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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反腐以来,“通奸”一词突然变得火爆,敏感。那这词到底因谁而火呢?细心的人会发现它首先因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徐杰而出现。我倒认为这无疑是个文字游戏,都知道信访局玩文字游戏那是它的本行,为何不按照惯例定性徐杰作风问题,而定义为”通奸“?它要表达的是两层意思,一、通奸在中国法律上并不违法,属于道德层面的范畴,这无疑有庇护之嫌;二、定性通奸就存在双方自愿的主观存在。无疑有泼脏水给背其凌辱女人的成分,为什么不说与谁通奸,职务上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胁迫的故意?这就不得而知了,只能拭目以待,这里我绝不妄加评论和猜测。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通奸“的含义被官场认同了,它给了那些贪腐官员难得的一些保护。徐杰能把”通奸“做活,再次告诉我们部门不管肥瘦有权也不落伍,有权有钱可以保养,有权”没钱“也可以通奸,不就是偷腥吗?保养小三一定会被小三咬一口,这通奸就一定是小三被你咬一口,还心安理得!徐杰,报应!我们会将你永远绑定在通奸的耻辱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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