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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遭大陆公安巨额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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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8: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媒体披露,福建台商颜明辉、黄文苓疑因警政署发动“0220”专案,遭大陆公开逮捕并向家属勒索50万人民币,却查无有所谓的在台被害人。家属盼政府能负起责任,协助营救被押台商。

受害者的儿子颜士豪8月28日,在人权团体的陪伴下于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人在大陆念书的颜士豪指出,父母在厦门开设贸易公司,销售茶叶给台湾客户,却在2013年5月16日失去联络。

他随后看到新闻报道有所谓的“0220”专案,透过多方查证,得知父母遭大陆公安逮捕、羁押。他转述,对方直接询问父母如何诈骗?还要他准备人情世故的价格。展现多次“诚意”后,才在5月27日拿到拘留通知书。后续又接到许多愿意“帮忙处理”的电话,开口索贿50万放两人。他遂在安全受威胁下,于6月28日返台陈情。

颜士豪失望表示,不管是向海基会、陆委会、警政署、法务部陈情,他们都回应无此通报案件,也说父母在台没有涉及任何司法案件;警政署甚至表示,既然没在台犯罪,何须遣返回台?

颜士豪质疑,这根本是大陆公安私自罗织罪名,假借专案收网之名,进行勒索。他要求发起专案的警政署必须负起责任,维护其父母的基本人权;也希望相关单位可以安排探视,至少能让他把高血压、中风药物送给父母。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赖中强痛斥,这是非常离谱的个案。他要求法务部通盘检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因为大陆政府完全没按协议行事;且大陆公安宣称该案的受害人在台湾,政府应主张司法管辖权,把颜明辉、黄文苓遣返回台审理;相关单位也应立即征取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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