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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论坛
一个官员腐败了,叫打“老虎”,群而攻之,围而歼之,无往不胜。而一群官员腐败了,并且还是一个紧密合作的团体,在诸多的问题上形成了合力,这就不是什么老虎了,因为很多老虎会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大有“一夫把关,万夫莫开”之势。对这样的“堡垒”怎么打?怎么用最小的牺牲,取得最大的胜利呢?这是摆在政府与国人面前的严峻问题。况且,像这些“集体腐败”的现象并不是个例,上上下下举目可见,时有耳闻。在某种情况下,形成了密不透风的保护伞,上下利益共享,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见“攻克堡垒”之艰险!惩处“集体腐败”问题上举步维艰!
”集体腐败“的表现有哪些呢?比如,财政资金被挪用,被冒领,被私分,更有甚者,还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比如,随意截留扶贫款,救灾款,或其他的社会救济资金,把财政资金当成唐僧肉;比如,私设小金库,用于小团体的福利呀,补贴呀,奖金呀,吃喝消费呀等等;再比如,重大的建设项目,也需要集体研究通过。党政一把手拍脑袋出政策,闭门造车搞“大手笔”开发,成功了,是自己的政绩,一旦失败了,因为是组织研究的,集体决定的,首长点头的。做个检查了事。甚至连个检查都不要。少则数百万,多则上千万,乃至数亿元的资金就白白打了水漂。因为不是自己的钱,谁也不会心痛!谁也不会为此较真,动真格的。
过来,对“集体腐败”是怎么处理的呢?一个平头百姓,见到最多的词汇是“整改”,“约谈”,或者是“训诫”之类。尤其是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资金,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款,对私设小金库,对使用虚假的发票报销等问题,十几年来,一直使用的就是“整改”。究竟怎么整的,如何改的,人们就不知道了。大概也没有必要让人民知道。只知道越整问题资金越多,越改违法乱纪的组织越多。正所谓:整改复整改,整改无穷期。再者说,“整改”用到这里,也明显“文不对题”。因为整改并不是组织“处理”,不是党内“处罚”,更不是严厉的惩处。没有人为此“担责”,没有组织或机关为此付出“沉重代价”。“整改p~~p必定是工作质量或工作标准问题。只要提高了,纠正了,就万事大吉了。违法财政纪律的问题,集体贪腐,政治分肥的问题用整改,实质上就是一个“免罪牌”。在告诉人们,“集体腐败”无罪!
什么叫“整改”?稍有政治知识的人都会明白。“整改”:是指某项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目标,或者说没有实现上级规定的具体要求。按照预定的目标要责令“整改”。这里要强调的是,所谓的“整改”绝不是“处分”的方式,更不是“惩罚”的程序。只是一个行政上的要求而已。比如:单位的卫生环境脏乱差,没有达到规定的目标,则需要“整改”;比如:企业的环保质量不达标,没有实现要求的环保指标,则需要“整改”,再比如:财会的账目,科目没有做到规范统一,记账出现混乱,也需要“整改”。这些问题,都属于工作质量问题,目标管理的质量问题。并没有给社会,给人民造成经济伤害或社会的伤害。所以,没有触及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没有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可见“整改”一词,根本没有党纪国法的概念,没有惩处或制裁的意思。这与违反财经纪律的性质,几乎对不上号!
“集体腐败”应该怎么惩处?“法律问题”应该用法律手段来处理!这才名正言顺,这才天经地义。“集体腐败”是更大的腐败,更严厉的腐败,更难于治理的腐败。对集体腐败更应该“下猛药”,攻克堡垒。窃以为,治理集体腐败,首先要拿党政一把手兴师问罪。很多重大问题,都是他们说了算,其他的委员也好,副职也好,都是随声附和的,或利益共享的。只要把党政一把手这“两只老虎”打趴下了,其它的“小老虎”不论多少,都是不堪一击。让一把手付出沉重代价。“腐败堡垒”就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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