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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8: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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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岛爆炸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后……
2013年11月22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维修过程中引发起火爆炸,造成了严重伤亡, 事故已致55人遇难,牵动了国人的心。25日下午安监总局局长通报青岛爆炸是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青岛输油管道爆炸,安监总局局长今日表示,青岛爆炸事故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事故主要暴露出3个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不合理;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
早前,习近平专程赴青岛,看望慰问伤员、医护人员和遇难者家属。要求尽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安排遇难者后事,安慰好家属。对事故抓紧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微博上不断地更新青岛爆炸事件的最新资讯,尤其是伤亡情况,截止到25日下午3时,截至目前,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的遇难人数已上升为55人,失踪9人,受伤166人;其中,30位轻伤者已经出院,现在在医院治疗人数为136人。这种数字让人揪心。
既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青岛输油管道泄漏爆炸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谁将会承担责任,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网友@形而上学的沉思 认为,“ 责任事故必须要由责任人来承担,而不能让责任主体虚拟化或空心化。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这个责任人是谁?是中石化的基层头目还是高管?是青岛市政府的分管领导还是高官?大家耐心等啊。” 网友@刘明江 猜测一下,青岛燃爆事故会处分谁。国家安监总局局长表示,青岛爆炸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谁会出来被处分呢?我估计肯定会把责任往下推:中石化方面处分青岛炼化公司副职,青岛方面处分黄岛开发区副职。有人说处分中石化董事长和青岛市委书记,门都没有!
新浪财经评论《中石化青岛管道爆燃事故背后的中国》认为,“政府明知地下有管道却依旧大拆大建,管道公司知道管道千疮百孔却无法及时整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明明有预案却不能执行,正是这些疏忽和漠视将地下管道变得脆弱,只需一个静电、一点明火,就引爆了整个城市的公共安全。”这种警告并非耸人听闻,没有责任意识,事故往往容易滋生。网友@疑似CEO 质疑到底来负责,“地球人都知道是重大责任事故,问题是那位负责人要为此负责?如何负责?”诚然,人们不放弃追问,网友新鸿雁直言不讳地质问要多少追究才能挽救人们的生命,“为什么每次都是事后追究责任,事前为何不做防患于未燃的工作呢?再追究也挽回不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啊!”
网友@海天砺剑大声地说,谁该来为55条鲜活的生命负责?“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青岛输油管道爆炸向青岛及全国人民致歉。一声致歉无法慰藉五十五条鲜活的生命,无法安抚五十多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更加强调的是既然爆炸事故已被国家安全总局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那么“就该有人站出来给死伤者家属及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其实,事故既然,道歉有什么用?是否有人追问深层根源?@春天里的雪水 之呼声最强烈,他认为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只顾从老百姓身上赚钱,置国家与人民利益不顾,这不是责任事故而是犯罪。“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对垄断企业开刀,破除垄断才能使改革顺利进行下去。”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到底如何对国企改革,还在不断地探索,答案未必就马上分晓,但逝去的生命以血的教训告诉人们,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终止悲剧。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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