采访,分析到这项收购涉及的金额可能高达百亿元。
去年年中的时候,我拿到了这项收购其中的部分资料(当时有华润内部员工通过一些渠道举报此事,他们在网上看到我在调查张新明并不断通过博客、微博及媒体等披露其黑幕,将相关举报材料及初步证据也给我一份),开始对此次收购展开调查。那时初步查明的是,这次收购,实际金额在150亿以上——华润电力旗下的华润联盛及所谓的第三方股东中信信托(后经查实,中信信托只是代华润持股,华润才是实际出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华润电力冀图以此规避其作为港股上市企业应尽的披露义务)出资32亿,金业集团用旗下原相煤矿以8个亿作为实物出资,组建太原华润。太原华润再以79亿的对价收购金业集团旗下包括原相煤矿在内的10个资产包80%股权,以此计算,在这项收购中金业集团旗下10个资产包相当于卖了98.75亿元,这与当时媒体报道的100亿收购大致吻合。但实质还不仅局限于此,通过违规二次质押贷款的方式,金业集团又用在太原华润中的20%股权从华润旗下的华润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获得20亿多元质押贷款,变相套现,在这次违规质押贷款发放中,华润集团28名高管人均集资近600万元组成1.6亿元资金(这算否非法集资或关联交易?);华润还为金业承担了其13.6965亿元银行贷款,替其支付同煤集团11.92亿已付款(在华润以此高价并购金业集团前,同煤集团已经以52亿达成收购,并支付及投资了11.92亿元,华润内部人士称,此项钱款已从账上划走,但同煤集团方面称尚欠8.9亿元本金,已于4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要替其缴纳所欠的4300多万土地出让金,总计150多亿,相当于同煤集团收购价格的3倍。
如果金业集团向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话,我们根据工商资料通过计算得出的结论是其公司资产规模大概在18亿左右,除去13.6965亿元银行贷款外,资产也就只剩五六个亿——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是很有钱,号称山西首富,但,公司资产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个人资产。
更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金业集团卖给华润电力的这10个资产包中,作为主要及核心价值体现的三个所谓煤矿,其实根本子虚乌有——原相煤矿采矿证过期,金业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里明确体现其“不得从事煤炭生产”,中社和红崖头井田(他们称之为煤矿)不但没有采矿许可证,连探矿许可证都早已过保留期限,已经永远丧失了申办采矿许可证等进行煤矿生产必要证件的主体资格。发现这些问题后,我于今年3月给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副部)写去公开信,要求其及华润对此做出解释,至今未见回应。
为还原真相所必须的取得更多的资料,我专门购买了华润电力的4000股股票,以股东身份向他们提出进一步的公开申请及为诉讼做准备。我个人对此次并购的调查,因本人并无法定及国家有关部门赋予的侦查权,所获取之资料,除接举报及向所涉单位求证,另辅以财务并表分析、实地调查及通过诉讼等法律所允许之可能手段。现在开庭之际,又有新的更惊人的发现:
第一,原先说那三个煤矿是存在证照过期丧失交易主体资格的问题,现更进一步发现,三个煤矿中原相煤矿与中社井田的取得过程即为非法,至今连取得当初探矿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的初期手续都无法完善——国家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或者开采活动,而原相煤矿和中社井田这两个矿区是在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探矿权的范围之内。2002年5月,古交市政府向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要求其出让,被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按规定,在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前,金业集团根本不可能取得这两个的探矿许可证。但是,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某些人的操纵下(举报称这是由当时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永宏一手暗箱操作促成),金业集团依然于2003年获得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发放的原相、中社两个探矿许可证,并于2004年2月获得原相煤矿采矿许可证。在去年国家审计总署对华润进行审计发现相关问题后,为防事情败露,金业集团董事长不停威逼利诱现在分管这项工作的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副厅长,但在这位副厅长及另外一名副厅长坚持原则下,这些手续依然无法得到完善。按照金业集团自己的说法及收购过程中聘请的山西博瑞矿业评估公司(按合同约定本应由收购方华润方聘请,但实际最后系由金业委托,对如此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之事,华润相关人士再次集体沉默)的说法,红崖头井田的煤炭储量为1899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储量为1631.80万吨,但其实际储量仅为270万吨,这个储量,开黑口子可以,开大型煤矿话根本绝无可能——按红崖头井田缴纳的337.72万元探矿权价款计算,结合资源价款的价格每吨1.2元,其储量应该就是举报所言的270万吨,并且,太原华润自己为生产所进行的设计也是发现储量为270万吨。
第二,即便按照约定的那个高得离谱的收购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批复同意变更原相、中社、红崖头煤矿主体为太原华润,且有关采矿许可证全部合法变更至太原华润名下”、“所有资产相关证照全部合法变更至太原华润名下”、“两个焦化厂生产系统、设备能够正常运营”等付款条件,到现在为止,华润本不该支付金业集团分文,但实际上呢,他们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支付了金业集团近81亿(前阵我在网上所做公开披露及媒体据我披露所做的报道,当时根据所掌握的有限资料推断是79亿,现随着更多资料的取得,这个数字80.92亿元基本接近真实),一是通过太原华润和山西华润联盛直接向金业集团支付49亿元,二是通过深国投以股权质押贷款方式向金业集团发放焱金一号贷款20多亿贷款,现在这笔钱早已到期,但金业集团就是赖着不还各种本息,违规个人集资卷入此次并购的华润高管同样蒙受巨大损失为此怨声载道但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恐惧对此敢怒不敢言;三,华润电力承担了金业集团应付同煤集团的11.92亿元,这笔钱也应当受到重点关注,据华润内部人士称,这钱已经付出,但是,同煤集团方面表示,尚有8.9亿本金没有收到,已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华润或张新明的水军前阵在网上反驳我的批评及质疑,称我的指责是因为不懂商业交易规则及商业价值判断,毫无道理可言。对此,我的回应是,如果这是两个名营企业家之间的交易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说高价买低价卖了,他们就是把他们自己的钱满大街乱撒去,只要他们本人愿意及不会因此导致造成街头为混抢钱财所造成的治安混乱,谁也管不着,大家可能还会很高兴。但作为国企及上市公司的华润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必须按照规矩和程序来,得对我们这些国民及股民负责,作为国企及央企的华润没有资格拿上我们的钱去慷他人之慨去当冤大头。关于资源整合中煤矿转让价格,山西省有明文规定,《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晋政发【2008】83号)规定,“被兼并重组煤矿在187号令实施前按规定缴纳的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就算原相煤矿的采矿证没有过期,就算中社、红崖头两个井田的探矿权还在,原相煤矿的采矿权也仅能获得已交资源价款4490万元退还及其100%的补偿共计8980万元,中社探矿权转让只能获得已交探矿权资源价款9075.56万元及其100%补偿共计1.8亿元,而实际中,原相煤矿的采矿权是以23.2亿获得华润补偿,中社的探矿权是以20.1亿元获得补偿,比规定高了几十倍。整个并购过程中,因为同煤集团已经前期介入的缘故,而且按照同煤集团、华润、金业集团签订的三方合同的约定,同煤集团应当把获得的资料全部移交给了华润,其中当然会包括2009年1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向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因中社和红崖头两个煤矿权属确实且失去申办资格建议将这两个探矿区域内的煤炭资源直接配置给同煤集团,由同煤集团分别向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划定矿区范围并申请采矿许可证的建议。明明有这些规定和文件移交,华润的高管同样视而不见。我们所获得的数据显示,仅原相、中社、红崖头三个煤矿的矿权补偿这一块,比国家规定的高得离谱不说,华润出的钱光比同煤集团的就高了44.1亿。曾为同煤集团收购金业牵线搭桥的山西商人谢江称,同煤集团当时对金业集团52亿并购之所以被取消,是因为山西省一位领导当时接到举报称同煤集团领导在上海收了张新明3套别墅贿赂(我有电话录音),同煤集团收购因此被叫停,华润紧接着花三倍的价钱150亿进来,这让我不禁合理产生更大怀疑及联想,在此次一而再再而三种种离奇并购背后,华润的领导到底收受多少贿赂?
第四,因为无处不存在的存在巨大利益输送嫌疑的存在,涉及到张新明的原相煤矿、中社井田、红崖头井田等的资产评估,按照收购协议本来的约定,所有资产本应由华润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但在实际中均是违反收购协议由被收购方金业集团委托。包括但不仅因为这个原因的存在,原相煤矿资产评估值中2.30亿元的5个井下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仅为1.21亿元,评估值高达1.09亿元,虚高47.39%;红崖头井田探矿权评估中采用的可采储量为1036.24万吨,评估价值为4.88亿元,实际该矿可采储量仅为270万吨,假定有傻子愿意买这么一个实际无法投产的煤矿条件成立,该矿评估价值应为1.27亿元,高估了3.61亿元,虚高73.98%.加以我此前披露的这三个矿权证缺失,并且原相、中社取得的过程即为非法等因素,这桩交易本就不应该发生,本就不该发生的交易过程中又不断出现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离奇之处,中间如无涉及巨额的大面积的对参与人员集体贿赂,无法解释。
第五,按照收购主协议约定,太原华润收购金业集团资产的最终价值应以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2010年4月28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已经明确:金业集团涉及转让的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明未办理,探采权证距基准日已过期,部分车辆无合法的行驶证明文件等。但在最后确定收购价款的时候,华润参与次并购的高管再次集体失明,对该等无权属证明的资产未进行折减,此类无权属证明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0.99亿元,其中,房屋3.62亿元,土地0.66亿元,资源类资产1.07亿元,运输类资产0.47亿元,其他资产15.17亿元。
因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太原华润2011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仅在原相煤矿等处就盘点出报废资产3.19亿元,而报废原因则是因为收购时资产已年久失修,原相矿账面价值1.50亿元的井下巷道在收购时已经报废,汽运队账面净值354万元的车辆收购时就已报废122辆,尚在运营的账面净值1386万元142辆车中有96辆处于无牌运营状态,车况均属极差,19辆账面净值127万元的车辆无法运行,电厂一台原值185万元的化学水处理设备在2008年就已报废。此外,收购张新明的资产包中所属焦化厂项目,硫胺、脱硫等环保设备在收购时就已老化腐蚀,目前废气、废水等排放远远达不到国家环保要求(在国家环保风暴时,张新明的焦化厂就曾被环保部挂牌督办,但一直未改),这对正在运行的设备也带来巨大不良影响,账面资产净值1088万元的硫胺设备因严重腐蚀已于2011年11月停运至今,导致大量含氨污染物直接排放大气,资产净值1548万元的脱硫设备因腐蚀严重导致脱硫效果不佳,硫排放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四倍。焦化厂自动控制设备系统收购时已经严重老化,收购以后再未进行过技术改造,现已瘫痪无法正常运行,生产仅靠人工控制,容易导致配电室过流跳闸断电、生产损耗增加或产品质量超标等问题,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至于根本没有满足收购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条件而华润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支付张新明款项现已总计接近81亿元,没有取得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的权证的,除中社和红崖头两个永远无法取得的,一焦厂、二焦厂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工业产品许可证》,二焦厂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备案)证》;一焦厂、二焦厂的《取水许可证(公共)》所有权人仍为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古交有限公司,且已于2012年11月过期,一焦厂的国家行业准入文件的所有人仍为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古交有限公司。原属于金业集团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于2007年12月过期,一焦厂、二焦厂未再办理。归属于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一焦厂、二焦厂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5月才办理;二焦厂的国家行业准入文件2012年11月才获得。对此次并购,太原华润煤业的许多管理层怨声载道,说自己就是来替公司收购的这个烂东西来擦屁股的,成天应付不完各种纠纷及麻烦,还要经常忍受张新明那种小人得志的百般羞辱。张新明欠华润的20多亿贷款早已过期,不但本金不还,连利息都拖着不给,以宋林为代表的集团领导不仅不予支持,还不断要求太原华润一再给张新明违规支付各种款项。据我得知的消息,因不堪忍受这种非人的且成天提心吊胆担心被问责的压力,太原华润高管现如今人心惶惶。另有2010年5月31日华润电力、华润联盛与金业集团、张新明擅自签订的并购补充协议我尚未取得,这个补充协议据称导致太原华润资产、资本公积分别少计9.24亿元,多承担债务0.51亿元。
至此,经过近一年的艰苦调查取证,关于华润并购山西金业集团黑幕的基本轮廓已经基本浮出水面。出于作为一个公民及媒体人应有的责任及良知,本人在此郑重向中纪委等部门提起实名举报。我知道,在当下中国,这样的举报背后可能给自己及家人带来多么大的风险,在今年年初给我提出2000万封口费被我拒绝之后,张新明已经放出狠话称要花5000万重金要我脑袋,不但如此,一些公权力不知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和动机居然也在协助他们这样的疯狂,封我博客及微博账号之外,北京市公安局北新桥派出所的警察李阳等在张新明不停恐吓我同时,以要让我办暂住证为由在我已电话告明其我人在香港情况下仍深夜前去滋扰我的家人,平遥县纪检委不知何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派员去我弟弟经营的饭店偷拍照片。已经发生的和可能即将发生的,都在提醒我基于贪腐所形成的利益集团有多么嚣张及可怕,但我坚信,在当下中国他们不能一手遮天,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中央提出要加大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衣俊卿和刘铁男两个副部级官员因被我和罗昌平披露而相继落马,这更使我坚定此次实名举报信心。
另,出于众所周知可以理解之原因,本人向包括但不局限于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公安部等进行的实名举报内容,在部分细节处可能不会和今日公布之网络版本尽然相同,最起码一点,真正送递之举报材料不可能像网络版这般多许多不得不做必要交代之“废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