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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总理,典型的大V
环球时报讲越南总理被指群发“爱国短信”煽动国民。短信称,“总理请求和呼吁每一个越南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合法的行动捍卫祖国的神圣主权。”(2014年05月17日环球时报)
越南总理的“爱国短信”显然是无中生有。因为他的所谓“捍卫主权”,本身就是子虚乌有。西沙乃中国固有领土。因为越南对部分中国岛礁长期霸占,便以为是自己的“固有领土”了。所谓“积非成是”。
不管他的动机如何,这是明显的“造谣惑众”,并且直接导致大范围的“打砸抢”,国际影响十分恶劣。国家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截止目前,他的行为除了遭受国际谴责,在国内好象还没有说法。尽管越南政府已郑重向受害国赔礼道歉。由此推断,起码在越南,似乎只有“短信”,还没有“谣言”这个概念。
试想,如果越南对谣言格外敏感,动辄“一查到底”,那么贵为一国总理,他在发这条短信前,想必要“深思熟虑”,“慎之又慎”。诸如,他的行为是否属“政治敏感性不强”乃至“没有一点政治敏感性”?在思想上行动上,还算不算“保持一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如何承担?他能承担得了吗?一国总理竟如此草率,如此莽撞,如此没有城府,如此“愤青”,何以堪当大任?须知,小不忍则乱大谋,宰相肚里能撑船。一个总理尚且如此“不计后果”“感情行事”,“无所畏惧”,“弹指一挥间”,捅了天大的漏子,那么等而下之的,起码在“造谣”方面,应该更大胆,更无所顾忌。所谓“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越南总理一则短信,竟能引起轩然大波,所谓“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可见这个人的号召力之大之强。用我们的行话,叫“蛊惑人心”,颇具“煽动力”,典型的“大V”啊。
因为中国是这次“谣言”的直接受害者,中国当然要竭尽全力去“辟谣”。尽管“证据确凿”,且已“验明正身”,但却不能发“通缉令”,更不能实施抓捕。“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又怎样?
从另一个角度讲,权力再大,也有限制。包括地域的空间的政治的法律(国际法)的限制。所谓“鞭长莫及”。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对权力的一种“制衡”。当手握权力而颇感无奈时,第一反应是什么?当然是讲理。所谓“以理服人”,因为“理”无国界。至于“先礼后兵”,那是另外一回事。又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由此可见,只有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手握权力者时时感到被逼无奈,然后才有可能“退而求其次”,给你讲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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