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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DarkSlateBlue"]【看中国2013年11月04日讯】1970年,不满17岁的他将母亲的“反革命言行”写了封检举信,连同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了军代表宿舍的门缝里。两个月后,他的母亲在公判大会现场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43年后的今天,他接受境内外各种媒体的采访,公开忏悔、道歉。
张红兵称常常梦到母亲:“有很多很多次,在睡梦中,经过我在无数次寻觅,在不知道母亲为了什么原因离家多年以后,她忽然从我不知道的一个地方回到家里……不知什么时候,她真的又悄然离我而去;我所能做的,只是孤立无援、绝望无助地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我为自己有一位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母亲而感到骄傲。我愿在大庭广众之下,解剖自己卑微的灵魂,公开地对被我告发而冤死的妈妈进行忏悔;同时我还要声明:属于包括我在内的家庭成员的责任归我们自己,属于社会的责任归社会,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前者取代后者。希望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探讨和争论,促进人们思考:在中国大陆,为什么会出现丈夫揭发妻子、儿子把母亲送去赴死的惨绝人寰的悲剧?怎样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2012年8月3日,在固镇县举行的方忠谋墓(遇难地)认定不可移动文物听证会上,方忠谋的长子、也是她“罪行”的告发者之一——张红兵,当众向母亲方忠谋忏悔、道歉。
1970年4月11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方忠谋女士,因替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等鸣不平,并毁坏了毛泽东画像,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而枪决。后经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于1980年8月14日平反昭雪。
2009年,张红兵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丛书固镇县志》(以下称《固镇县志》)编委会和相关出版社,称该县志中《〈方忠谋“现行反革命案”复查平反〉案例》(以下称《案例》)“内容严重失实”、“涉嫌侵害死者及其家人、近亲隐私”;2011年又申请安徽省文物局、固镇县有关部门将方忠谋墓(遇难地)认定为安徽省省级不可移动文物,未果。
在过去的这一个夏天,为“文革”亲历的荒唐事道歉者接踵而至。
他们道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们为当年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心结呢?
道歉接踵而至
怀胎十月,一朝分娩。1953年9月,伴随母亲生产的阵痛,他呱呱坠地。父母给他起名张铁夫。1966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他还不满13岁。那一年,张铁夫亲自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张红兵”。
2005年12月,张红兵开了几个博客,其中在凤凰网上的博客以“方张铁夫”为名。当时,他早已是一名资深律师。博客内容诸如——“‘末代皇后’案出现罕见一幕”或者“山东农民徐某状告无门”等,大多是他替人打官司的案例。而“方张铁夫”之“方”,来自其母亲方忠谋。
2009年11月16日,张红兵律师来到北京海淀区法院。这次,他是要为自己打官司。他以《固镇县志》的《案例》涉嫌侵害自己和父母隐私为由,将该书作者安徽省固镇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出版发行者中国城市出版社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海淀区法院未予受理。
2011年8月,张红兵又向安徽省固镇县有关部门提出,希望将母亲方忠谋的墓(遇难地)认定为文物,未成功;其后,他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今年4月初,二审终审判决:败诉。
2012年8月,在张红兵申请文物认定期间,固镇县文广局曾对方忠谋墓(遇难地)是否为不可移动文物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张红兵陈述:“我应该成为反面教材,希望历史的悲剧不要被遗忘。”
不仅是张红兵,今年夏天,不断有为“文革”往事出面道歉者——6月,《炎黄春秋》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称:“本人刘伯勤,‘文革’初为山东省济南一中学生,时因年幼无知……参与批斗学校校长、老师等。虽有‘文革’大环境裹挟之因,但是个人作恶之责,亦不可泯。特向以上师生,诚恳道歉。”刘伯勤,今年61岁,退休前系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
山东蓬莱卢嘉善、河北邯郸退休干部宋继超、湖南退休教师温庆福等人,通过不同渠道,纷纷向在“文革”中被自己迫害的人公开道歉。
同样的行为还来自陈小鲁——陈毅元帅的儿子、粟裕将军的女婿。8月18日,《陈小鲁反思“文革”真诚道歉》一文见诸其本人博客,称:“我作为当时八中学生领袖和校革委会主任,对校领导和一些老师、同学被批斗,被劳改负有直接责任。”陈小鲁在文末写道:“我的正式道歉太迟了,但是为了灵魂的净化,为了社会的进步,为了民族的未来,必须做这样的道歉,没有反思,谈何进步?”
与其他道歉者相比,今年60岁的张红兵,因为当年的所作所为遭遇到极致的心灵震撼,背负了更深重的心灵枷锁。他当年做的,除了分别贴过母校固镇县实验小学校长刘祥祯、“固镇县卫生系统头号走资派”——自己的父亲张月升各一张大字报,1970年,由于他和父亲分别向县革委会人保组、固镇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军代表揭发母亲的“反动言论”,导致母亲方忠谋被枪决。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因为“想逃却无处可逃,必须面对”。
1970年2月14日,张红兵的父亲张月升向方忠谋提出离婚。当年4月8日,固镇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做出《离婚书》准予离婚。张月升于2003年1月9日去世。
那个“弑母”的黑夜
8月下旬,张红兵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讲述了自己在“文革”中“弑母”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1970年2月13日夜晚,我们家人在一块儿辩论‘文化大革命’,母亲说:‘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毛泽东为什么搞个人崇拜,到处都是他的像!’作为毛泽东的忠实红卫兵,我立即投入了对母亲的批判斗争,这个时候我父亲张月升说:‘从现在起,我们就坚决和你这个坚持反动立场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你就是敌人,我们斗争你!你把你刚放的毒,全部写出来!’母亲写完一张纸以后,父亲就拿着这张纸,出了家门,他没有告诉我出去干什么,我意识到:父亲可能去县有关部门报案。”
张红兵回忆说,当时听到母亲说这样的话,他非常震惊。“在我的印象中,一贯紧跟党走、工作积极、待人亲切的母亲竟能说出这些话!顿时,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改变——她不是我的母亲,而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青面獠牙的阶级敌人!”张红兵说。
“在我的脑海里、融化到我的血液中、落实到我的行动上的是红歌——‘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毛泽东思想是革命的宝,谁要是反对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这是一种条件反射。我担心父亲没有真的去报案,作为毛泽东的一名忠实的红卫兵,为了证明自己在与母亲这个‘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的过程中‘站稳了无产阶级革命立场’,我马上写了封检举信,当晚就把信和我的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和我家同住县卫生科大院的军代表宿舍的门缝里。”
那一个晚上,天气特别冷,冰天雪地。因为激愤、恐惧和寒冷,不满17岁的张红兵不由自主地上牙“的的”打着下牙,浑身颤抖。
张红兵当时写的揭发材料名为——《检举揭发罪恶滔天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罪行》,他在文末写道:“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枪毙方忠谋!”
接着,张红兵回到家里。在他发给《新民周刊》记者的电子邮件中如此写道:“在母亲将我们孩子住的东屋门头上的一张毛泽东画像、她和父亲住的西头卧室里墙上的一张毛泽东画像、镜框里的一张《毛主席去安源》邮票等焚烧后,父亲和县公检法军管组负责人、军代表张排长等人进入卧室,对着我母亲的腿就踹了一脚,她一下就跪地了,然后就像捆粽子一样,用带来的绳子把她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捆人,现在都能记得:母亲被捆时,肩关节发出‘喀喀’的声音,我的心一阵紧缩。”
说起母亲的案件刚发生时的感觉,张红兵说:“我的头‘轰’地一声,似乎像爆炸、被掏空,整个身体也仿佛不是自己的。这是我生来第一次从来没有过的极其奇特、极端痛苦、无法忍受的感觉。我的这种痛苦持续了一个月左右,是最糟糕、最令我无法承受、甚至想去死的感觉。”
4月11日,是宣判的日子。那一天,张红兵到了公判大会现场。
“看母亲跪在台上,一个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男军人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硬往下按——要她向广大革命群众低头认罪;但是,按着她的手一松,她的脖子一拧,立刻就昂起头。宣判结束,她被人拖上停在主席台旁边的解放牌大卡车车厢时,掉下了一只脚上穿着的黑色平跟带襻皮鞋。”
方忠谋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至于枪决现场,张红兵当时已不愿前往。
记者问张红兵:“是否听说过‘亲亲相隐’的古训?对父亲举报母亲你怎么想?”张红兵说:“我在此案发生的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当晚父亲离家外出时,并未直接告诉我说他出去报案。当时,我怀疑父亲不是真的去报案,于是自己写了检举信。如果当时父亲坚持不报案,按照我的坚决态度,极有可能将父亲、母亲一起告发,父亲就会因‘包庇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罪名被抓,父亲、母亲将会一道被审判。”
张红兵坦承:“我还要向父亲道歉,因我的告发使他失去妻子,‘文革’中我还贴过父亲大字报,作为儿子的我不应当这样做。”
张红兵说他常常梦到母亲:“有很多、很多次,在睡梦中,经过我在无数次寻觅,在不知道母亲为了什么原因离家多年以后,她忽然从我不知道的一个地方回到家里……不知什么时候,她真的又悄然离我而去;我所能做的,只是孤立无援、绝望无助地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张红兵还说:“只是在自己和亲人们经历过无数的艰难和坎坷,付出了一次又一次血和泪的代价之后,原本不懂任何人情世故的我才大彻大悟了:什么动听的说教,人造的偶像,神圣的祭坛……全是愚弄别人、自欺欺人的骗人鬼话,是毒害青少年和儿童的精神鸦片,是杀人不见血的锋利刀子!世界上最伟大是母爱,最崇高的是人性!”
来源: 新民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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