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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访日记,看涉诉新规,被大小诸侯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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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05: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上访日记,看涉诉新规,被大小诸侯弄死:
我于5月5日到安图县法院上访,要求法院对以前寄给我的“无公章,无主办人属名,无证据支持的法律文书” ,盖上公章,主办人签名。
但是,接待人杨均良(手机13894355735)拒不办理,从上午开门,到下午关门清场,都拒绝盖章或给我文字答复。
在此期间我向立案口递交起诉状,控告来信单位行政庭长朴秀兰,接待人互相交流后拒不受理,此后我第二次递交控告该院副院长申京柱的起诉状,又拒绝受理,而且不给文字答复,凡涉及状告该院领导的材料,该院的复印部都拒绝服务。以上事实显示:一个法院变成一个种族,院长就是老子,以次为儿孙,向儿孙告老子那个儿孙敢犯上呢?如果向老子告儿孙,那个老子不疼儿孙?以此事实验证法院变种族,法官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我于5月6日到达延边中院信访厅从接拜人吳哲口中获悉:我的申诉状早在上年的8月9日投诉的一周就获得姜建辉院长的批示称:“我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及超过再审期” 请问:为什么做出判决书八个月既不通知我,也不寄给我?甚至我亲自来也不把判决书给我?,“对我的判决书是属于每位诉讼当亊人不可剝夺的权利”,您任意扣压八个月不给是侵权,“是剥夺-更是侵害我获得判决书的权利”, 我将依法予以追究。扣压判决书的原因有二  一是该判决有鬼怕见阳光而死亡。二是把判决存在电脑里是欺上,不发给当事人是瞞下,“欺上是祸国。瞒下是殃民”
5月6日到延边州检察院上访,由检察官鲁庆源接待说:“你以前投诉过,一个案件不能重复接待”。(他正是2005年我投诉的接待人,但至今无果不了了之)但他不回答这个问题,“拒绝给文字答复” 。从杨均良-吳哲-鲁庆源,不会写字吗?是他们不敢承担责任,“是因为他们不敢正面回答我提出的问题” 。
我请:司法界,律师界,新闻界去两院档案室看一看(因为我在2012年的11月2日就拿到两级法院的系列判决的全部卷宗,) 请看:1997年9月10日的庭审纪录,被告宣读的证据,我说是假的,被吿无力反驳,在第13页上,“审判长说: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做为本庭使用”,请看:1997安行初字第5号,1998安行初字第5号,1998延州行终字第9号1998延州行终字第34号,1999延州行监字第1号,这些判决书上使用的证据都是“被否的证据” 这些自扇嘴吧的判决“是自杀而亡,请问:三单位,谁敢正面回答呢”?
在中办-国办关于涉访涉诉文件下发后的今天,代表安图县法院的杨均良,代表延边中院的吳哲,代表延边州检察院的鲁庆源,不给上访人的正式文字答复“是脱离中央,脱离宪法,脱离职守“。
   用亊实证明:三单位是对抗中办-国办(关于涉访涉诉精神)“顶风做案”,无视中央新规,成为脱离中央,脱离法治,脱离人民的独立王!用以上事实证明: “中央对三単位己经失守” 。地方如此明目张胆的欺上压下,“中央权威何在?法治-公平-正义何在?公民的合法权利何在呢?
作者:吉林省柳河县安口镇青沟子村项守信  电话:04357714703  13404533429  身份证号222426193608081710对本文负责。
2014-5-12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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