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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22: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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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中国路在何方?对此中国过渡政府之浅见如下:
【一】对生活在共统区的人们而言。继续昏睡在“中国梦”里,噩梦必会接踵而至。翘首盼近平更是枉然,因为从无恩赏的民权。加入争取自由民主的行列,才是临危自救的正途。目前,行将就木的中共仍是祸国殃民的顽石。唯有炸石为粉,任其随风远逝,国家才有前途可言。中国正处在除共布新的历史巨变前夜,但其后会否迎来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的黎明,至今尚未可知。为不致使祖国继续沦为专制愚昧之境,我们须先设法掌握自身的命运,进而重振国运,光耀民族未来。
中共已无力挽救共统区经济。可以预料在二〇一六年中的进一步萧条之下,赤贫者或超两亿,失业人口将逾三亿,物价飞涨、国民收入不增,资金蜂拥外逃,各级伪政权为免财政破产会更为横征暴敛……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中国历次改朝换代的社会根源都在于,绝大多数财富被极少数人据为己有。天下熙攘皆为利,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何以存活于世?首先应具备可供自立的经济能力。百姓不需要中南海梦中人无聊的点赞,而是期盼能得到足以安身立命的经济实惠。鉴于共统区经济权利被中共权贵霸占的现实,中国人在困境中维生图存必由争得经济权利民有开始,即“还财于民”和“还地于民”。只有在大众通过公平的分配制度,享有大部分社会财富后,才能为保护既得的合法权益,自然而然得试图推进国家的法制化和民主化。换言之,“还财于民”和“还地于民”可催生中国人的公民意识。
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既然“还财于民”与“还地于民”是民众自立的根本和树立公民意识的发端,那么二〇一六年有志救国者的当务之急便是:保护和支持维权律师群体,在保障其安全的前提下,请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指导民众的维权抗暴活动,进而将自发行动推进为有组织和被普世价值理念所引领的社会运动。让一部分人先行实践公民精神,从而带动全体国人养成公民意识。使权利和法制的观念深入人心,并在生活中形成习惯。这是一个培训百姓成长为公民的过程,也是救国救民的必由之路。因为有公民才有公民社会,有公民社会才有公民力量,有公民力量才能成就旨在争民主的颜色革命。唯有以革命摧毁中共,而后方可经由公民自治和民主建政实现“还政于民”,达成中国主权在民。进而中国人才能运用民主政权,使制度、信仰、伦理、教育、经济和环境等重大危机迎刃而解。
【二】对生活在非汉族聚居区的人们而言。各民族群众要将坚守本族文化信仰的民心,化为争取和维护民权的行动力。其方式是在不违背人类道德良知的前提下,文武兼备得靶向中共目标。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文宣,使广大汉族群众明辨民族抗暴起义与恐怖主义暴行的本质区别,争取他们的同情和支持;汉族群众须摒弃“大汉族主义”邪思,从而与其他各族同胞兄弟般得团结一致,共抗顽固推行法西斯暴政的中共。愿生活在共统区内的各族能“ 平等修睦 和衷共济 ”,切莫中了共匪借制造民族仇恨分而治之的离间诡计……德容万姓,联邦可成;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三】对生活在港澳的人们而言。清场占中并未能压服香港市民争取民主、维护自由的民意。虽然此民意尚未形成一致的行动力,但却是现实存在的公民运动潜力,且其前途不可限量。立法会否决“伪普选案”、区议会选举高投票率和“伞兵”(指在“雨伞革命”中脱颖而出的新世代)当选,体现了市民向往民主之意和对公民运动的认同,正呈不断上升之势。对此,中共正有计划的通过内地人移民港澳与“网络国安23条”等方式,将特区日渐同化堕落为如大陆一般的共统区。而港澳却有独立于共统区的立法机构、司法机关和行政体系等,并有具地区宪法性质的《基本法》,所以完全具备在中国之内“脱共自治”的客观条件。以公民运动为基础,以“脱共自治”为方式,来避免被中共同化和实现民主政治,有何不可?
【四】对生活在台澎金马的人们而言。虽然“马习会”开启了两岸高层政治交流的先河,但中共是不会放弃“政治统战、经济收买和武力侵占”并用之吞台图谋的。台湾绝不能屈从于共党的专制统一,定要在自由民主下自主命运。“第三力量”应努力影响民进党,使之化为“太阳花”所开启的台湾新公民运动的一分子。藉此令真实民意主导宝岛政治,切实达成主权在民。尝试“一国两府”仅是保台无虞的权宜之计,唯有瓦解中共才能使宝岛永绝外患。
天下本是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更非党天下;人本无做奴隶的权利。既然习近平的朋友圈中无百姓,那便无怪乎“失民心者 将失天下”了。当前只剩残局半盘的共党仍迷信实力,而狂热与武装却都不足以使民众在暴政下强大起来。个人或群体的壮举也许能推动历史,但全民的壮举却可创造历史。就此而言,旨在维权抗暴和树立民权的公民运动,才是百姓可以依靠的实力,更是真正攸关天下存亡的大棋局。愿大兴公民运动的正义壮举能成就“替天行道 解体中共”的历史丰功,进而以此为基石构筑起“道德治世 天下文明”的中华大同盛世。
填沧海
集针铸剑填沧海
勇引飞火焚鹿台
庸碌百年为冢骨
壮举瞬息照日月
以上摘自《中国过渡政府新闻特稿:二〇一六年中国路在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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