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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领导需要 18岁女生未打麻药被活体取肾
近日,题为《领导需要她的肾》的文章在微博上被广传,讲述的是在文革期间18岁的女中学生黎莲对林彪怀疑,被男朋友出卖,从而被中共当局活摘器官进行移植的事件。
文章来自金石开所着的《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一书。据记录,黎莲是一个眉湾目秀的姑娘。〝文革〞爆发时,年仅16岁的她,凭着一股闯劲当上了中学红卫兵司令部的司令。然而自 1970年起,便对林彪有了怀疑,对〝无产阶经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有了抨击。她把自己的看法陆续写在信里,寄给了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
在一次提干的前夕,此人将这些信交给了领导,部队紧接着转到了地方,黎莲以〝恶攻〞的〝现行反革命罪〞被逮捕。在监狱中她饱尝了毒打与凌辱。1970年她被判处死刑。
文章描述,那是一个黑云低垂、大雨滂沱的日子。为了避免劫场的可能性,黎莲被秘密拖去另一个城市执行。囚车快到这个城市时,一辆救护车蹬了上来,刚接近,两辆车都停了, 两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护车,匆匆爬上了囚车。囚车里,四个人高马大的武装警察一下将黎莲扳转身,脸和身子紧贴车壁上。衣背往上一撸,来不及使用麻醉药,一把锋光闪闪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动作准确、利索……没几下,一个滴着殷红鲜血的肾,泼刺刺地落在洁白的瓷盘上。
医院的一间手术室急等着这个肾,它将要马上移植到一位领导干部身上。为了肾脏的质量和保证移植的成功,医院早在几天前就向有关部门提出,希望在刑前能得到死囚肾脏。黎莲当即昏死了过去。
在这之前忽然而至的几秒、十几秒间,她承受了不亚于撕肝裂胆的痛苦。
有网民称,其惨其恶让人不忍闻睹!不忍转发!恶人!恶人!还有网民称,不打麻药就取肾,当年法西斯德国也没发生如此没人性的事件吧?如今这种惊天罪恶,中共和它手下的军队、医院所主导的活体摘除器官的事,还在中国大陆上演。
中共不打麻药取器官由来已久
中共建政后的几十年中,从活人和半死的人身上盗取人体器官由来已久。特别是为特权阶层做移植,为了〝领导们〞的健康,提供最新鲜的活人身上的器官更是〝上级的要求〞。
一位曾参与过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人士透露出为什么一定要活摘器官的内情:〝枪毙的时候,子弹打的要避开后脑的生命中枢,此时,犯人只是不会动了而已。〞〝为了提高移植成功率,提高器官的再生能力,做移植的器官一定是活摘,让被摘取器官的人的身体和器官都感受到强烈的痛苦,这样可以促进激素分泌,器官容易成活。各个不同科的医生们按已经安排好的顺序轮番上阵,在一个意识清醒却动弹不得的人身上各取所需。〞
文章《钟海源剖肾受难日:一个〝刽子手〞的自白》这样描述,死刑犯遭枪击后,摘取器官一定要在人活着的时候完成,为了这个目标中共的医生还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比如对死刑犯,在行刑后十五秒钟内必须开始手术。
枪响后,钟海源身体还没有落地,就扑上来三、四个军医。〝他们解下钟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车蓬里送。......车蓬架子上吊着一个简易手术台,边上已经有医生,护士了。虽人影幢幢,却紊而不乱,动作迅捷,配合默契,......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满了车底板,还滴滴嗒嗒地溅落在地上。我听见一位主刀的军医,透过口罩,含含混混地讲了一句:‘快点,快点,人死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军医,拿起一个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几下,又哗哗地挤进一个红色的塑料棉里。约盛半桶,他跳下车,拎起它走到池塘边,将血水倒进了塘里,不一会儿,整口塘全染红了,......〞
此外还有被定为反革命的江西李九莲被活杀取肾;被判死刑的政治犯《出身论》的作者遇罗克的眼角膜,据其妹妹遇罗锦的回忆,被移植给了一位北京的劳动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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